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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935-2021

中文名称: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28

实施日期:2022-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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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7.120.01

中标分类号:P41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标准简介

DB11/T1935-2021《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规定了服务业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原则、方法、程序及水量测定、漏失水量和特殊水量的计算,为用水单位优化管理和节水提供技术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935-2021《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胡梦婷、白雪、蔡榕、白岩、张蕊、来海亮、沈广生、李熙岩、齐艳冰、王雅慧、王一帆、贾晓丽、王茜。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规定了服务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的一般原则、方法和程序,适用于服务业用水单位,也可供公园等用水特点类似单位参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业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包括工作条件下水量测定、漏失水量及特殊水量的统计分析和水平衡图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 CB/T 21534 节约用水术语 - DB11/T 936 节水评价规范(所有部分) - DB11/T 1764 用水定额(所有部分) - DB11/T 1769 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水平衡测试 water balance test 对用水单元或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测量、统计和计算,根据水量平衡原理分析问题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的过程。 4 一般原则 4.1 水平衡测试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 4.2 按DB11/T1769要求配备水计量器具。 4.3 测试仪器应在有效检定期内,准确度等级满足DB11/T1769要求。 5 水平衡测试方法 5.1 用水单元的划分 根据用水特点和测试需要,将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元及主要用水设备划分为若干用水单元。 5.2 测试时段的选取 5.2.1 选择工作稳定、有代表性的时段进行测试,连续测试时间不少于一周,每24小时记录一次数据。 5.2.2 如用水单位规律性强,可结合用水特点合理确定测试周期和时段。 5.3 测试参数 5.3.1 测试取水量、循环水量、漏失水量、回用水量等水量参数。 5.3.2 记录循环水进出口及对水温有要求的控制点水温。 5.3.3 根据具体情况记录供水管网、蒸汽管网及循环水管网的水压。 5.4 水量的测定 5.4.1 根据系统或单元用水特点选择适宜测定方法,如水表法、超声波流量计法等。 5.4.2 对用水档案齐全且有稳定、可靠水计量器具的系统,可通过历史数据统计分析获得水量数值。 5.5 特殊水量的测定方法 5.5.1 漏失水量 5.5.1.1 对可停水系统,可在适当时间采用全静态或分区静态测试,若水计量器继续走动,可近似认为读数为漏失水量,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5.1.2 对不可停水系统,可采用动态测试,配备同等级水计量器具,当二级、三级计量器具配备率为100%时,上下级计量差即为漏失水量。 5.5.2 其他特殊水量 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量、冷却循环系统耗水量、锅炉排污水量等特殊水量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5.6 水平衡图示与水平衡方程式 使用水平衡图示和方程式对测得水量进行分析,确保水量平衡计算准确,为用水管理优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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