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178-2002
中文名称:照明设备合理用电导则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12-31
实施日期:2003-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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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9.140
中标分类号:K70/79
标准简介
DB31/T178-2002 照明设备合理用电导则,涵盖工业与民用建筑照明的合理用电指标、灯具效率及光源性能,对工厂、商场、学校、办公室、道路和广场等场所适用。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12946-2003
DB 31/T178-2002
上海市地方标准
照明设备合理用电导则
Rationality Standard of Electricity Usage of Lighting Equipment
发布:2002-12-31
实施:2003-03-01
发布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指导采用最合理的照明方案,并提供评价计算方法,促进照明用电合理化。本标准制定依据以下国家和行业标准: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JC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DJ133-90《民用建筑照明标准》、CB7000.1-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CB16843-1997《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17896-1999《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以及国际指南和光污染减少指导文件。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节能环保处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上海电力公司、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和上海市照明学会。
起草人:章海聪、何鸣皋、钱维瑞、率祖义、毛汉文、梨少强。本标准首次制定于1996年6月,2002年8月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光源、灯具及电器附件、工业与民用建筑照明的合理用电技术指标、管理要求及效益计算方法。适用于工厂、商场、学校、办公室、道路和广场等室内外照明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部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部分,但可参考其最新版本。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 GB133-19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GB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3 名词术语
3.1 灯具的光输出比: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也称灯具效率。
3.2 投光灯的有效光输出比:光束中光强大于1/10峰值光强方向内的光通量与光源总光通量之比。
3.3 灯具的最小安装距高比(S/h):为达到一定照度均匀度,根据配光曲线计算的两灯具间距离(S)与安装高度(H)之比。
3.4 对流式灯具:灯具光中心水平面以下壳体部有散热结构的灯具。
3.5 镇流器的流明系数:采用基准镇流器与商业用镇流器后的光输出之比。
3.6 荧光灯镇流器能效系数(BEF):镇流器节能评价指标,定义为 BEF=100×η/P,其中 η 为流明系数,P 为线路功率(W)。
3.7 最高功耗密度:照明功率(含镇流器等附件损耗)除以场所面积,单位 W/m²。
4 照明光源
常用照明光源性能比较见表1。
表1 常用照明光源性能
光源类型 | 额定功率(W) | 光效(lm/W) | 平均寿命(h) | 平均显色指数(Ra) | 色温(K) | 启动稳定时间 | 再启动时间
白炽灯 | 15-500 | 7-16 | 800-1000 | 100 | 2700 | 快 | 快
自镇灯 | 30-2000 | 12-150 | 1500-2000 | 85 | 2700-6500 | 快 | 中
荧光灯 | 6-65 | 27-82 | 1500-5300 | 60-90 | 3000-6500 | 中 | 中
汽体放电光源 | 50-3500 | 25-80 | 3500-24000 | 60-90 | 3000-6500 | 慢 | 慢
满压钠灯 | 35-400 | 60-120 | 8000-24000 | 20-40 | 2000-2200 | 慢 | 慢
荧光离子灯 | 50-3500 | 30-80 | 3500-24000 | 50-90 | 3000-6500 | 中 |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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