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461-2018
中文名称: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9-01-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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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01
中标分类号:Z25
标准简介
DB37/T3461-2018标准规定了测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适用于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测与分析。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40.01 Z25 备案号:59972-2018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DB37/T3461-2018 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of Shandong-Determination of copper and zinc in ambient particulate matter-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2018-12-29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1-29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起草,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归口单位为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山东大学,主要起草人包括岳太星、金玲仁、赵燕芳、王梅、谷树茂、侯晨晓、翟振国、崔兆杰、朱丽、刘H1I。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硝酸、盐酸、氢氟酸具有挥发性和腐蚀性,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并在通风橱中操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铜、锌测定。当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10 m³(标准状态),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2.0 m³(标准状态干烟气)时,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所注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HJ/T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HJ/T374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397
3 方法原理
使用石英纤维滤膜采集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石英纤维滤筒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采用硝酸-盐酸浸提或硝酸-氢氟酸(过氧化氢)-高氯酸全量消解体系,经微波或电热板消解制备溶液。溶液中的铜、锌在空气-乙炔火焰中原子化,基态铜和锌原子分别对铜、锌空心阴极灯发射的324.7 nm和213.8 nm特征谱线产生吸收,吸光度值在一定范围内与质量浓度呈线性关系。
4 干扰和消除
1000 mg/L氯离子、硫酸根离子,500 mg/L钾、钠、钙、镁、铁,50 mg/L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对铜测定无明显干扰;1000 mg/L硫酸根离子,800 mg/L氯离子,500 mg/L钾、钠、镁、铁,400 mg/L钙,50 mg/L钼、钴、铍、硼、锑、镍、锁、钒、钛和铊对锌测定无明显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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