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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28-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28-1998

中文名称:锡锭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7-01

实施日期:199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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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0107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77.120.60铅、锌、锡及其合金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728-1984

采标情况:≈EN 610-95 ≈ASTM B339-93 ≈JIS H2108-9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336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65-06-2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郭万里、秦中良、关家应等

起草单位:云南锡业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锡锭的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火法或电解法精炼所生的锡锭。 GB/T 728-1998 锡锭 GB/T728-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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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728—1998
本标准是参考EN610:1995《锡锭》、ASTMB33993《锡锭》、JISH2108--1996《金属锡》,对GB728.--84《锡锭》进行修订的。本标准对GB728-84《锡锭》标准作了以下主要修改:增加了\定义”章;删去了“号锡”、“二号锡”,保留了高级锡、特号锡、--号锡;牌号的表示方法改为Sn99.99、Sn99.95.Sn99.90。
各牌号产品杂质成分成作了部分修改。在化学成分表中增加了锌、铝、镉元素的要求,取消了硫元素的要求。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或由供需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抽样检验”的规定。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728-84《锡锭》。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云南锡业公司和柳州华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万里、秦中良、关家应、杨荟仙、王天明。本标准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8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ngot tin
GB/T 728---1998
代替 GB 72884
本标准规定了锡锭的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火法或电解法精炼所生产的锡锭。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50—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3260—82锡化学分析方法
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锭ingot
熔入具有一定形状的金属模铸成的金属块。3.2 批 batch
由化学成分相同的锡锭浇铸成的总和。4订货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锡锭订货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4.1产品名称。
4.2牌号。
4.3对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
4.4几何形状的不同要求。
4.5包装形式。
4.6数量。
4.7标准编号、年代号。
4.8其他。
5要求
5.1产品分类:
锡锭按化学成分分为三个牌号:Sn99.90、Sn99.95、Sn9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7-15批准1999-02-01实施
锡锭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免费标准bzxz.net
化学成分
不大于
不小于
GB/T 728— 1998
锡锭化学成分
5.3锡含量为100%减去所测表1中杂质含量之和的余量。5.4锡锭表面应洁净,无明显毛刺和外来夹杂物。Sn99.95
5.5锡锭单重为25kg土1.5kg,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6试验方法
6.1锡锭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3260的规定进行。6.2如需检测表1规定外的元素含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方法。6.3锡锭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测。
7检验规则
7.1检查与验收
7.1.1锡锭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7.1.2需方可对收到的锡锭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锡锭之口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或由供需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抽样检验。7.2检验项目
按5.2条和5.4条的规定,对每批产品实施检验。7.3仲裁取样方法
7.3.1随机抽取不小于该批锭数的2%,但不得少于6个锭,取偶数锭,7.3.2取样方法:将抽取的锡锭分成由6个锭为--组,按浇铸面A与底面B交互排成方形(见图1),在其L划两条对角线与每锭纵向中心线相交两点为取样点。82
GB/T 728 -- 1998
图1取样部位示意图
7.3.3取样时,应除去表皮,用钻孔法采取样品,钻孔深度大于取样部位厚的分之一,不得使用任何润滑剂。采用直径10~5mm钻头于取样点钻样,其钻速不得使试样氧化。7.3.4将采取的样品制成不大于4mm屑状,用磁铁除净加工时带入的铁屑,仔细混匀后,以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200多作为该批锡锭的仲裁试样。7.4检验结果判定
7.4.1检验结果数值修约按GB8170一87第3章规定进行。经修约的数值与本标准规定的极限值进行比较,按GB1250—89的5.2.2条规定判定实际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7.4.2每批锡锭检验,不符合本标准5.2条规定时,按仲裁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牌号或退货。7.4.3锡锭表面质量不符合本标准5.4条规定时,按锭作废。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每块锡锭应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商标、批号、牌号。8.2锡链包装成捆或散装,可按供需合同规定包装。8.3锡锭在运输和贮存时要防止被雨淋及接触化学药剂。长期保管温度不低于13.2C。8.4质量证明书
每批锡锭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商标;
c)牌号、批号;
d)净重、件数;
e)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
g)出厂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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