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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368-2021

中文名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1-21

实施日期:2021-02-2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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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20.1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13/T5368—202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规定了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实施流程,包括职责分工、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处理、信息数据管理和工作质量考核,以提高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水平。

部分标准内容

DB13/T5368—202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实施日期:2021-02-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起草单位为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主要起草人:李唬峰、董世涛、李丽敏、李会、邢轩业、尚晓帆、谷志远。 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促进全省产品质量提升,制定本规范。本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手册》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为依据,对全省生产和流通领域、线上和线下产品的监督抽查过程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和争议进行规定,旨在提高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水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全过程规范,包括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处理、信息数据管理及工作质量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的规范性文件构成本文件的必不可少条款,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的术语和定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4 职责分工 明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5 任务准备工作 规定抽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样品准备、文书准备及工作计划安排。 6 抽样检验过程 包括样品采集、样品处理、实验检验及结果记录的规范操作要求。 7 异议处理 明确监督抽查过程中对抽查结果或操作产生异议的处理程序。 8 结果处理 规定抽查结果的分析、报告和反馈流程。 9 信息数据管理 涉及抽查过程中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及信息化管理要求。 10 工作质量考核 对各级监督部门和人员在抽查工作中的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本文件参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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