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2843.2-2022
中文名称:边境口岸鼠疫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2部分: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
所属省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08
实施日期:2023-01-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21.9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1.020
中标分类号:C62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15/T2843.2—2022《边境口岸鼠疫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2部分: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规定了内蒙古边境口岸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包括人员配置、资质、培训和备案等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15/T2843.2—2022 边境口岸鼠疫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2部分: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实施日期:2023-01-0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5/T2843《边境口岸鼠疫检测实验室管理规范》的第2部分。DB15/T284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第1部分:总则
- 第2部分: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
- 第3部分:鼠疫核酸检测实验室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包头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起草人:靳木子、王馨厚、葛宸、白潇、杨常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边境口岸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管理的总体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边境口岸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 GB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 SN/T5176 国境口岸传染病快速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人员要求
4.1 检测人员
4.1.1 数量要求
鼠疫快速筛查实验室应配置与出入境人员数量及来自疫区国家风险评估程度、口岸复杂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或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每班次至少配置1名专业人员。
4.1.2 资格要求
检测人员需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快速检测的人员应具备医学检验、生物学技术或公共卫生相关专业背景,或者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4.1.3 培训要求
保证检测人员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资格考核,每位在岗专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专业学习、培训或演练。
4.1.4 备案要求
从事快速检测的人员应在卫生检疫主管部门和口岸监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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