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404.1-2009
中文名称: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 第1部分: 标识代码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1-05
实施日期:2009-03-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3.34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040
中标分类号:A24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然、李志勇、髙璇、辛志学、张志雄
起草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纳入《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管理的在用气瓶编码。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第1部分标识代码的内容,包括编码对象、代码结构及表示形式,适用于纳入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的在用气瓶编码。
部分标准内容
ICS 35.040
A2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404.1—2009
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标识代码
2009-01-05发布
2009-03-15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部分是《气瓶条码标识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本部分规定的标识代码参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颁布的《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本部分依据GB/T 1.1-2000的编写要求编写,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然、李志勇、高璇、辛志学、张志雄。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气瓶条码的编码对象、标识代码结构和表示形式。本部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纳入《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管理的在用气瓶编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005-1991 气瓶术语
TSG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3 术语与定义
GB/T 13005中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编码对象
符合TSG R5001-2005中第二条规定的气瓶。
5 标识代码结构和表示形式
5.1 标识代码结构
气瓶的标识代码为10位特征组合码,从左至右依次为:气瓶品种代码1位、气瓶充装单位代码3位、气瓶顺序代码6位。
5.1.1 气瓶品种代码(X1)
表示不同制造形式或适用于充装不同介质的气瓶类型,由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分配如下:
1——无缝气瓶;
2——焊接气瓶;
3——液化石油气钢瓶;
4——溶解乙炔气瓶;
5——车用气瓶;
6——低温绝热气瓶;
7——其他气瓶。
5.1.2 气瓶充装单位代码(X2~X4)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统一发布,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最多可标识1000个气瓶充装单位。
5.1.3 气瓶顺序代码(X5~X10)
由气瓶充装单位自行顺序编制,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最多可标识1000000个气瓶。
5.2 标识代码表示形式
标识代码由各特征码依次连接构成,表示形式为:X1 X2X3X4 X5X6X7X8X9X10。
其中:
气瓶品种代码(X1);
充装单位代码(X2~X4);
气瓶顺序代码(X5~X10)。
示例:1003000001 表示气瓶充装单位代码为003的单位,其第000001号无缝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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