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223-2012
中文名称:面包虾加工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4-18
实施日期:2012-05-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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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B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素华,陈积明,麦日利。
起草单位:海南省水产研究所。
发布部门: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适用于以对虾为原料经裹粉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面包虾产品的生产。本文件为海南省地方标准《面包虾加工技术规程》(DB46/T223-2012),规定了面包虾的术语定义、原料要求、加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适用于以对虾为原料的裹粉类水产品加工生产,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20.30
B50
备案号:33830-2012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223—2012
面包虾加工技术规程
发布:2012-04-18
实施:2012-05-18
发布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海南省水产研究所。主要起草人:王素华、陈积明、麦日利。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2年4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包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艺流程、加工技术操作要点及检查记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对虾为原料,经挂浆、裹粉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面包虾产品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4930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 20941 水产食品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T 21672-2008 冻裹面包屑虾
NY 5058 无公害食品 海水虾
NY 5158 无公害食品 淡水虾
NY 5301 无公害食品 麦类及面粉
3 术语和定义
3.1 面包虾
指虾经挂浆、裹表面包屑制成的产品。
3.2 虾仁
指将虾去头、完全去壳,并挑去肠腺或未经去肠腺处理的产品。
3.3 凤尾虾
指将虾去头、去壳和挑去肠腺,保留最后一节虾壳和尾扇的产品。
3.4 蝴蝶虾
指将虾去头、去壳,并沿背部从颈部剖切去除肠腺,保留最后一节虾壳和尾扇的产品。
3.5 拉长虾
指将虾去头、去壳和去肠腺,保留最后两节尾扇并进行拉长处理的产品。
3.6 虾球
指经去头、去壳处理,体形由两节以上组成的不完整虾仁。
3.7 裹衣
指产品外包裹的面包屑或挂浆层。
4 基本要求
4.1 水
加工用水及制冰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推荐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及限量可参考GB/T 21672-2008附录A。
4.3 消毒剂
所用消毒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规定,应符合GB 14930等相关要求。
4.4 加工企业要求
加工企业在厂区环境、厂房设施、设备与工器具、人员管理与培训、物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卫生管理、成品贮存与运输、文件记录以及投诉处理与产品召回等方面,应符合GB/T 20941的规定。
4.5 原料要求
原料虾从捕获到加工前应加冰保鲜,温度控制在5℃以下。海捕虾应符合GB 2733要求,养殖海水虾应符合NY 5058要求,养殖淡水虾应符合NY 5158要求。
4.6 辅料要求
加工用面粉应符合NY 5301规定,裹衣应符合GB 7099规定,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规定,食盐应符合GB 5461规定。辅料经检验合格后,应存放于干燥通风仓库中,并定期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主要包括:
原料验收 → 清洗 → 去头 → 分选 → 去壳(去肠腺)→ 开背或拉长(可选)→ 精洗 → 预裹粉 → 挂浆 → 裹面包屑 → 排盘 → 预炸(可选)→ 速冻 → 称重 → 金属探测 → 内包装 → 外包装 → 冷藏
说明:工艺流程中括号内为可选工序,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调整。关键控制工序应重点管理。整个加工过程应符合GMP及HACCP体系要求。
6 加工技术操作要点
6.1 原辅料接收
每批原辅料须经质检人员抽检,原料应符合4.5要求,辅料应符合4.6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6.2 原料清洗
使用0~5℃冷却水清洗原料虾,去除破损虾及杂质。加工车间温度应控制在21℃以下,并保持良好通风。
6.3 去头、剥壳、去肠腺
6.3.1 操作人员应佩戴清洁、完整、无破损且颜色与虾体明显区分的防渗透手套。
6.3.2 加工过程中采用人工去头、去肠腺,并根据产品类型要求对虾体进行剥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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