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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805-2019

中文名称: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采集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12-24

实施日期:2020-01-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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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4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档介绍了DB37/T 3805-2019《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采集技术规范》,规定了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的要求、采集方式、过程及记录格式,适用于相关环节的信息采集追溯。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B 4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3805-2019

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采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ceability information collection in the process of pig production and slaughter

2019-12-24 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1-24 实施

前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蔺海朝、郭建凤、王彦平、王继英、呼红梅、王诚、赵雪艳、成建国、林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的要求、追溯信息、采集方式、采集过程、记录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的信息采集追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005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
NY/T 2958 生猪及产品追溯关键指标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追溯单元 traceable unit
需要对其来源、用途和位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回溯的单个产品或同一批次产品。

3.2
基本追溯信息 basic traceability data
能够实现组织间和组织内各环节间有效链接的最少信息,如生产地点、生产者、生产批号等。

3.3
扩展追溯信息 extended traceability data
除基本追溯信息外,与食品追溯相关的其他信息,可以是食品质量安全或用于商业目的的信息。

3.4
商品猪养殖环节 pig production
商品猪在养殖场内,饲养、繁育、防疫及出售的过程。

3.5
商品猪屠宰环节 pig slaughter
商品猪进入屠宰场后,宰杀及肉品处理的过程。

4 要求

4.1 按照GB/T 22005和NY/T 2958相关要求确定商品猪的养殖和屠宰环节追溯信息。
4.2 产品的追溯信息分为基本追溯信息和扩展追溯信息,基本追溯信息必须记录,扩展追溯信息企业根据需要可选择记录。
4.3 组织应确保追溯范围内上、下游组织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
4.4 组织应建立追溯信息检查和审核机制,及时检查并定期审核和处理所记录的信息。
4.5 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比最终产品的保质期长至少2年。
4.6 若产品流程少于所列环节,组织可依据自身需要,记录所经历环节的追溯信息。若产品流程多于所列环节,组织须按照追溯信息不间断原则,将新增流程的追溯信息予以记录。

5 追溯信息
见附录A.1、A.2。

6 采集方式

6.1 自动采集
通过安装在监测点的采集设备和控制设备终端进行的数据采集方式。

6.2 人工采集
信息采集人员在监测点获取信息,手工填写数据报表的数据采集方式。

7 采集过程

7.1 自动采集过程

7.1.1 采集
通过安装在监测点的采集设备和控制设备终端,自动获取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相关数据和执行设备的运行情况。

7.1.2 传输
采集设备或控制设备可利用3G或4G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向服务器端发送采集数据,上传周期可配置,宜按照一定频次向服务器端上传。

7.1.3 处理
运行在服务器端的采集中间件和控制中间件,对前端设备传输来的数据进行过滤、清洗和转换处理,输出可以被数据库存储的规范格式。

7.1.4 存储
处理后的采集信息自动存储在追溯系统指定的安全区域。

7.2 人工采集过程

7.2.1 收集
信息采集员在监测点现场对商品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相关情况进行观察记录。

7.2.2 填写
信息采集员根据观察记录的信息填写信息采集表。

7.2.3 上报
将填写后的信息采集表通过人工录入的方式存储在追溯系统指定的安全区域,所有信息需在记录当日录入和存储。

8 记录格式

8.1 文本信息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涉及单位名称、饲料、兽药、消毒剂等名称应填写全称;涉及地址类信息,应包括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涉及猪品种、疫病等专用术语,应使用规范的通用名称;涉及描述性内容,应详细记录描述内容,并保证文字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8.2 数字信息
主要包括日期和数值。日期按照YYYYMMDD格式进行记录,如“20160930”。数值类信息,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非整数数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各类数值应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8.3 影像信息
主要包括照片、录像等电子信息。如:证照资质、批次检验等的照片信息,关键过程的影像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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