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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016-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016-1991

中文名称: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preparing diagrams of STANDARD system

英文名称: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preparing diagrams of STANDARD system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07-09

实施日期:1992-04-01

作废日期:2009-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20标准化总则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3016-2009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1-07-0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鲍仲平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全国、行业、专业、企业及其他系统标准体系表。也适用于编制综合标准体系表。 GB/T 13016-1991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6-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全国、行业、专业、企业及其他系统标准体系表。也适用于编制综合标准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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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for preparingdiagrams of standard system
GB/T 1301691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全国、行业、专业、企业及其他系统标准体系表。也适用于编制综合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表是编制标准制、修订规划和计划的依据之,是促进一定标准化工作范围内的标准组成达到科学合理化的基础;是一种包括现有、应用和预计发展的标准的全面蓝图,并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得到更新和充实。编制标准体系表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基础性科研工作。1术语
1.1标准体系standard system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1.2标准体系表diagram of standard system一定范围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1.3 行业trade
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经济活动基本单位的总和。注:本“行业\的定义引自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归口单位和技术委员会仍称专业归口单位和专业技术委员会。
1.4专业 specific trade
本标准所指的专业,小于行业,实际是GB4754中所指的“中、小行业”。考虑到习惯用法,仍称专业,1.5相关标准relative standard属其他体系(行业、专业)而受本体系直接采用并关系密切的标准为本体系的相关标准。1.6个性标准与共性标准individual and general character standard直接表达一种标准化对象(产品或系列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的个性特征的标准称个性标准;同时表达存在于若干种标准化对象间所共有的共性特征的标准称为共性标准。1.7基础标准basic standard
在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1.8方法标准method standard
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测定、作业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订的标准。1.9产品标准product standard
为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所制订的标准。其范围包括:品种规格、技术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存、运输等。2结构
2.1组成单元
标准体系表的组成单元是标准,不是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项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7-17批准20
1992.04.01实施
2.2层次
GB/T 1301691
从一定范围内的若干个标准中,提取共性特征并订成共性标准。然后,将此共性标准安排在标准体系表内的被提取的若干个标准之上。这种提取出来的共性标准构成标准体系表中的·个层次。般,全国标准体系表可分成五个层次:个性标准居最底层,即第五层。从第五层提取出来的标准居第四层,称为门类通用标准。有时因门类繁多,也可将门类通用标推分为二层,此时,个性标准变为第六层。也有时专业下不分门类,即从底层提取出来的标准直接成为专业通用标准,这时,个性标准成为第四层。从第四层(指门类通用标准)提取出来的标准居第三层,称为专业通用标准。有时因专业繁多,也可将专业通用标准分为二层,此时应相应改变以下各层序号。从第三层提取出来的居第二层,称为行业通用标准。从第二层提取出来的居第-层,称全国通用标谁。2.3层次结构图
根据2.2所述,全国行业、专业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示意如图1:1.全国通用标准
2.行业通用标准
3.专业通用标准
4.门类通用标准
5、产品、过程、
服务、管理称准
3编制原则和工作方法
3.1编制原则
3.1.1全面成套
第二层
第三层
纠业标椎体系技
1第层
第三层
第四层
行业标程体系表
第一层
全国新教人承院
第三层
第四层
第五层
应充分研究当前预计到的经济、科学、技术及其管理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各种事物和概念,力求在“定范围内的应有标准全面成套。3.1.2层次恰当
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恰当地将标准安排在不同的层次上。般应尽量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或尽量安排在高层次上,即应在大范围内协调统一的标准不应在数个小范围内各自制订,达到体系组成尽量合理简化。当然,不应在大范围内协调统一的也不强求安排在高层次上。有时,为了简化图表起见,某桌些标准只是某层次的部分标准或部分分支所共性,也可与全部标准或全部分支所共性的标准同列在高·一层的层次上.。
3.1.3划分明确
体系表内不同的行业、专业、门类间或不同的分系统问的划分,主要应按社会经济活动性质的间21
性,而不是按行政系统进行划分。GB/T13016-91
应注意同标准不要同时列入二个以上体系或分体系内,避免同一标准由二个以上单位同时重复制订。为了表示出与其他体系标准间的协调配套关系,可将引用的其他体系的标准列为本体系的相关标准。应按标准的特点,而不是按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的特点进行划分,即不应将标准体系表编成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分类表。
3.2工作方法
3.2.1调查研究
应深入调查研究国内经济、科学、技术及其管理的发展动态,各领域内现行标准和发展情况,对国际和国外主要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资料进行分析,作为编制标准体系表的基础。3.2.2集思广益
应广泛收集标准化专业人员和生产、使用、科研、教学、贸易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此外,尤其要收集掌握全局或总体情况的有关人员的意见。4格式与编制说明书内容
4.1格式
行业、专业、门类、企业、综合标准体系表,可由个总层次结构方框图和若干个与各方框相对应的标准明细表组成;也可按工作程序列出个由总序列结构方框图和若干个与各方框相对应的标准明细表组成;或由以上两种结构相结合的格式组成。每个方框均须编上图号,然后按图号编制标准明细表。并附标准统计表。
体系表内,层次间应分别用实线或虚线连接。原则上,表示层次间有共性标准与个性标准间的主从关系的连线用实线,不表示上述主从关系的连线用虚线;有时为了表明与其他系统的协调配套关系,用实线表示本体系层次间的连线,用虚线表示本体系层次与相关标准间的连线。对虽由本体系负责制订的,面应属其他体系的标准亦作为相关标准并用虚线相连,且须在编制说明中加以说明。4.1.1层次结构的格式如图2以行业标准体系表为例):×行业通用标准101.1
×专业通用标准201
×门类通用标准301
×产品、过程、服
务、管理标准401
专业通用标准202.
相关标准311.2
关标准101.
湘关标准202.2
X×专业通用标准20
门类通用标准30
××产品、过程、服
务、管理标准40×
GB/T 13016—-91
每层的“通用标准”可以一个方框标出,也可以“基础标准”“试验方法”“术语”、“通用原材料”及“通用零部件”等数个方框标出。4.1.2序列结构的格式如图3(以机电产品为中心的技术标准体系表示意图为例):原料
注:实际生产流程非严格按此序列。4.1.3标明细表的格式
零部件
*×产品
儿器件
仪器、仪表
各层次或各序列的标题,与该层次或序列方框标准明细表的格式和填写内容如图4:层次或××序列标题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和编号
注:①对正在制订中的标准只标出标准代号。宜订级别
采用国际、国外标准
的程度(用符号表示)
②)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程度的符号有以下三种:等同采用符号为兰,
等效采用符号为=;Www.bzxZ.net
参照采用符号为~。
采用的或相应的国
际、国外标准导
“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参照采用”的定义,见《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统计表格式如下: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摊
企业标准
基础标准
方法标摊
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标准
零部件、元器件标准
原材料标准
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GB/T 13016-91
各类标准统计表
应有数
现有数
现有数/应有数
表中“企业标准”、“零部件、元器件标准”、“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项可结合本体系的具体情况选择填写。
4.2编制说明内容要求
标准体系表应同时包括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各点:a.
编制体系表的依据及要达到的目标;国内、外标准概况;
结合统计表,分析现有标准与国际、国外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今后的主攻方向;专业划分依据和划分情况;
与其他体系交叉情况和处理意见;需要其他体系协调配套的意见;其他。
5综合标准体系表
5.1综合标准体系表指以产品、过程、服务或管理为中心,由生产或工作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标准综合组成的标准体系表,即综合标准化的标准体系表。5.2综合标准体系表与行业标准体系表的关系综合标准体系表应重点突出行业、专业间的配套标准。凡已纳入本产品、过程、服务、管理所属的行业、专业标准体系表内的通用标准,可不再或从简标出。行业、专业标准体系表应全面成套,是行业、专业范围内标准体系表的主体。两者纵横配合,组成整体。为了使不同的综合标准体系表对同一类配套标准的不同要求之间取得协调和既满足于用户需要又有利于生产,应将综合标准体系表对有关行业、专业提出的配套标准,协调和纳入有关行业、专业标准体系表内。
附加说明:
GB/T13016-91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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