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50-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1550-1995
中文名称: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01-01
实施日期:199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306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中标分类号:车辆>>汽车底盘与车身>>T26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8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8-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长春汽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头枕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 GB 11550-1995 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1550-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座椅头枕免费标准bzxz.net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Motor vehicles --Seats head restraint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头枕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2引用标准
GB/T11559汽车室内尺寸测量用三维H点装置GB/T11563汽车H点确定程序
3术语
3.1头枕
GB 11550—1995
代替GB/T11550—89
指用以限制乘员头部相对躯干向后移位的弹性装置,其作用是发生撞车事故时,减轻乘员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
3.2头部模型(头型)
指直径为165mm的球状或半球状的刚性模型,动态试验时其作用于撞击点的有效质量为6.8kg。3.3假背(靠背加载板)
根据GB/T11559规定的人体模型躯干背部形状制作的曲面加载板。3.4座椅中心面
GB/T11559规定的成人男子50百分位的三维H点装置按GB/T11563的程序着坐在座椅上,由三维H点装置左右对称中心面来确定的座椅基准面。4性能要求
4.1位置及尺寸
头枕的位置及尺寸应满足下述要求,但是位置可以调节的头枕应能固定在同时满足4.1.1及4.1.2要求的位置上。
4.1.1沿平行于躯干基准线测量头枕的顶端到R点的长度,驾驶员座椅为700mm以上,其他座椅为650mm以上。
4.1.2由头枕顶端沿平行于躯干基准线方向向下65mm处或者由R点沿平行于躯干基准线向上635mm处,头枕的外形宽度以座椅中心面为对称面,左右各应宽85mm以上。4.1.3位置可以调节的头枕的外形高度沿平行于躯干基准线方向测量为100mm以上。4.2强度和吸能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1-16批准1997-01-01实施
GB11550—1995
4.2.1头枕按5.2的方法试验时头型移动量必须小于102mm,将载荷加至890N时头枕及其安装部件在座椅及靠背等损破前不能破损或脱落。4.2.2头枕按5.3的方法试验时,加给摆锤(头型)的减速度连续超过80g的时间必须小于3ms。5试验方法
5.1座椅及头枕在试验机上的安装座椅及头枕按实车的安装条件安装在试验机上。具有调节机构的座椅及头枕的位置按下述要求来调节,其他的调节机构调节到设计标准位置。5.1.1座椅前后方向调节到设计的最后位置。5.1.2座椅上下高度调节到设计的标准位置。5.1.3座椅靠背的角度调节到设计标准位置,或者选择50百分位人体模型的躯干基准线偏离铅垂方向尽量接近25角。
5.1.4头枕的高度及前后方向的调整。5.1:4.1静态试验时,在高度方向将头枕调节到设计上的最高位置后,在前后方向再调节到最后位置。5.1.4.2动态试验时,在高度方向将头枕调节到设计上的最低位置后,在前后方向再按下述要求调节。做前方撞击试验时,调到设计上的最后位置。a.
做后方撞击试验时,调到设计上的最前位置。5.2静态试验
5.2.1假背的H点与座椅R点重合,用假背对座椅加载,使得绕H点的后翻力矩为373N·m,确定此时的移位躯干基准线的位置。5.2.2在坐椅中心面上用头型绕R点对头枕施加373N·m的力矩,载荷作用点为从头枕的顶端沿着平行于座椅移位前的躯干基准线向下65mm处,如图1所示;载荷作用方向与移位躯干基准线垂直,如图1(a)所示,或者如图1(b)所示位于以R点为中心的圆周上。单位:mm
移位躯干基准线与加载的头型间距离(头型的移动量)
移位前躯干基准线
移位躯干基准线
加载时的头型
图1载荷作用点、载荷作用方向及头型的移动量418
GB11550--1995
5.2.3测量加载时的头型移位的最前端和移位躯干基准线之间的距离(简称头型的移动量),同时检查头枕有无破损。
5.2.4进一步将载荷加载至890N,检查头枕、座椅及骨架等有无破损或脱落。5.3动态试验
5.3.1可以采用摆锤式、发射式、落下式等试验装置。5.3.2前方撞击试验
5.3.2.1撞击点在座椅中心面上距头枕顶端,平行于躯干基准线向下65mm处,沿水平方向将头型以25士1km/h的速度向头枕的前面撞击。5.3.2.2记录撞击时作用在头型上的时间和加速度曲线。5.3.3后方撞击试验
5.3.3.1撞击点位于座椅中心面上,且在与水平面成45°角的直线与头枕后面相切的切点上,沿与水平面成45°角,将头型以25土1km/h的速度向头枕的后面撞击(见图2)。5.3.3.2记录撞击时作用在头型上的时间和加速度曲线。5
图2撞击点和撞击方向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光滨。
水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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