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272-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272-2002
中文名称:羽绒服装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9-05
实施日期:2003-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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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服装工业>>61.020服装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服装、鞋、帽与其他缝制品>>Y76服装、服饰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947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3-04-0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许鉴、徐云宝、周锡浦、陈璐、郑金扬、秦威、高德康
起草单位: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羽绒服装及制品专业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服装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原料,以羽绒为填充物,成批生产的各种服装。 GB/T 14272-2002 羽绒服装 GB/T14272-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272—-2002
代替GB/T14272-1993
羽绒服装
Down garments
2002-09-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02-01实施
GB/T 14272--2002
本标准代替GB/T14272-1993《羽绒服装》。言
本标准与GB/T1427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面辅料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要求;·将成品服装的含绒量由“不低于45%”提高到“不低于50%;一-成品服装的充绒量允许偏差规定为一5%;一增加了对羽毛和羽绒的微生物状态(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胞杆菌、沙门氏菌)的检验规定;
—增加了“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3一4级”的规定;-增加了耐洗、耐湿摩擦和耐光色牢度的规定;增加了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300mg/kg的规定,增加了成品pH值允许程度在4.0~9.0的规定;一提高了样本单件判定的要求;…充实和完善了羽绒服装成品缺陷判定的内容;增加了附录C“充绒量的测试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参照采用FZ/T20019—1999《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中的条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羽绒服装及制品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江苏康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鉴、徐云宝、周锡浦、陈璐、郑金扬、秦威、高德康。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2N8
1范围
羽绒服装
GB/T14272—2002
本标准规定了羽绒服装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原料,以羽绒为填充物,成批生产的各种服装。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251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1335(所有部分)服装号型GB/T2910一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1—1997
GB/T2912.1-1997纺织品甲醛的測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1-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GB/T 3923. 1--1997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5453—1997纺织品织物透气性的测定GB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7573—1987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8427-199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FZ/T20019—1999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FZ/T80001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FZ/T 80002 月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1002
3要求
水洗羽毛羽绒
3.1使用说明规定
使用说明按GB5296.4规定执行。3.2号型规定
3.2.1号型设置按GB/T1335的规定选用。3.2.2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1335的有关规定自行设计。3.3原材料规定
GB/T 14272—2002
3.3.1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
3.3.2里料
3.3.2.1采用与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合的里料,特殊需要除外。3.3.2.2不允许使用不透气的薄膜。3.3.2.3与羽绒直接接触的织物必须有防钻绒性能。3.3.3辅料
3.3.3.1衬布
采用适合面料的衬布,其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3.3.3.2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辅料、里料质量的缝线。钉扣线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3.3.3.3钮扣及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及附件。钮扣及附件经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3.4填充物规定
3.4.1成品的含绒量不低于50%,其偏差比FZ/T81002规定的指标增加一个百分点。3.4.2成品的充绒量允许偏差为一5%。3.4.3羽绒品质中的含绒量、蓬松度、耗氧量、清洁度、异味及微生物(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胞杆菌、沙门氏菌)的指标按FZ/T81002的规定执行。3.5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3.5.1前身经纱以门襟线为准,不允斜。3.5.2后身经纱以背中线为准,倾斜不大于1.0cm,大衣倾斜不大于1.5cm,条格料不允斜。3.5.3袖子经纱以前袖中线为准,大袖片倾斜不太于1.0cm;小袖片倾斜不大于1.5cm(特殊工艺除外)。
3.5.4前身顺翘(不允许倒翘),后身、袖子、前后裤片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表1
色织或印花、条格料
3.6对条对格规定
优等品
3.6.1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2规定。表2
袋、袋盖与大身
裤侧缝
前后裆缝
对条对格规定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 0.3 cm条料对条,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3cm条格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3cm一等品
单位为%
合格品
格子大小不一致,以前身三分之一上部为准格子大小不一致,以袋的中心前部为准阴阳条格以明显条格为主
两袖左右顺直,条格对称,以袖山为准,互差不大于1.0cm
侧缝袋口下10cm处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10.5cm
条格对称,格料对横,互差不大于0.5cm3.6.2倒顺毛、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长毛原料,全身上下顺向一致)。3.6.3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3.7色差规定
GB/T14272—2002
袖缝、摆缝的色差不低于3一4级,其他表面部位不低于4级。由多层面料或覆粘合衬所造成的色差不低于34级。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3-4级。3.8外观疵点规定
以棉布、涤棉等为面料的成品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3规定。以尼丝纺为面料的成品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4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la)、图1b)、图1c)、图1d)。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3和表4的相似疵点执行。表3
疵点名称
粗于二倍粗纱3根
粗于三倍粗纱4根
颗粒状粗纱
疵点名称
缺经(纬)
1号部位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充许
1号部位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2号部位
1~2 cm
不允许
不明显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不影响外观
尼丝纺原料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2号部位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不影响外观
3号部位
1 ~1.5 cm
长2cm,宽0.5cm
不允许
不宽于0.2cm
不大于0.2cm2
3号部位
不允许
不宽于0.2cm
不大于 0.2 cm2
GB/T 14272--2002
以袖肘线划分
图1(续)
3.9缝制规定
表面横向绗线规定见表5。
部位名称
无搭门
袖底缝
裤下档缝
表面绗线对格规定
左右前身绗线,互差不大于0.4cm左右前身绗线,互差不大于0.3cm绗线对齐,互差不大于0.6cm
绗线前后对齐,互差不大于0.6 cm绗线前后对齐,互差不大于0.8cm表面纵向绗线左右对称。
针距密度按表6规定。
明暗线
针距密度
3cm12~16针
3cm9~12针
1cm不少于14针
每眼不少于8根线
3 cm 9~12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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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除外
3.9.4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主要表面部位缝制皱缩按《羽绒服装外观疵点及缝制起皱五级样照》规定,不低于3级。3.9.5上下线松紧适宜,无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3.9.6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3.9.7绡袖圆顺,两袖前后基本一致。3.9.8商标、号型标志、成分标志、洗涤标志的位置端正、清晰准确3.9.9各部位缝纫线迹30cm内不得有两处单跳和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3.10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极限偏差按表7规定。
部位名称
连肩袖
总肩宽
整烫外观规定
上衣、短大衣
中、长大衣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3.11.2覆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及起皱。3.12理化性能要求
极限偏差
童上衣
童中、长大衣
单位为厘米
GB/T 142722002
3.12.1色牢度规定
成品耐洗色牛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允许程度按表8规定。表8
耐湿摩擦
耐干擦
注:蚕丝面料的色牢度按丝绸服装标准考核。3.12.2缝制强力规定
优等品
色牢度允许程度
单位为级
一等品、合格品
≥3—4
≥3—4
>3—4
≥3—4
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纰裂允许程度不大于0.4cm。成品裤后裆缝接缝强力不小于80N3.12.3成品释放甲醛含量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300mg/kg。3.12.4成品pH值
允许程度在4.0~9.0。
3.12.5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应与使用说明上标注的内容相符。4检验(测试)方法
4.1检验工具
4.1.1钢卷尺。
4.1.2案秤。
4.1.3验针机。
4.1.4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250)。4.1.5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251)。4.1.6羽绒服装外观点及缝纫起皱五级样照。男女单、棉服装和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4.1.7
4.2成品规格测定
4.2.1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3.2.2规定。4.2.2
成品主要部位的测量方法按表9和图2规定,允许偏差按3.10规定。裹9
部位名称
总肩宽
测量方法
由前身肩键最高点平量至底边,或由后领中垂直量至底边。扣上钮扣(或合上拉链)前后身摊平,沿袖隆底缝下2 cm水平横量(周围计算)。领下口平横量。
由袖子最高点平量至袖口边中间。连肩袖由后领中沿肩袖缝交叉点量至袖口边中间。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摊平横量。
由腰上口沿侧缝抒平量至裤脚口。扣好裤扣,沿腰口中间平横量(周围计算)。注:有特殊需要的按企业规定,29.
4.3成品的含绒量和充绒量的测定留2
GB/T14272—2002
4.3.1成品的含绒量要求按3.4.1规定,成品中的羽绒品质按3.4.3规定,测试方法按FZ/T80001规定。
4.3.2成品的充绒量允许偏差按3.4.2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C规定。4.3.3取样:整件成品的填充物。4.4外观测定
4.4.1对条对格按3.6规定。
4.4.2测定色差程度时,被测部位必须纱向一致。北半球用北空光照射,南半球用南空光照射,或用6001x及以上的等效光源。人射光与织物表面约成45角,观察方向大致垂直于织物表面,距离60cm百测。色差规定按3.7规定,与GB250样卡对比。4.4.3成品各部位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3.8规定,与男女羽绒服装外观疵点样照或男女单、棉服装及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对比。4.4.4缝制按3.9规定。针距密度按表6规定,在成品上任取3cm测量(厚薄部位除外)。成品主要部位缝子皱缩按3.9.4规定。
4.4.5纬斜测定:纬斜率按式(1)计算。295
GB/T14272—2002
纬斜率(%)=纬纱(条格)倾斜岛水平最大距离×100衣片宽
4.4.6整烫外观按3.11规定。
4.5理化性能指标测定
(1)
4.5.1成品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允许程度按3.12.1规定,测试方法分别按GB/T3920、GB/T3921.GB/T8427规定。4.5.2成品缝子纰裂允许程度按3.12.2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A规定。取样部位按表10规定。表10
取样部位名称
袖陈缝
裤后缝
下档缝
取样部位规定
后袖隆弯处
袖隆处向下10 cm
后龙门弧线二分之一为中心
下档链上三分之一为中心
4.5.3裤后裆缝的接缝强力按3.12.2规定,测试方法按GB/T3923.1规定,取样部位见附录B。4.5.4成品释放甲醛含量允许程度按3.12.3规定,测试方法按GB/T2912.1规定。成品pH值允许程度按3.12.4规定,测试方法按GB/T7573规定。4.5.5
成品所用面料透气性的测试方法按GB/T5453规定。4.5.6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的测试方法按GB/T2910、GB/T2911等规定。4.5.7
4.5.8尚未提及的理化性能测试取样部位,可按测试项目在成品上任意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5检验分类规则
5.1检验分类
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一般型式检验和型式检验。5.1.1出厂检验按第3章规定,3.12除外。5.1.2--般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3.12.2除外。5.1.3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只在质量仲裁等情况下使用)。5.2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5.2.1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5.2.2缺陷划分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a)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b)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称为重缺陷。
轻缺陷
不符含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5.2.3质量缺陷判定依据www.bzxz.net
见表11。
外观及
缝制质量
外观及
缝制质量
轻缺陷
标志字迹不清晰;商标不端
正,明显歪斜;钉商标线与商
标底色的色泽不适应。
重缺陷
使用说明内容不准确。
表面部位有轻微污渍;附件有
」1、2号部位表面有明显污渍。掉皮、锈斑、划痕;有粉印、水里子有明显污溃,面积大于25花1.0cm2以上。
熨烫不平;有亮光。
1.0cm以上线头超过5根。
领角(圆角)互差大于0.3cm
领偏斜1. 0 cm及以内。
cm2。附件有明显掉皮、锈斑。
轻微烫黄,变色。
轻徽钻绒(缝子处除外)。
毛、脱、漏,表面部位在1.0cm
及以下,或里子部位在2.0 cm
及以下。
领角(圆角)互差大于0.6cm;
领面明显起缔,低于本标准
规定。
编领偏斜大于1. 0cm。
各缝制部位起皱低于本标准,
门、里襟严重起皱、起缙,低于规定。
两袋口对比互差大于0.6cm;
袋盖小于袋口0.4cm;两袋高
低进出左右互差小于0.8cm;
袋盖宽窄大于0.4cm,嵌线宽
窄大于0.3cm。
袖不圆顺,吃势不均匀;两
袖前后互差大于1.5cm;两袖
长短互差大于1.0cm。
帽门、帽底对比互差大于 0.6
缉线明显不顺直;吐止口;接
线双轨。
明线、暗线或绗线出现泡线。
本标准规定。
嵌线、袋口严重毛出:两袋高
低进出左右互差大于等于0.8
cm;袋口封口严重不牢固。
编袖不圆频,吃势严重不均
13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及
1、2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及以
以内。
内:3号部位超本标准半级以上。GB/T 14272-2002
严重缺陷
使用说明内容缺项。
覆粘合衬部位脱胶、渗胶、起
充绒量允许偏差小于--5%
表面部位严重污渍,面积大于
50 cm2。
变质;残破。
有漏绒等,严重影响使用和
美观。
毛、脱、漏,表面部位在 1. 0 cm以上,或里子部位在2.0cm
以上。
GB/T 14272—2002
规格允许
四合扣
表面绗线
轻缺陷
缝纫线与面料和里料的质地、
颜色不适应;钉扣线与扣的色
泽不适应。
表11(续)
重缺陷
镶色线或镶色料褪色。
里料、缝纫线的色泽、色调与
里料、缝纫线的性能与面料不
面料不相适应;钉扣线与扣的适应。色泽、色调不适应。
2、3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准
规定50%及其以内。
低于本标准规定2针以内(含
2针)。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50%
以内。
1号部位超过本标准规定。
严重缺陷
使用不透气的薄膜。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准
面料倒顺毛,全身顺向不一
规定50%以上。
低于本标准规定2针以上。
致;特殊图案顺向不一致。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50%及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100%及以上。
以上。
「四合扣脱落。
面扣与底扣之间互差小于0.5|
面扣与底扣之间互差大于0.5
cm及以上;间距进出大于0.6
cm,间距进出小于0.6cm。
cm及以上。
绗线明显不顺直:绗线线距互
差大于0.3cm
无门襟对横互差大于0.3cm。
摆缝对横互差大于0.5cm。
袖底缝对横互差大于 0. 5cm。
拉链明显不平服、起皱,低于
本标准规定。
圆眼毛口。
注1:以上各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算。绗线充绒厚薄严重不勾;绒内
有异物。
摆缝对横互差大于0.7cm。
袖底缝对横互差大于0.7cm
拉链带宽窄超0.5cm。
注2:本规则未涉及到的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规则相似缺陷情判定。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断针、缺件为严重缺陷。注4:理化性能一项不合格即为该抽验批不合格。5.3抽样规定
外观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500件(含500件)以下抽验10件。500件以上至1000件(含1000件)抽验20件。1000件以上抽验30件。
理化性能抽样4件。
5.4判定规则
5.4.1单件(样本)外观判定
优等品:严重缺陷数一0
一等品: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4
轻缺陷数≤7或
拉链缺齿,拉链头子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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