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 3462-2020
中文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5-13
实施日期:2020-11-1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78.26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30
中标分类号:Z77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提出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500 m3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3462—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技术要求、监测与分析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60.30
DB32/3462—2020
代替DB32/T3462—20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发布日期:2020-05-13
实施日期:2020-11-13
发布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技术要求
6 监测与分析
7 实施与监督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32/T3462—2018《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 DB32/T3462—2018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 修改了标准名称;
2.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 < 500m³ 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3. 修改了农村医疗机构废水管理的规定,本标准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应混入医疗机构废水(见 4.2 和 2018 年版的 4.3);
4. 在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定中,增加了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时的要求(见 6.2 和 2018 年版的 4.4);
5. 修改了控制项目的要求,取消了原“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的分类,将控制指标由 9 项修改为 7 项(见表 1 和 2018 年版的 5.1);
6. 修改了“分级”的要求,增加了三级标准,并修改了各级标准的执行范围(见 5.1 和 2018 年版的 5.2);
7. 修改了“排放限值”的要求,调整了氨氮和动植物油的排放限值,增加了二级标准下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限值和三级标准下的排放限值,删除了关于执行去除率限值的规定(见表 1 和 2018 年版的表 2);
8. 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节(见 5.2.3);
9. 修改了对处理设施监测频次的规定(见 7.3 和 2018 年版的 7.1)。
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 年 4 月 30 日批准。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