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1503-2025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12-01

实施日期:2025-12-3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60.10

中标分类号:X61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23/T 1503-201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归口单位:省工信厅

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160.10 CCSX61 黑龙江 DB23 方标准 省地 DB23/T1503-—2025 代替DB23/T1503—2013 地理标志产品 2025-12-01发布 北大仓酒 2025-12-31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1 2 3 4 5 6 7 8 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规范性) 参考文献 目 北大仓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次 DB23/T1503—2025 1 2 前言 DB23/T1503—2025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3/T1503—2013《地理标志产品北大仓酒》,本文件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并参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与DB23/T1503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参照酱香型白酒相关国家标准中定义的变化,修改了北大仓酒的定义(见3.1,2013版的3.1);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b) 增加了北大仓高温曲的定义(见3.2):c 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删除了产品风格分类,将产品分类修改为产品分级(见2013版的4.2);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d) 修改并增加了生产用水、高粱、小麦、大豆、稻皮、北大仓高温曲的选用要求(见6.1,2013版的6.1): e) 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更改了酿造工艺要求,删除了浓香风格、兼香风格的工艺要求,明确了酱香型白酒的工艺要求(见6.3,2013版的6.3); f 更改了感官要求的表述内容,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删除了浓香风格、兼香风格的感官指标要求,参照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对感官要求表述的修改,明确了酱香型白酒的感官指标要求(见6.4,2013版的6.4):更改了理化要求,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g 量技术要求等内容,删除了浓香风格、兼香风格的理化指标要求、明确了酱香型白酒的理化指标要求(见6.5,2013版的6.5),参照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理化要求的变化,增加酸酯总量的指标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5、7.2.4,2013版的6.5),总酸、总酯、酸酯总量按53%vol折算,并按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对产品提出要求(见6.5,2013版的6.5):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中北大h) 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增加了棕榈酸乙酯的指标要求(见6.5);参照国家标准变化,采用食品安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代替卫生指标及其试验方法(见6.6、i 7.3,2013版的7、11.2); 参照国家标准变化,删除了食品添加剂(见2013版的8);j 因2022年修订后的GB10345中删除了酒精度的测定方法,本文件更改了酒精度的试验方法k) (见7.2.1,2013版的11.1); 1 依据原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中北大仓酒质量技术要求等内容,增加了棕榈酸乙酯的试验方法(见7.2.4):参照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更改了检验规则中组批与抽样、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的表述内容m) (见8.1、8.2、8.3,2013版的12.1、12.2、12.3):n) 增加了产品类型的标示要求以及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见9.1,2013版的13.1): 更改了包装的技术要求(见9.2,2013版的13.2)。o 1 DB23/T1503—202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山、宽照宇、段菊龙、吕猛、刘继遥、马金成、张星。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DB23/T1503—2013;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1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DB23/T1503—2025 本文件中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北大仓酒的产品分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26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北大仓酒。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351 1小麦 GB1352 GB2715 GB2757 大豆 粮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5009.225 GB5749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231 GB8951 高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10345 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 GB12456 GB/T15109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白酒工业术语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T/FDSA0090 3术语和定义 白酒中棕榈酸乙酯含量的测定 GB/T15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北大仓酒 以水、高梁、小麦、大豆为原料,以小麦、大豆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按照传统工艺,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酱香型白酒。 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 DB23/T 1503-2025地理标志产品 北大仓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