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4398-198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3牵引电气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1 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88-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穗九
起草单位: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
归口单位: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
提出单位: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牵引车车辆上作为控制、调节、保护和供电等用途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主回路电力电子设备。 JB/T 4398-1987 牵引车辆电子设备规则 JB/T4398-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压机械戒行业标准JB/T43981987
1987-11-304
1988-07-01面
1适用范围
1.1范围
JB/T43981987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牵引车辆上作为控制、调节、保护和供电等用途的电子设备;不适用于主回路电力电子设备。它与下列电源配用:车辆上的蓄电池;
与接触网直接或间接连接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电力电子设备和控制电子设备的分界线由确保二部份电气隔离的元件来决定(如互感器,脉冲变压器等),这些元件通常接近或在电力电子设备内部,可以认为它是属于电力电子设备的。在设有电气隔离的情况下,其分界线也可按相似的方式定义1.2对象
本标准所适用的电子设备能够装备下列类型的牵引车辆;由高压直流供电的车辆,额定电压在600V与3000V之间,由工业频率或特殊频率的高压交流供电的车辆;能用上述几种电源供电的多电流制车辆:独立电源的车辆带蓄电池、内燃发动机,电力传动或其他传动系统的车辆。本标准也适用于安装在动车上或分装在货车和客车内的电子设备。这些规则或其中任一部份经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同意后,可以适用于安装在其它车辆上的电子设备。如供电电压低于600V的直流电力铁道车辆、矿用机车、蓄电池(道路)车辆、电动轮自卸车,或由外部供电的道路车辆(无轨电车等)。2定义
本标准内所用术语的定义,来源于GB2900.35《电工名词术语》和有关的电子工业标推。3电子设备的分类
要尽可能按电子设备起作用的所在电路(主电路、辅助电路或气动电路)的种类来进行分类:主电路设备(主断路器、分接开关、起动或制动接触器等)或辅助电路设备(电空阀、继电器等)的控制、检测或指示用电子装置,静止变流器(整流桥、避变器、斩波器等)内晶阀管的控制装置:旋转电机(电动机、发电机)的激磁调节装置,控制装置(蓄电池充电、取暖、空气调节装置)监控利安全装置(车轮打滑、电压选择等),信息传送装置(无线电话台、车辆广播设备、速度控制等);空气(或真空)制动的控制:
其他设备(照明变流器等)。
4使用条件
1987-11-30
1988-07-01
4.1正常使用条件
4.1.1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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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指明设备在正常工作所处的海拨度,即认为此高度不超过1200m。4.1,2环境温度
如不指明牵引车辆外边的环境空气温度,即认为此温度在-25℃到40之间,且年平均温度不超过25℃。
在牵引车辆内部(直接靠近电子元件处)的环境空气温度能在-25℃到70之间变化。但是,经用户和制造厂协商,其上限值按照设备的安装情况和通风方式可定在70℃以上或以下。4.1.9冲击和振动
如不指明电子设备所承受的冲击和振动,即可认为:振动是正弦波形,它的频率f在3Hz到100Hz之间,并且它的振阐A(以mm表示)以下列方程式表达
A=25/f
A=250/f2
f在3Hz到10Hz之间
f在10Hz到100Hz之间
沿纵向、横向和垂直三个方向中的每一个方向,冲击的最大加速度等于30m/s。当电子设备是安装在转向架或热机上时,经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同意后,可采用更高的数值。4.1.4相对湿度
如不明确指出外部环境空气的相对混度,在空气温度低于40时,其上限值规定在90%到95%之间。
4.2特殊条件
当使用条件与4。1条所述及的条件不同时,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商定采取特殊措施,如当:高度超过1200ml
外部环境温度高于40
内部或外部温度低于-25℃,
车辆内部最高环境温度低于或高子70C:高平均温度加上高手空气湿度,有雷电雨、砂或暴雪、油蒸汽腐蚀性气体及辐射热等;安装在转向架或热机上时。
如果需要检验这些措施的效用,可建立选择性型式试验项目,按照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同意的方法在车辆本身上进行试验。
5电源
5.1由蓄电池供电
对于由蓄电池供电的设备,其额定供电电压即为电池所规定的电压。该电压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24、48、72、110V。
5.1.1供电电压的波动
除由用户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由蓄电池供电而无稳压装暨的电子设备应在0.7U和1.25U间的所有电压下正带工作(此处U是额定供电电压)。在这些波动极限以外的任何供电电压,应经用户和电子设备制造厂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低于0.7U的供电电压,应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引起电子设备的任何损坏,使之过后能正常工作。
5.1.2蓄电池的动态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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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蓄电池所能提供的di&t数值,应进行计算或测定,供计算或测定的电路结构应经车辆制造厂和电子设备供应厂双方同意。
5.2由变压器供电
由变压器的次级绕组供电的设备,其额定供电电压等于当变压器初级绕组在其额定电压供电时,该次级绕组出线端的空载电压有效值。如果在上述次级绕组和设备之间设置有辅助变压器,则其额定电压等于上述电压和辅助变压器变比的乘积。在最大瞬时负载下绕维所供给的电压最小值应通知电子设备的制造厂。5.2.1供电电压的波动
除用户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例如采用稳压装置)外,直接靠交流接触网供电的电子设备,在0.7U至1.1U之间的所有供电电压下应能正常工作(此处U是额定供电电压)。5.2.2交流电压的波形
如图1所示,在紧跟着基波峰值C之后,第一个波动的实际波形的最大值a与最小值d的偏差(a-d)不超过基波峰c的20%即1a-d1≤0.2c时,该波形可认为是正弦的。注;基波的这种避变可能出现在0~360之间周期内的所有点上,该波形可以在一个周期内几处通过零。5.2.3系统频率的波动
除非另有规定,系统频率允许的波动范围如下:对50Hz系统为49.5~50.5Hz。对其他频率,例如由热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的情况,其允许的波动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商确定。
5,3由与接触网相连的分压器供电由与接触网相连的分压器供电的设备,其额定供电电压等于当接触网电压为其标称值时由分压器输出的空綫电压。
在最大瞬时负载下,由分压器输出的电压最大和最小值应通知电子设备制造厂。5.3.1供电电压的波动
当供电电压与直流接触网电压有直接关系时,其上限和下限应符合系统电派的变动(见GB999直流电力牵引电压系列》。
交流接触网的情况见5.2.1章条。5.4由旋转机组或静止变流器供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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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子设备由稳定电源、带调节器旋转电动发电机组或由静止变流器供电时,其供电电压的变动极限、频率和该电压的波形,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商确定。6允许的浪涌电压
充许的浪涌电压(非重复性的,即间歇时间大于5000倍浪涌时间)施加在电子设备与外部电路连接处的对电源零电位的瞬时浪涌电压,当其最大幅值为下述数值时,电子设备应能承受,不应损伤:耳能正常工作。U=7kV
ha800V
经过时闻D=0.1μs
经过时间n=1,9μs
经过时间D=5.0μs
经过时间D=50μs
经过时间D=100μs
为设计的目的,其波形可按图2所示的考虑。若电子设备不接地,则此电压就相对于车体来量度。7安装
设备在车辆上的安装和布置应由电子设备制造厂、车辆制造厂和使用单位共同协商决定。关于电子设备在车辆上的位置和安装方法,应使它在车辆运行中,经常遭到雪(特别是粉末状雪)尘埃等情况下仍能正带工作。
此外,电子设备的工作应不受车辆内部电磁场以及振动、冲击和碰撞的影响。如有可能,对设备的供电应当用一单独的导电体,尽可能直接地连接到电源,该导电体应当仅用于对电子电路供电。
在可能的范围内,电子设备的安装应尽可能地减少对外部的电干扰。如果车辆电池的一极是经骨架接地,则要由用户告知电子设备制造厂。若互为直接连接的电子设备是由儿个制造厂供给的,则应由用户和各电子设备制造厂共同协商,以确定一个基准电位。
8短路保护
供电电源应具有自已的短路保护,所采用的保护型式由用户和谢造厂双方商定。9试验
对需要付出昂盘代价的试验,只有在必要时进行才是合理的。本标推制定的试验项目大多数能在电子设备制造厂的工场内正常进行。9.1试验的种类
试验有三类:型式试验、检查试验和研究性试验。这三类试验之间的区别,在下面说明。9.1,1型式试验
为验证产品是否符合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协商和规定的要求(技术条件)而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按一定的设计和制造程序生产的单个产品上进行。若整套电子设备或它的单个组件与以前试验过的一种相间或相似,且制造厂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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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试验报告,其内容又能满足合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有协议写明,则不必对该单元重复这些试验根据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有时可以从正在生产的或交货的产品中抽出样品.在样品上重复这些试验的某些部份或全部,以证实产品的质量仍然满足规定的要求。对选择性的型式试验项目(见第9.2条),仅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时才进行。9.1.2检查试验
检弯试验是为了检验产品的性能符合于在型式试验中测得的结果而进行的,原则上应当同制造厂在同类型的每一个整套产品土进行。经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商定后,用户也可以在制造期间取出样品来校验产品试验的结果。9.1.研究性试验
可以根据用户或制造厂的特殊要求来安排研究性试验。这种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关于电子设备使用方法的补充资料,只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时才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丝试验的结果不能作为拒绝接受产品的理由。9.2项目试验
在整套电子装置上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及引用的章条见表1。裹1
性能试验
绝缘强度试验
浪涌电压试验
循温试验
高温试验(干热)
高温试验(湿热)
在病蚀性大气中的试验1)
灰尘,潮湿和加热的综合试验1
握动、冲击和磁密试验1)
冰窖性试验1)
式试验
检查试验
注:①在进行上述试验之前,印刷电路板必须经受下列检查和试验:在所有板上进行焊接的外观检查,号
研究性试验
在用产和制造厂双方协商描取的定数量的板上进绝缘强度试验和运行试验:在电予装置的外形尺寸太大,以致对制造厂的温度试验和振动试验设备来说不相适应时,用户和制造厂将2
作出规定,把设备分解成各具功能的分装配。当进行极限温度试验附,必须考虑各个分装配间可能有的相互影响。当振动试验是在分装配上进行时,对减需装置必须注意保留其作用。对于少量生产的电子装置,型式试验稳序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商确定。1)为选择性试验项目。
9.2.1性能试验
整个电子装置,或在必要时对其分装配(见9.2条),应承受全部的性能试验,以检验这些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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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试验区的环境温度为25±10时进行测量。9,2.2绝缘强度试验
在装配好的印刷电路板(按第9,2条注①内所抽取的样品)上进行,本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元件的安装过于接近周围的金属部分。进行试验时应使电路板安工作状态进行连接。在电子装置的金属框架和短接起来的电路板的所有接线端子之间,施加标称频率为50Hz正弦交流试验电压持续1min。对带有金属支架的电路板,试验电压应在短接起来的插销所有插接口和金属支架之间进行。试验电压的有效值应为:对于额定供电电压达到并包括72V者为500V,对于定供电电压在72V与125V之间者为1000Y。
试验时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对于包容印电路板的装受(它本身仅由一个框架和连线组成)。其绝缘强度试验应按照JB2286&牵引电器基本技术条件》第21条的规定进行。对直接连接到中压或高压电路的电子电路的组成元件,也按JB2286的规定进行绝缴强度试验:并考憋到所备有的保护装置。
9.2.8浪涌电压试验
第6条所规定的浪涌电压应施加在电子设备与外部回路连接的所有端子上(其连接方式也可能是磁性耦合),在这些处所很可能出现浪涌电压并损坏设备。浪涌电压波形由图2决定。
施加浪涌电压时,设备应处在运行状态。应在二个方向上施加浪涌电压,即正向和负向。在电子设备与电源相连时,浪蒲电压应叠加在已有的正常供电电压之上。除非用户和制造厂另有协议,其波形参数一律按如下规定进行:U=1.5kV±3%
D=50μ5±20%阻抗为100±20%(电阻性)为试验方便,可用图3的波形代替图2的波形。对应于上述1.5kV50us的波形参数如下,U=1.8kV±3%
d=1μs±20%
D=50μs±20%
阻抗为1009±20%(电阻性)
此被波形可由图4所示线路产生,所规定的波形在浪电压发生器的输出端不接负载时获得。试验后,若电子设备没有损坏,且证实设备在试验时运行正常,则可认为该试验合格。6
9.2.4低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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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1002
Ci=13uFR2=52或C,=5μFR,=132
电子装置不施加任何电压下将其放置在试验箱(室)内,使箱(室内温度从环境温度(25±10℃)逐渐地降低到-25℃或达到商定的最低温度(见第4.2条),其经过时间等于或大于半小时。该装置在最低温度(偏差为土3℃)的低温下维持2h,这个期限从隔热箱(室)内部(由几个测温器所测得)的温度一致时开始计算。在该期限终了时,将设备维持在低温下进行性能试验(见第9.2.1条)9.2.5高温试验(干热)
在正常供电下将电子装置放置在试验箱(室)内,使箱(室)的温度从环境温度(25土10℃)逐渐他上升到70℃,或达到商定的最高温度(见4.2条和4.1.2条),温度允差为±2C,其经过的时间等于或大于半小时。
电子装置在该温度下维持6h,这个期限从试验箱(室)内(由几个测温器所测定)的溢度一致时开始计算。
在该期限终了时进行性能试验。为了确定导致设备不能复原的故障或毁坏的极限温度,作为一项研究性试验,可以提商阖度(按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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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裔规定的温度和试验时间进行)。试验时,述可尝试确定设备故障的另一种极限温度,当温度降低时,这种故障可自动消除,9.2.6高温试验(湿热)
电子装置在不施加电压下将其放置在试验箱(室)内,使箱(室)内温度从环境温度(25土10℃)升高到55±2℃,其经过的时间在1.5h到2.5h之间,而相对温度在80%到100%之间。然后在温度在55±2℃及样对湿度为95%到100%下,维持10h。在这个期限的终了,使温度经过3h降低到环境温度(25±10℃)而相对温度保持在80%到100%之间:在这一周期之后,进行性能试验和绝缘强度试验。当几个测温器所测得的试验箱(室)内温度均勾一致时(在环境温度范围内偏差为土2),才开始做这些试验。9.2.了在腐蚀性大气中的试验(例如盐筹)对电子装暨进行盐雾试验,受到了如下限制:盐雾试验作为一般的腐蚀性试验是不合适的。若因特殊情况仍需进行这项试验时,则推荐采用下面的方法。装置应在使用中所要求的情况下受试(如应装上防护氧),并且设备应尽可能地按实际使用状态安放。
9.2.7.1剪
制造盐雾的溶液是用50土1克分析试剂用的氟化钠(NaC1)溶解于蒸馏水或软水,最后做成在20t下体积为1土0.02公升的溶液,其pH值应在6.5到7.2之间,否则该溶液就不能使用。用以制造盐雾的溶液和空气的温度应等于试验箱的温度。9.2,7.2试验程序
试验期间,试验箱内的温度应维持在35土2℃。在整个试验期内,试验箱要保持封闭且盐溶液的喷雾应连续而不间断。试验的持续时间应规定得适合于预期的目的,并按用户和制造厂双方的协议执行。在试验终了时。设备先用自来水冲洗5min,再在蒸馏水工软不中漂洗,然后用手摇掉水滴,并在试验区的标雅大气条件下存放1到2h。此后,地元件进行外观检查,再进行必要的测量和验证,以核查其运行的正确性。9.2.8灰尘、潮温和加热的综合试验把处于运行状态的电子装置放置在试验箱(室)内,相对湿度为80%至100%,于1.5h到2.5h之内将箱(室)内温度由环境
条)其温度偏差为+2℃。
(25±10)逐渐地升高到70℃或商定的最高温度(见4.1.2条和4.2将由用户规定的灰尘、或在必要时由用户提供的灰尘(在确保本项目明确了的)喷布电子设备。其数量和施加方法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商决定。在这项试验的终了,应进行性能试验和绝缘强度试验。9.2.9振动、冲击和磁撞试验
成套电子设备或分装配(见9,2条),连同附件和安装配件(包括减震设施,如果装置是设计安装在这些设施上的)应在试验区的环境条件下,在三个互相垂直方向承受下列9.2.9,1至9.2.9,3条的试验,进行这些试验时,设备要紧固在产生正弦形振动并能调节振幅和频率的振动台的适当位置上。9.2.9.1确定共振频率
为了确定可产生的共振临界频率,应当在不少于4min的时间内,使频率从3Hz逐渐变到100Hz。其振动的振幅按4.1.3条所述为频率的函数。若发生共,则在每种情况下将相应的频率维持几分钟,以便确证。9.2.9.2持续摄动试验
处于运动状态下的设备承受以下的持续振动试验,其持续时间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协商,但不少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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