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3043-2024
中文名称: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低碳出行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6-28
实施日期:202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25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10
中标分类号:Z04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碳普惠项目中低碳出行的减排量核算方法,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的低碳出行项目,包括温室气体种类、项目边界、核算方法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12/T3043—2024 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低碳出行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现予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
本文件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起草人包括胡永锋、于凤菊、李春梅等。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中低碳出行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基本要求、温室气体种类、项目边界和计入期、核算方法、数据监测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碳普惠
碳普惠是通过相关平台收集个人、家庭、社区或企业(单位)的绿色低碳行为活动信息,按照技术规范核算碳减排量,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赋值的激励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自愿减排活动。
3.2 小微型客车
小微型客车是指载客不超过9人的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包括私家小客车和出租汽车。
3.3 低碳出行
低碳出行指步行、骑行或乘坐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采用小微型客车合乘等方式,从出发地向目的地移动的交通行为。
3.4 注册参与用户
注册参与用户是指通过项目开发方提供的平台注册账户,自愿参与低碳出行碳普惠项目的个人。
3.5 项目开发方
项目开发方是指利用大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对低碳出行行为进行监测、收集和处理,提供激励并组织碳普惠项目设计和开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4 基本要求
4.1 唯一性
项目开发方应对注册参与用户的低碳出行信息进行分析检查,确保项目和减排量的唯一性,避免重复记录、核算和申报。
4.2 准确性
项目开发方应详细记录注册参与用户的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出行距离等数据,确保数据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严格控制碳普惠活动各环节的数据质量。
4.3 保守性
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应采用保守性原则,确保不高估碳普惠项目的减排量。
4.4 安全性
项目开发方应采取科学、智能的管理和技术手段,确保注册参与用户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5 温室气体种类、项目边界和计入期
5.1 温室气体种类
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仅指二氧化碳。
5.2 项目边界
项目开发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边界,确保所涉及的减排量核算符合规定。
6 核算方法
本节规定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的核算方法,具体核算应依据低碳出行活动的参与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7 数据监测与管理
项目开发方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监测和管理系统,确保所有参与用户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存储符合标准要求,且能有效支持减排量的核算和报告。
附录A(规范性)
出行活动水平的计算方法
附录B(规范性)
需要监测的数据及来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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