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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765-2020

中文名称: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1-23

实施日期:2020-12-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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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05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22/T 2765-2017。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芦笋生产技术规程,包括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管理、育苗技术、栽培管理、采收及记录等内容,适用于芦笋露地生产,是吉林省芦笋规范化生产的地方技术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 B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DB22/T2765—2020(代替DB22/T2765-2017)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of asparagus 2020-11-23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2020-12-30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2/T2765-2017《无公害农产品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与DB22/T2765-201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修改标准名称及英文名称;修改基质配方;增加32孔穴盘要求;修改浸种要求;删除用种量;增加穴盘苗龄要求;修改整地施基肥内容;修改定植时间;删除整枝相关内容;修改生育时期划分;修改记录要求等。 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玉环、李海燕、郑毅、程艳、张宇航、凤桐、李哲、徐海钰、杨祺、王婧瑜、陈树良。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2017年首次发布为DB22/T2765-2017。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芦笋(Asparagus officinalis Linn)生产的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管理、生产技术要点、采收和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芦笋露地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1585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NY/T 5010(芦笋等级规格相关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地环境 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5010的规定。 5 生产投入品管理 5.1 农药 5.1.1 采购: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不应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所采购农药应具有登记证、生产许可或批准文件、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标签内容完整且在保质期内。 5.1.2 贮存:农药应专库存放,由专人管理,储存环境应满足防潮、防火、防水、防腐、避光、通风等条件,并配备量具及急救药箱,不得与食品、农产品、饲料等混放。 5.1.3 包装物处理:农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或他用,应清洗3次以上并集中回收处理。 5.2 肥料 5.2.1 采购: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并索取发票,产品应具备经营资质、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标签完整且在保质期内。 5.2.2 贮存:肥料应专库存放并专人管理,不得与农产品混放。 5.2.3 包装物处理: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或他用,应妥善存放并规范处理。 6 生产技术要点 6.1 品种选择:选用高产、优质、抗性强、商品性状好的芦笋品种。 6.2 育苗 6.2.1 育苗场所:可采用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 6.2.2 育苗基质:草炭、蛭石、珍珠岩按5:3:2配比混合,每立方基质加入1kg三元复合肥(氮磷钾15:10:15),并进行消毒处理。 6.2.3 育苗容器:采用32孔穴盘或8cm~10cm营养钵。 6.2.4 种子处理:按标准方法进行种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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