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4/T 0237-2021
中文名称: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5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5-24
实施日期:2021-06-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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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20.10
中标分类号:A0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体系及管理要求,涵盖实验室废液、废弃试剂、废弃样品、包装容器、放射性废弃物及废气等分类与处理方法,适用于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237—2021
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1-05-24
实施日期:2021-06-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的规定起草,由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由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起草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主要起草人包括德庆曲吉、朱浙辉、赵勇、何海、杨玲、邵强、夏鹏超、次仁卓嘎、赵雯玮、鄂国栋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体系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其他类型实验室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废弃物: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失去使用价值的排放物。
危险废弃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一般废弃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4 管理体系
4.1 管理职责
化学分析实验室应将废弃物管理纳入实验室管理体系,并承担废弃物处理与管理职责,包括建立管理制度、安全评估机制、人员培训、外部处理机构联络及监督废弃物处理过程等。
4.2 文件体系
实验室应建立或包含以下程序文件:废弃物处理人员培训程序、废弃物分类程序、安全评估程序、分类存放与标识转运程序、各类废弃物处理作业程序、外部机构选择与处置协助程序。
5 管理要求
5.1 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将样品制备、前处理、分析及仪器分析全过程产生的废液、废弃试剂、废弃样品、放射性废弃物及废弃包装容器等纳入统一管理。
5.2 分类
实验室废液包括有机类废液和无机类废液;废弃试剂包括过期或失效化学试剂及标准物质;废弃包装容器工具包括污染性接触物;废弃样品为检验后报废样品;放射性废弃物为含放射性物质或污染物;实验室废气主要来源于有机溶剂、酸碱溶液及挥发性反应产物。
5.3 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经处理后符合GB 8978标准的废液和废弃试剂可直接排放,否则应交由有资质机构进行最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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