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82-2018
中文名称: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4-12
实施日期:2018-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57.28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国强、李晓岚、田云臣、华旭峰、单慧勇、苗建生、杨永海、张修成、孙少起、王满江。
起草单位:天津农学院、天津立达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祥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海发珍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凯润淡水养殖有限公司、天津市益利来养殖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构成、视频采集、传输、存储及设备功能要求,适用于水产养殖监控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部分标准内容
本标准编号:DB12/T782—2018,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日期为2018年6月1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构成、视频采集、传输与网络、存储及设备和功能要求的技术规范。适用于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GB/T2105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评估保证级3)
-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GA/T669.5 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 GA/T669.8-2009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8部分:传输网络技术要求
- YD/T1171 IP网络技术要求 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3 系统构成
3.1 系统构成
水产养殖物联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输入设备、控制主机、输出设备、存储设备、显示设备、联网设备等,以及相应的必备配套软件所构成。
3.2 系统结构图
见图1。系统包括:场景监视前端设备、车间监视前端设备、水下监视前端设备、传输设备、输入设备、控制主机、输出设备、存储设备、显示设备和联网设备。
4 前端视频图像采集与编码设备
4.1 选型基本原则
前端视频图像采集与编码设备应根据水产养殖物联网基地的环境特点进行选型。对于养殖场的重点区域,安装民用监控级别的数字摄像机。
4.2 技术要求
4.2.1 布线与供电要求
- 传输与布线设计应符合GB50198和GB50348的相关规定。
-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传输与布线设计应符合GB50311的相关规定。
- 网络交换设备设计应符合GB/T21050的相关规定。
- 传输基本要求应符合GA/T669.5的相关规定。
- 系统供电设计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要求。
- 前端设备供电应合理配置,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关键设备应配备不间断电源。
4.2.2 视频图像质量要求
图像灰度等级、分辨率和清晰度要求见表1:
- A级:灰度等级 ≥10级(实时图像),分辨率 ≥1920×1080(1080P),水平清晰度 ≥800TVI,视频帧率 ≥25FPS。
- B级:灰度等级 ≥9级(回放图像),分辨率 ≥1280×720(720P),水平清晰度 ≥650TVL,视频帧率 ≥15FPS。
4.2.3 图像切换延时及数字视频编/解码要求见表2:
- 图像切换延时 ≤200ms,数字视频编/解码延时 ≤400ms。
4.3 视频图像采集设备要求
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由前端视频摄像头(含视频编码压缩芯片)组成。
4.3.1 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性能要求:
- 视频压缩编码:MPEG4
- 防水等级:IP67
- 自控制动作发生到新图像出现延时:≤500ms。
5 系统设备性能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视音频编码设备应具备连续运行能力,设备的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应 ≥10,000小时,视频服务器响应时间应小于10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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