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1.3-198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J 1.3-1987 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编制电子工业技术标准主办单位责任制 SJ1.3-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有关规定和要求
编制电子工业技术标准主办单位贵任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标准项目的主办单位的责、权、利。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充分调动主办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积极性。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自一九八六年度起列入并签订责任书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专业标准(部标准)和部指导性技术文件计划项目。2计划和经费
2.1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年度计划系国家指令性科研计划,并按部规定的计划渠道下达。2.2编制标准的经费:各主办单位都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61号文件的精神,从企事业科技三项费用和技术开发基金中支付主办标准编制工作所必须的费用,如承担任务人员的工资、工时费、必要的试验验证费以及购置必要的样品、测试仪器的经费等。由上级拨发的标准编制项目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编制标准所必需的资料、调研、试验验证时必须开支的材料与燃料等直接消耗,会议、办公等项费用开支。标准补助经费,实行按项目一次核定经费指标,按年度进度分年拨发,出项目主办单位包使用,并允许跨年度使用,超支不补。3标准项目主办单位的责任与权利3.1主办单位对承担的标准项目编制工作全过程负责,并按照本标准完成责任书【格式按附录A(补充件)」中所规定的任务。3.2主办单位应保证标准草案(报批稿)的质量。标准草案(报批稿)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配套协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标准草案(报批稿)文本格式、书写方法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报批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有关资料应符合SJ1.7《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标准草案(报批稿)报批时资料齐套性要求》的规定。
3.3主办单位有责任按有关的规定做好标准草案(送审稿)审定的组织工作,并对该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87—11-10批准1988—01—01实施
SJ1.3—87
准草案(送审稿)的审定形式、参加审定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建议。3.4主办单位有责任对标准草案(报批稿)报批过程中发现的错误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之处,进行必要的修改乃至重新组织编制审定。有关部门审查时,若提出退稿返工,应有依据和明确的要求。
3.5主办单位有义务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所承办标准中的技术间题进行解答。3.6标准草案(报批稿)及有关报批资料报送到部标准化研究所后,在一个半月内主办单位若未接到退稿返工通知,则即可作为主办单位全面完成该项标准编制任务。在标准出版过程中若发现标准文本存在间题,主办单位亦应负责解决。3.7若因主管部门的原因而中止执行责任书时,对主办单位按完成该项标准的编制任务论处。
3.8主办单位有权组织编制工作组,工作组人选应包括计划中明确的副主办单位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如主要参加单位及部标准化研究所专业审查人等),总人数不宜超过五人,并在标准课题责任书中列出名单。
3.9主办单位有完成责任书规定任务的组织实施权(包括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具体实施计划,并列入本单位的计划考核)。3.10主办单位有发送标准章案(征求意见稿)到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权。4成果及奖励
4.1完成标准草案报批任务并经批准发布,即成为一项标准成果。由部向参加该项标准编制的主要工作人员颁发标准成果证书。4.2,标准成果是科技成果的组成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科技成果奖评比,4.3标准经批准发布后,参加该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可获得少量稿酬。4.4拨给主办单位的标准补助经费,可按节约有奖原则,在完成任务后,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4.5在提前完成项目任务时,标准补助经费仍继续按《课题责任书》规定的金额拨给。5罚则
5.1主办单位未按期完成标准草案报批任务,由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主办单位限期完成。在延期期间不再加拨标准补助经费。5.2承担标准项目编制任务的主要工作人员,若未按期完成标准草案报批任务,不予稿酬。
附录A
电子工业标准课题责任书格式
(补充件)
电子工业标准
课题责任书
项目名称
标准类别
课题计划代号
任务起止年限
项目名称:
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编号:
标准水平和经济效果
主要工作内容:
标准个数:
分年度工作计划
补助经费
主要工作人员
申请额
核定额
起草人
协办人
(主管部门盖章)
经、管
负责人
通信地址:
(签字)
负责人
(主办单位盖章)bzxz.net
(签字)
通信地址:
①标准补助经费以本责任书中核定额为准。②本责任书中的主办单位签字栏内,应由主办单位主管标准的技术负责人签名:主管部门签字栏内,应由部标准质量司有关负责人或受其委托的部标准化研究所主管负责人签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质量司、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6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