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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584-198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584-1985

中文名称:雷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及验收试验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5-03-25

实施日期:1986-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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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336655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业综合>>D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MIL-STD-781C NEQ

出版信息

页数:88页

标准价格:36.0 元

出版日期:1986-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丁定浩、李鹏寿、张成金、陈怀春、杨滨春、程一力

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第十四研究所

提出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包括鉴定、验收雷达设备(含雷达电子对抗设备,以下略)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和可靠度两类统计试验方案,前者适用于寿命服从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可靠性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后者适用于寿命为非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可靠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雷达设备的可靠性增长试验。 SJ 2584-1985 雷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及验收试验 SJ2584-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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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SJ2584-85
雷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及验收试验1985-03-25发布
198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引言
1.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雷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及验收试验SJ2584-85
本标准包括鉴定、验收雷达设备(含雷达电子对抗设备:以下略,)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和可靠度两类统计试验方案,前者适用于寿命服从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可靠性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后者适用于寿命为非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可靠性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雷达设备的可靠性增长试验。1.2用途
本标准的用途是为拟制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签定研制合同时,确定雷达设备的可靠性指标要求和选择可靠性试验方案提供依据。1.3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各类雷达设备:第一类:地面固定雷达设备:
第二类:地面车载雷设备:
第三类:舰船用雷达设备:
A、有掩蔽
B、无掩蔽
第四类:喷气战斗机用雷达设备;第五类:涡轮螺旋浆飞机与直升飞机用雷达设备:第六类;其它雷达设备。
1.4引用文件
GB3187-82可靠性基本名词术语及定义》GB242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3360-82《数据的统计处理均值的估计知置信区间2名词术语
2.1总则
凡本标准未加定义的名词术语均按照GB2422-81和GB3187-82及GB3360-82的定义。
生产方
电子工业部1565-03-25发布
1986-10-01实施
SJ2584-8J
承受研制或生产雷达设备的科研机构或工厂2.1.2使用方
指雷达设备接收或订购单位。
2.1.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1.3.1MTBF的观测值(0)
MTBF的观测值等于雷达总工作时间除以关联失效数。2.1.3.2MTBF的验证值(豆)
在试验条件下MTBF真值的可能范围(MTBF·的观测值及其置信区间)。2.1.3.3MTBF假设值的下限值(6,)MTBF假设值的下限值(01)是不可接受的MTBF值。雷达设备MTBF的真值接近9,时:标准试验方案以高概率拒收雷达设备。2.1.3.4MTBF假设值的上限值(6。)MTBF假设值的上限值(0。)是可接受的MTBF值,它等于鉴别比(D㎡)乘以MTBF假设值的下限值(6,).当雷达设备MTBF的真值接近6。时,标准试验方案以高概率接收雷达设备。
2.1.3.5MTBF的预计值(0.)
MTBF的预计值(9,)是按照雷达设备的设计、工艺及使用环境,用可靠性预计方法确定的MTBF值。6。在数值上应保证在可靠性试验中,标准试验方案以大于或等于70%的概率接收雷达设备。
2.1.3.6MTBF的规定值(6s)
MTBF的规定值(9s)是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规定的MTBF值。2.1.4可靠度(R)
2.1.4.1R的观测值(R)
R的观测值()等于雷达设备成功的试验次数(即:总试验次数减去关联失效次数。)除以总试验次数。
2.1.4.2R的验证值(R)
系指连试验条件下R真值的可能范围(R的观测值及其置信区间)。2.1.4.3R假设值的下限值(R,)
R假设值的下限值(R,)是不可接受的R值。雷达设备R的真值接近R,时,标准试验方案以高概率拒收雷达设备。
2.1.4.4R假设值的上限值(R。)R假设值的上限值(R。)是可接受的R值。当雷达设备R的真值接近R。时,标准试验方案以高概率接收雷达设备。
2.1.4.5R的预计值(R,)
R的预计值(R,)是按照雷达设备的设计、工艺及使用环境,用可靠性预计方法确定的R值。R,在数值上应保证在可靠性试验中,标准试验方案以大于或等于70%的概率接收雷达设备。
2.1.4,6R的规定值(Rs)
R的规定值(R。)是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规定的R值。2
2.1.5判决风险率
2.1.5.1生产方风险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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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BF的真值等于MTBF假设值的上限值6。或R的真值等于R假设值的上限值R。时,雷达设备被拒收的概率
2.1.5.2使用方风险率(B)
MTBF的真值等于MTBF假设值的下限值6,或R的真值等于R假设值的下限值R时,雷达设备被接收的概率。
2.1.6鉴别比
2.1.6.1鉴别比(Dm)
鉴别比(D,)是验证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统计试验方案的参数之一,这个比值说明9,与%差别的大小。
2.1.6.2鉴别比(D.)
鉴别比(D)是验证可靠度统计试验方案的参数之-,这个比值说明(1一R)与(1Ro),即相应的失效概率F,与F。差别的大小DR
2.1.7失效
(1-R)F)
(1-Ro)-F。
失效是指雷达设备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规定功能的事件。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必须说明有关尖效判据的各种细节(包括所需功能及功能参数的上下限)。就试验而言,应采用下述一般定义。a.失效指原先为合格的雷达设备在规定条件下,一个或几个功能参数不能保持在规定的上下限之间;或中断工作;或丧失部分的规定功能。b.雷达设备在工作条件下由于机械、结构部件或零件的破裂、断裂和卡死等状态引起的失效。
2.1.7.1失效类型
2.1.7.1.1独立失效
不是由于受试设备的其它元器件、部件或试验设备、测试仪器仪表及工具的失效而引起的失效。
2.1.7.1.2从属失效
由下某一相联产品的失效而引起的失效。2.1.7.1.3间歇失效
雷达设备暂时停止工作而不经修复能自行恢复正常工作的失效。2.1.7.1.4误用失效
因使用不当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失效。2.1.7.1.5典型失效
在等同或等效的使用中,由于相同的基本失效机理而引起的同一部位的两个或多个失效。
2.1.7.2失效分类
2.1.7.2.1关联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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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在现场使用中会出现的失效。在计算MTBF验证值或R验证值时,所有的关联失效数都应计入,
2.1.7.2.2非关联失效
不是由于受试设备本身条件引起的,不属于试验要求并且预期在现场使用中不会出现的失效
2.1.7.2.3资任失效
生产方提供的受试设备在试验中出现的每一个关联的失效计为一次责任失效。应以责任失效的次数与判决标准进行比较来确定是否符合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要求。2.1.7.2.4非资任失效
由使用方指定其他生产方提供的设备的独立失效引起从属丁该失效的生产方提供的受试设备的失效,为非责任失效,此类失效不作为确定是否符合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的要求。
几断定为非关联失效者外,所有失效均为关联失效,但不一定均为责任失效。凡断定的非责任失效者外,所有失效均为责任失效,但不一定是关联失效的全部失效。;可靠性试验要求
c.1总则
可靠性鉴定试验与可靠性验收试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设计并实施之,并应在试验方案书及试验程序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3.1.1可靠性试验类型
适用的可靠性试验类型有:
3.1.1.1可常性鉴定试验
试验目的是为了验证新研制的雷达设备在规定条件下,能否满足可靠性鉴定试验要求的可靠性指标。
3.1.1.2可靠性验收试验
试验目的是验证批生产的宙达设备在规定的条件下能否满足规定的可靠性指标要求。.3.1.2:两类统计试验方案
鉴于雷达设备可能的不同寿命分布,本标准采用两类统计试验方案。一类是验证寿命为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MTBF指标的统计试验方案。另一类是验证寿命为非指数分布的雷达设备的R指标的统计试验方案。两类统计试验方案分别见附录B和附录C。3.1.3固定风险率与变动风险率试验方案为使可靠性试验具有针对性、灵活性,以便能更经济和合理的得出试验结果,本标准规定了固定风险率和变动风险率两种试验方案3.1.3.7固定风险率方案
统计试验方案中风险率(α、β)在可靠性试验前确定,不作变动,根据判决结果作出接收或拒收的决定。
3.1.3.2变动风险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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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省试验费用和时间,经生产与使用双方商定可以采用变动风险率试验方案(鉴别比不变),即可以从高风险率开始,当判决接收或拒收时,使用或生产一方可以要求降低风险率继续试验,因延长试验时间而增加的费用和推迟交货期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试验直到双方接受判决结果或试验到本标准规定的最低凤险率为止。3.1.3.3可靠性试验费用
试验费用,应计人雷达设备成本或由使用方在通过可靠性试验接收时支付,并应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明确规定。3.2可靠性试验方案书与程序
为使本标准的要求能付之实施,在工程计划的早期就应按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要求,制定可靠性试验方案书,并应征得使用方同意。据此,生产方应制定详细的可靠性试验程序,附录D列出了准备这些程序时应加以考虑的事项。可靠性试验方案书主要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受试设备的名称、用途、功能、使用寿命和战斗任务的说明;b.需要验证的可靠性指标;
c.试验目的和类型;
d.选用的统计试验方案;
e.试验应力条件和等级;
f.受试设备数量及老练程序的说明,g.功能检测项目和方法:
h.失效判别准则;
i.检查调整和预防性维护细节:j.失效的统计分析方法;
k,接收与拒收的判决:
1.置信区间的计算;
m.试验仪表及设备要求,
n.所需试验报告和记录的要求
0.受试设备复原的说明。
3.3可靠性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3.3.1可靠性预计
在可靠性试验开始前,应提供受试设备完整的可靠性预计资料。失效率数据应根据以下优选顺序选用:电子产品数据中心发布的失效率手册,经生产与使用双方共同确认的失效率数据。MTBF或R的预计值6,或R,。与所选用的可靠性统计试验方案对应的接收概率至少应等于或大于70%,否则必须更改设计,直到满足上述要求才能对该雷达设备进行试验。
3.3.2环境适应性试验
雷达设备必须通过环境适应性试验,并对试验中暴露的所有问题,逐项分析,对全批雷达作出改进之后才充许进人可靠性试验。3.3.3老练处理
用于可靠性试验的雷达设备必须能代表该批生产的雷达设备。因此,受试设备除对所SJ2584-83
有雷达设备都需进行的规定的老练处理外,不得进行特别的处理。老练处理程序由生产方自行选择,但作为所有雷达设备都需进行的老练处理程序,不经使用方同意,生产方不得自行改变。其它应考虑的内容有:a.试验前需老练以便稳定失效率;b.老练期间的故障不影响判决,但必须按规定记录,分析和维修,c.应规定老练时间和最后一次维修后无故障运行时间;d.应选择在最短时间内能暴露最多故障而又不引起现场使用不会出现的失效的环境应力。
3.3.4试验前准备工作的审查
可靠性试验开始前,生产方应对试验设备进行试验准备工作的审查,是否具备试验的必要条件。
3.4统计试验方案
3.4.1总则
两类统计试验方案分别用于估计MTBF或R的真值及确定其是否与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所规定的可靠性指标要求一致,。或9,或R。及R,用于建立判决标准,但不应用于估计雷达设备的MTBF或R。3.4.2定时截尾试验方案
当规定验证的可靠性指标为MTBF,并必须通过试验以一定的精度对MTBF的真值进行估计或需要预先知道总试验时间时,应选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因此,试生产宙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应选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3.4.3定数截尾试验方案
当规定验证的可靠性指标为R,并必须通过试验以一定的精度对R的真值进行估计或需要预先知道总试验次数时,应选用定数截尾试验方案。因此试生产雷达设备可靠性鉴定试验应选用定数截尾试验方案
3.4.4序贸试验方案
如仅需以预定的风险率(a、B)对预定的MTBF值(0g1)或预定的R值(R。、R)作判决,而无需以确定的精度估计MTBF或R的真值,并且要求统计平均所需判决时间最短、通常选用序贯试验方案,3.4.560.01或R。、R,的确定
3.4,.1对MTBF或R指标没有规定相应的接受概率时,0n、9,或R、R,由下列公式确定:
(D:+1)
Rt1-2(1Ra)
(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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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2对6、或R。明确规定相应的接收概率时6g、61或Rg、R.由附录B或随录C给出的计算方法确定。
3.4.6受试设备数量
a.可靠性鉴定试验的样品数量应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加以规定。b.可靠性验收试验的样品数量及轴取方法应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中加以规定。若无此项规定,受试设备样品数量一般不少于两部,当生产数量不足三部时,样品数量可允许一部。
3.4.7试验时间和试验次数
采用序贯试验方案时,其试验时间应根据最大允许试验时间(截尾时间)或试验次数(截尾次数)来设计,而不应按照预期判决时间或次数来设计,以避免试验费用及试验时间无比划,不能控制的现象发生。3.4.7.1受试设备试验时间
验证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指标时,受试设备的试验时间是指设备在开机状态(即正常工作)下的累积无故障时间,某台设备一口发生故障,其试验时间的统计随即中止,待排除故障重新投人试验时,始恢复试验时间的累积。总的累积试验时间是指总的台时数,即所有受试设备试验时间的总和,并以9,的倍数表示。3.4.7.2受试设备试验次数
验证可靠度指标时,试验以累积的成功试验次数(总试验次数减去责任失效次数)的多少来确定是否与判决标准相符。受试设备允许连续工作,以可靠度的规定时间间隔作为一次试验来累积试验次数。在两次相继的试验之间可对允余设计部分进行维修,以便每次试验开始时使受试设备的可靠度复原到原来的水平,但在一次试验期内,除非规定允许脱机检修,否则不能对受试设备进行检修。总的累积试验次数是指总的试验台次数,即所有受试设备累积试验次数的总和。3.4.7.3试验监控
试验的监控应能使失效前的时间或次数被相当准确地记录下来。监控仪器,监控技术应在拟制的可靠性试验程序中规定。每台受试设备的试验时间或试验次数至少应为所有受试设备平均试验时间或平均试验次数的一半,否则该台受试设备的试验时间或试验次数将属无效。
3.4.8MTBF或R置信区间的估计
根据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要求,所有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可靠性试验的生产方,都应将MTBF或R验证值的数据作为试验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供给使用方。3.4.8.1试验参数值
MTBF或R的验证值仅从试验数据求得,试验参数值α、β及01、、Dm或R、Ro、D:不能用来估计MTBF或R的验证值,MTBF或R的验证值必须由试验结果来计算。然而,提供试验参数值有助于了解获得试验数据的目的和方法。3-4.8.3置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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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必须规定MTBF或R验证值(6或R)区间估计的置信水平,建议选择(1-2β)×100%作为区间估计的置信水平。3.4.8.3MTBF或R置信区间的估计方法失效发生或接收时,均需按3.4.8.2项的置信水平和附录F规定的程序对MTBF或R的验证值作出区间估计。
3.5检查与监警
使用方可按事先双方的协议派员对生产方的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以保证试验符合可靠性要求,生产方应为使用方提供如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所规定的必要的管理方面的协助。
3.6试验设施与测量
试验设施应能提供试验环境应力等级所要求的各种条件。试验期间,测试仪器应按规定的精度测量受试设备的特性(见附录E)。3.7试验监测
3.7.1监测项目
试验监测项目应为受试设备的功能参数,即战术指标。只有当功能参数在试验中无法监测时,才允许用在现场使用中也能随时进行监测的主要的性能参数来代替。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数应在可靠性试验计划和程序中加以具体规定(见附录D)。3.7.2监测要求
任何项目的监测都不应造成试验在事实上的中断(如造成部分断电)。监测项目应有仪表监视,能随时观察受试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若不能断定精确的失效时间,就以为失效时间是在该项目上一次测量记录的时刻。3.7.3测量时间间隔和测量时间
当寿命为指数分布时,测量时间间隔一股不大于0.20s,当寿命为非指数分布时,测量时间间隔一般不大于受试设备规定工作时间的2倍。在试验周期的不同阶段,般要进行监测与记录,在受试设备任何一次规定的开机后第一次通电时,至少要有一组监测数据。每一次监测时间通常都不得大于0.5h。3.8预防性维护
在可靠性试验中,允许进行按受试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列人试验程序的必要的维护与调整,但不允许进行额外的维护和调整,否则作为一次失效处理。3.9失效处量
试验中发生的切失效,均需详细记录,并将失效设备从试验中撤出,进行修复,修复后即应恢复试验。撤出和重新投入试验时,均应设法使其对继续试验的其它设备影响最小。失效的处置方法应在试验方案中加以规定。3.9.1失效分析
对观察到的每个失效都应进行分析以确定失效原因。在进行失效分析时可采用为确定失效原因所必需的任何方法(如测试、解部、显微镜分析等)。3.9.2失效修理
试验过程中不希望从受试设备上更换任何零部件,除非这些零部件已经证实失效或证明因承受过应力参数已超过了允许的容限。修理时所有与失效有关的调整部分允许加以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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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但与之无关部分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作失效处理。失效设备修复重新开始试验前,生产方要对修理的有效性进行证实。3.9.3失效分类
试验中发生的所有失效都应分为关联失效和非关联失效,关联失效再分为责任失效利非责任失效。
3.9.3.1关联失效
a.间歇失效;
b:未证实的失效,系指失效不能重现或尚在调查中不能确定原因的失效;C,已证实的设计、工艺、结构、软件误差和操作、维修程序引起的失效而又未采取试验证明确实有效的改进措施者。d·典型失效
3.9.3.2非关联失效
a.安装损坏;
b.误用失效;
C:由于外加应力超过规定的试验要求而引起的失效,d、试验证明所采取的改正措施确实有效的设计、工艺、结构、软件误差和操作、维修程序引起的失效;
e,雷达设备操作说明书规定的正常工作调整。f,试验设施或试验仪器引起的失效。3.9.3.3责任失效
a,间歇失效;
b:未证实的失效
C,独立失效。包括未采取试验证明确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的生产方的设计,工艺、结构、软件误差和操作、维修程序引起的失效。3.9.3.4非责任失效
a非关联失效:
b,由于独立失效引起的从属失效;c,由使用方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操作、维修程序引起的失效。d。有规定寿命期或预修期的产品,工作超过规定更换期或预修期而未更换或未及时维修引起的失效。
3.9.4失效加权Www.bzxZ.net
当需要考虑各关联失效对雷达设备不能完成规定功能的影响程度时,可对关联失效次数进行加权,每种关联失效的加权系数按其导致雷达设备不能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来确定。其等效的关联失效的次数等于加权系数乘以实际发生的该失效的次数。若无确切的加权数据时,建议按本标准的加权等级采用。本标准推荐将失效分为三级:
A级失效:导致雷达设备不能完成规定功能的失效。A级失效加权系数取1。B级失效:导致雷达设备不能圆满地完成规定功能的失效,如参数略超出允许范围等。B级失效加权系数取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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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失效:轻微失效。C级失效加权系数取0.25。当对失效进行加权后,失效累积数的尾数小于等于0.5时舍去,大于0.5时进1。3.10合格与否的判决
3.10.1总则
合格与否应根据选定的可靠性试验方案与程序的判决标准决定。判定的依据是受试设备总的责任失效数和受试设备试验时间或试验次数及所用的判决标准。若无其它规定,任意一台受试设备的试验累积时间或次数不足全部样品平均试验时间或次数的一半时,不能做出接收的判决。
3.10.2接收
如果没有出现导致人身危险或受试设备损坏应立即拒收的失效,且统计试验结果,也符合附求B或附录C的接收判决,则受试设备所代表的雷达设备就算通过了可靠性鉴定或验收。
3.10.3有条件接收
受试设备不能被判为接收时,经使用方同意,可按一定的附加条件予以接收。这些条件是:
a,对已证实的设计、工艺、结构和软件误差引起的失效,已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但有待试验证明其确实有效;
b,由于操作维修程序引起的责任失效,可以通过改进操作、维修程序加以避免的;C,确因元器件质量不能达到要求,而国内又一时无法解决的,可在限期解决前题下予以接收:
d,对试验中某些功能参数不能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失效,当超差不大,可适当放宽技术要求予以接收的;
3.10.4拒收
不能接收,又不能有条件接收,则受试设备所代表的雷达设备就算未通过可靠性鉴定或验收。
3.11纠正措施
对所有失效都要制定纠正措施。更改受试设备规定的性能或可靠性指标不算纠正措施。
3.12受试设备的复原
可靠性试验结束后,应将受试设备性能复原到符合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的要求。失效的零件和性能退化但尚未超出允许极限的零件要更换,使用期已超过三分之二预期寿命的耗损性元器件也要更换。复原设备应通过交收试验程序。使用方对生产方提交的已复原的受试设备不应拒收或提出折价要求。4试验条件和等级
为使可靠性试验的结果尽可能与雷达设备在实际使用中的可靠性水平相一致,试验条件和等级及其随时间而发生的各种变化,应能反映受试设备的现场使用环境和战斗任务说明。同时,应尽可能考虑到试验条件应有的重现性、可控性和实施可行性。4.1确定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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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设备的整个工作寿命期包括:贮存、包装、运输、工作、维护,执行任务等内容。本标准目的是在可靠性试验中尽可能引用上述寿命期中可能遇到的现实环境条件。因此,试验条件应在雷达设备产品标准和研制合同中加以规定,如无规定可按下列优先次序考虑
a.实测应力
试验中施加的应力类型和等级应根据受试设备的用途、位置及执行典型的战斗任务时所测得的环境应力米确定。
b。估计应力
如不能得到实测应力数据时,则可应用取自相似战斗任务、相似用途以相似位置的实测环境应力来确定。
C,典型应力
如使用方没有规定应力类型和等级,并不能获得实测应力或估计应力时,试验施加的应力类型和等级应与附录A的要求一致。4.2模拟环境试验
试验室施加的应力类型应最大限度模拟真实的环境条件,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的重现性,有利于试验结果的比较和失效分析。但是,这种模拟仍是真实的环境条件的一种近似。本标准推荐下面三种模拟环境试验应力类型(详见附录A):a。当具备试验设施条件时,应采用将各项应力综合在同--试验室(箱)内的综合应力试验;
b,当不具备实施综合应力试验条件时,可采用几项(如温度、湿度、高度等)应力综合而其他项应力单独按一定周期施加于受试雷达设备的组合应力试验;C,当不具备实施综合应力和组合应力试验条件时,可考虑恒定应力试验,如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始终保持温度不变。下面列出各应力最低限度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4.2.1电应力
电应力应包括雷达设备的通、断电循环,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循环进行工作的应力以及雷达设备产品标准或研制合同规定的输入电压的标称值及其波动4.2.2振动应力
振动的试验应力等级和变化曲线应按受试设备的使用目的,现场安装位置和环境来规定。至少应考虑:
a:振动类型(正弦、复合或随机);b:频率范围;
c.振幅;
d,搬动的施加方式与轴向。在确立各种试验的振动等级时,还应考虑各种机械阻尼效应(即:设备的相互影响、夹具等)。4.2.3热应力
热应力的变化曲线是受试设备在使用中经历的实际热环境的一个逼真的模拟。在确定热应力时应考虑:
a,起始温度(热浸、冷浸)和接通电源(加热)时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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