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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569-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569-1994

中文名称:活性白土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英文名称: Activated cla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2-09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0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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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40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助剂

中标分类号:化工>>无机化工原料>>G14其他无机化工原料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HG/T 2569-2007替代

出版信息

出版社:化工出版社

页数:10页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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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569—94
活性白土
1994-0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活性白土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T2569—94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白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膨润土为原料制得的活性白土。该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加工产品(润滑油、石蜡、凡士林)、工业用动植物油和食用动植物油的脱色精制;在化学工业上用作吸附剂和催化剂载体。2引用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602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03
GB/T610.1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砷斑法)GB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6678
GB/T6679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8946
塑料编织袋
3产品分类、
型号和代号
活性白土的分类、型号和代号见表1。表1
型号和代号
(高活性度的活性白土)
(高脱色率的活性白土)
主要用途石油加工产品(润滑油、石蜡、凡士林)的脱色精制4技术要求
4.1外观:粉末状固体,无机械杂质。4.2活性白土应符合表2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4-02-09批准1
工业动植物油脱色精制
食用动植物油脱色精制
1994-07-01实施
脱色率,%
活性度
游离酸(以HSO计),%wwW.bzxz.Net
水分,%
粒度(通过75um筛网),%
过滤速度,mL/min
堆积密度,g/mL
重金属(以Pb计),%
砷(As),%
试验方法
HG/T256994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需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GB/T602、GB/T603规定制备。
5.1脱色率的测定
5.1.1方法提要
取一定体积的已知吸光度的沥青灯油溶液,加入一定量的试样进行脱色,测定脱色后沥青灯油溶液的吸光度。根据吸光度的减少值计算以百分数表示的脱色率。5.1.2试剂和材料
5.1.2.1灯用煤油(GB253)。
5.1.2.2建筑石油沥青(GB494)。5.1.3仪器、设备
5.1.3.1分光光度计:配有1cm吸收池。5.1.3.2电动振荡机:频率240次/分。5.1.4分析步骤
5.1.4.1无色灯油的制备
称取200g预先在105~110℃干燥过的活性白土,置于1000mL灯用煤油中,激烈搅拌10min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于清洁干燥的容器中。用分光光度计,于波长590nm处,以水作参比,测量吸光度。其吸光度应为零。
5.1.4.2沥青灯油溶液的制备
HG/T2569—94
将建筑石油沥青的外表面用小刀剥去,切成丝状,称取0.74~0.75g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少量无色灯油,在70~80℃水浴上不断搅拌至全部溶解。用无色灯油稀释至1000mL,混匀,放置1h;用分光光度计,于波长590nm处,以无色灯油作参比,测量吸光度,其吸光度应为1.001.05。5.1.4.3测定
称取1.50士0.01g试样,置于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250mL锥形瓶中,用移液管加入50mL沥青灯油溶液,轻轻振荡几下,置于电动振荡机上振荡60min(精确至1min);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全部溶液,将滤液摇匀,用分光光度计,于波长590nm处,以无色灯油作参比,测量吸光度。5.1.5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百分数表示的脱色率Xi按式(1)计算:Ao-A1V
式中:A。——脱色前沥青灯油溶液的吸光度;A1——脱色后沥青灯油溶液的吸光度。5.1.6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2%。5.2活性度的测定
5.2.1方法提要
用乙酸钠溶液置换试样中的氢离子。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以1000g试样消耗氢氧化钠溶液[c(NaOH)=1.000mol/L】的体积(mL)表示活性度。5.2.2试剂和材料
5.2.2.1氢氧化钠(GB/T629)标准滴定溶液:c(NaOH)约0.1mol/L。5.2.2.2乙酸钠溶液:c(CHgCOONa)=0.1mol/L。称取13.60g三水合乙酸钠(CHgCOONa·3H2O)(GB/T694),精确至0.01g,溶于1000mL水中。5.2.2.3酚酞(GB/T10729)指示液:10g/L。5.2.3仪器、设备
5.2.3.1电动振荡机:频率240次/分。5.2.4分析步骤
(GB/T693)或8.20g无水乙酸钠称取20.00士0.01g试样,置于250mL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锥形瓶中;用移液管加入100mL乙酸钠溶液,盖好瓶塞,激烈摇动几下,迅速置于电动振荡机上,振荡15min;干过滤,弃去最初部分滤液,用移液管移取50mL滤液置于另一250mL锥形瓶中,加3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并保持30s不褪色为终点。同时,以水代替乙酸钠溶液按上述步骤操作进行空白试验。注:进行本操作时,试样温度及环境温度应为20~25℃。5.2.5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1000g试样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的体积(mL)表示的活性度X2按式(2)计算:
HG/T256994
1-V)。×1 000
20×100
=100×(Vi-V2)c
式中:V1——乙酸钠置换液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V2—一空白试验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一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5.2.6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3。5.3游离酸的测定
5.3.1方法提要
用水浸取出试样中的游离酸。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5.3.2试剂和材料
5.3.2.1氢氧化钠(GB/T629)标准滴定溶液:c(NaOH)约0.02mol/L。(2)
移取50mL已知准确浓度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约0.1mol/LJ,置于250mL容量瓶中,用无二氧化碳的水稀释至刻度,摇勺勾。5.3.2.2酚(GB/T10729)指示液:10g/L。5.3.3分析步骤
称取1~2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150mL烧杯中,加50mL水煮沸3min,过滤于250mL锥形瓶中,用热水洗涤4~5次(共用水约50mL);煮沸2min,盖上带有碱石棉干燥管的胶塞,冷却至室温,加2~3滴酚酰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并保持30s不褪色为终点。
同时,取100mL水按同样步骤进行空白试验。5.3.4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游离酸(以H,SO计)含量X:按式(3)计算:(,-V):eX0. 049×100
4.9X (V1-Vo) c
式中:V1——滴定试验溶液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V。空白试验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c——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试料质量,g;
(3)
0.049——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0H)=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硫酸的质量。
5.3.5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4%。5.4水分的测定
5.4.1仪器、设备
称量瓶:Φ40mmX25mm。
5.4.2分析步骤
HG/T256994
用已于105110℃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称取12g试样(精确至0.0002g)。于105~110℃干燥至恒重。
5.4.3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水分X,按式(4)计算:ml-m2×100
式中:m1——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g;m2—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g;m——试料质量,g。
5.4.4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5%。5.5粒度的测定
5.5.1仪器、设备
试验筛(GB6003):R40/3系列,@Φ200mm×50mm/0.075mm。5.5.2分析步骤
称取约50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试验筛中,不断振荡、敲打,并用6号板刷轻轻刷扫,直至1min内筛下的试样不超过0.1g为止;称量筛余物的质量。5.5.3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粒度X:按式(5)计算:mml
试料质量,g;
式中:m
m1——筛余物的质量,g。
5.5.4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2%。5.6过滤速度的测定
5.6.1方法提要
(5)
取定量试样用水浸湿、分散,在规定直径的布氏漏斗中,在一定压差下制成滤饼;保持水面高于滤饼面并维持一定压差进行抽滤;记录一定时间内过滤水的体积。5.6.2仪器、设备
5.6.2.1布氏漏斗:内径80mm。
5.6.2.2真空泵,配有U型管水银真空压力计。5.6.3分析步骤
称取30.0士0.1g试样,置于250mL烧杯中,加约100mL水,充分搅拌使其分散;全部转移至铺有两层快速定性滤纸的布氏漏斗中,启动真空泵,维持U型管水银真空压力计两端液面之差为150mm,过滤,抽干(滤饼不得有裂缝),将抽滤瓶中的水倒掉,重新接好真空系统。在布氏漏斗中加入水,启动真空泵,维持U型管水银真空压力计两端液面之差为150mm,抽滤,抽滤过程中水面应始终高于滤饼面:当第一滴水从布氏漏斗滴下时开始按秒表计时,至30min时停止抽滤;用量筒测量抽滤瓶中水的体积。5
5.6.4分析结果的表述
HG/T256994
以mL/min表示的过滤速度X:按式(6)计算:V
一抽滤瓶中水的体积,mL。
式中.V—
5.6.5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5ml/min。5.7堆积密度的测定
5.7.1仪器、设备
量筒:容量100mL,内径约25mm。5.7.2分析步骤
称取50.0士0.1g试样,分四次加入到清洁、干燥的100mL量筒中。每次加入后均在铺有胶皮的试验台上振动至体积不变。振动方法:将量筒提起约10cm,然后使其自然落在试验台上,每次提起的同时需旋转量简。
5.7.3分析结果的表述
以g/mL表示的堆积密度X,按式(7)计算:Xr
式中:V一一振动后试样的体积,mL。5.7.4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5g/mL。5.8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5.8.1方法提要
在微酸性介质中,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反应,生成硫化物沉淀,形成暗色的悬浮液。与标准比色溶液比较。
5.8.2试剂和材料
5.8.2.1抗坏血酸;
5.8.2.2盐酸GB/T622)溶液:1+4;5.8.2.3
盐酸(GB/T622)溶液:1+16;
氨水(GB/T631)溶液:1+4;
5.8.2.5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约为3;5.8.2.6饱和硫化氢水:使用前制备;5.8.2.7铅标准溶液:1mL含0.02mgPb。用移液管移取20mL按GB/T602配制的铅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使用时配制。
5.8.3仪器、设备
比色管:50mL。
5.8.4分析步骤
5.8.4.1试验溶液的制备
称取10.0士0.1g试样,置于150mL锥形瓶中;加50mL盐酸溶液(5.8.2.2),振荡数下后,煮沸10min,冷却,过滤于100mL容量瓶中,每次用10mL水洗涤,洗5次,用水稀释至刻度,6
摇匀。
5.8.4.2测定
HG/T2569—94
用移液管移取20mL试验溶液(5.8.4.1),置于蒸发Ⅲ中,于沸水浴上蒸发至干;用10mL盐酸溶液(5.8.2.3)溶解,全部转移到50mL比色管中,用氨水调节pH约为2(用广泛pH试纸检验)。加0.1g抗坏血酸、5mL缓冲溶液、10mL饱和硫化氢水,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于暗处放置10min。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比色溶液的颜色。标准比色溶液的制备:移取5mL铅标准溶液,加10mL水,用氨水或盐酸溶液(5.8.2.3)调节pH约为2(用广泛pH试纸检验)。以下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5.9砷含量的测定
5.9.1方法提要
同GB/T610.1第3条。
5.9.2试剂和材料
5.9.2.1盐酸(GB/T622);
5.9.2.2无砷锌(GB/T2304);
5.9.2.3碘化钾(GB/T1272);
5.9.2.4氯化亚锡(GB/T638)溶液:400g/L;5.9.2.5
乙酸铅棉花;
5.9.2.6溴化汞试纸;
5.9.2.7砷标准溶液:1mL含0.002mgAs。用移液管移取20mL按GB/T602配制的标准溶液,置于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使用时配制。5.9.3仪器、设备
同GB/T610.1第5条。
5.9.4分析步骤
用移液管移取20mL试验溶液(5.8.4.1),置于广口瓶中。加50mL水、2.5mL盐酸、1g碘化钾和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放置10min;再加入2.5g无砷锌,立即装上预先装有乙酸铅棉花和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于暗处在25~30℃放置1h。溴化汞试纸上砷斑颜色不得深于标准砷斑。标准砷斑的制备:移取5mL砷标准溶液,置于广口瓶中,加约65mL水。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6检验规则
6.1活性白土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类别、型号、等级、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6.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收到的活性白土进行验收。验收应在货到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
6.3每批产品不超过60t。
6.4按照GB/T6678第6.6条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沿包装袋的垂直中心线插入至料层深度的2/3处采样,每袋所取试样不少于50g;散装产品按照GB/T6679第1.2.3.2和第2.3.1.2条的规定采样。将所取试样充分混合,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000g,立即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密封。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类别、型号、等级、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保存备查。6.5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7
HG/T2569—94
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整批产品不能验收。6.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6.7采用GB125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7标志、包装、运输、存
7.1活性白土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类别、型号、等级、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及GB191规定的“怕湿”标志。7.2活性白土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薄膜袋,厚度不小于0.03mm,包装容积应大于外包装;外包装采用聚丙烯塑料编织袋,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8946的规定;每袋净重25kg、40kg、50kg。
用户需要时,活性白土可用车、船散装。7.3包装的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扎口,外袋用缝包机缝口,缝线应整齐,无漏缝和跳线现象。
7.4活性白土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避免雨淋、受潮。7.5活性白土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临安膨润土化工总厂、余杭仇山磁土矿、义县石油白土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丙炎、王春林、朱坚雄、汪平华、俞松泉、黄福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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