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机床装置>>25.060.20分度和刀具/工件夹持装置
中标分类号:机械>>金属切削机床>>J52机床辅具与附件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4371.3-1999 自紧钻夹头 技术条件 JB/T4371.3-1999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4371.3—1999《自紧钻夹头 技术条件》由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于2000年1月1日实施。本标准修订自JB/T4371.3—1986版本,技术内容保持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编辑。本标准属于自紧钻夹头系列标准的一部分,JB/T4371总标题下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JB/T4371.1):参数;
第二部分(JB/T4371.2):精度检验;
第三部分(JB/T4371.3):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4371.3—1986版本,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于机床附件分会。起草单位为烟台机床附件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包括崔美檀、刘夏。首次发布于1986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紧钻夹头(以下简称钻夹头)的技术条件、夹紧力矩试验、标志及包装。适用于链孔和螺纹孔连接的自紧钻夹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引用成为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 JB/T3207-1991 机床附件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钻夹头主要零件应采用优质钢材制造,主要工作表面经热处理,硬度要求如下:主体、夹爪座、外套、锁紧螺钉和滚盖不低于48HRC,夹爪不低于58HRC,端罩不低于42HRC。
3.2 钻夹头外露磨光表面粗糙度Rz值不大于1.6μm,经表面处理的零件色泽应均匀一致。
3.3 钻夹头后锥孔用量规检验接触面积时,应靠近大端,接触率不低于65%。
3.4 钻夹头装卸刃具应方便可靠,工作时不应自行脱落。
3.5 钻夹头夹爪的移动应灵活、平稳、受力均匀,无卡阻现象。
3.6 自紧机构在工作时应能可靠地实现自动夹紧。
3.7 钻夹头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锐角、毛刺、擦伤、碰撞及锈蚀等缺陷。
4 夹紧力矩试验
钻夹头夹紧力矩试验见图1,在规定试棒上施加规定力矩(见表1),试棒不得产生回转,钻夹头各零件不得出现肉眼可见的变形或损坏,试验后复检精度应合格。
表1 钻夹头夹紧力矩要求
最大夹持直径mm | 试直径dmm | 力矩N·m
4 | 4 | 1.2
6 | 6 | 3
8 | 8 | 4
10 | 10 | 6
13 | 13 | 12
16 | 16 | 14
注:试棒硬度不低于48HRC,表面粗糙度Rz值不大于0.8μm。
5 标志及包装
5.1 在钻夹头明显位置,应标注夹持范围、锥度或连接螺纹代号、商标及精度等级(型式I中P级和型式II不注精度等级)。
5.2 钻夹头包装盒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及制造厂名称。
5.3 包装应符合JB/T3207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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