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66-200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466-2005
中文名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7-27
实施日期:2006-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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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医疗机构
水污染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30污水
中标分类号: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书号:1680209.028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24.0 元
计划单号:20031856-Q-467
出版日期:2005-11-2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10-22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13,06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466—2005
代替 GB 18466--2001
部分代替GB8978--199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2005-07-27发布
2006-01-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年第3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坏境管理,现批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白实施之月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联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R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倍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sepa.koy.cn)和中国环境标雅网站(es.org.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2005 年 7月27日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技术内容
4.1污水排放要求
4.2废气排放要求
4.3污泥控制与处置
5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
6取样与监测
6,1 污水取样与监测
6.2人气取样与监测
6.3污泥取样与监测
7标谁的实施与监督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泵C(规范性附录)
附录 D (标准的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泥中志贺氏菌的检验方法医疗机构污泥中蛔虫卵的检验方法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结核杆菌的检验方法+
GB18466 -- 2005
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COD、BOD、SS)单位排放负荷计算方法27
GB 18466 -- 200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牛态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牛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本标准白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一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一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新、扩、改医疗机构白本标准实施之月起按本标推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 C、附录D、附录 E和附录 F为规范性附录。本标推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 7月27日批准。本标准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iy
1范围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 -- 2005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8978的相关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和本标准表5、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及规范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木。C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雄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C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91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医疗机构medical organization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3.2医疗机构污水medicalorganizatian wastewater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3.3污泥sludge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牛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3.4废气waste gas
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4技术内容
4.1污水排放要求
4.1.1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律执行表1的规定。4.1,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人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人终端已建有止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1
GB18466—2005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表1
控制项日
粪大肠菌样数/(MPN/L)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结核杆菌
化学需氧量(COD)
度(mg1)
最高充许排放负荷/[(床位-d)】生化需氨量(R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效负荷/Le(床·d)]恩浮物(SS)
浓度/(in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L/(床位-d)」氨氮/(mg/L)
动植物油/(mg/L)
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色度/(稀释倍数)
挥发酚/(mg/L.)
总氰化物/《ng/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铬/(mg/L)
六价铬/(ng/L)
总砷/(ug/L))
总铅/(g/L)
总银/(mg/L)
总α/(Bq/L)
总 β/ (Bq/L)
总余氯1),2)/ (mg/L)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标准值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独检出
注:1)采用含氧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声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2)来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术做要求2
GB18466—2005
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控制项目
樊大肠菌群数/(MPN/L)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床位·d)]生化需氨量(BOD)
浓度(/L
最商充许排效负荷/【(床位·d)]悬浮物(SS)
浓度/(mg/L)
最高充许排敢负荷/【(床位·d)】氨氨/(mg/L))
动植物油/(mg/L)
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色度/ (稀释倍数)
摔发酚/(mg/L)
总氰化物/(mg/L)
总乘/(ng/L)
总稿/(mg/L)
总铬/(mg/L)
六价铬/(mg/L)
总砷/(mg/T)
总铅/(g/L)
总银/(ng/L))
总α(Bq/L)
总B/ (BqyL)
总余氯.2)/ (mg/L)
注:1)采用含氨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
不得捡出
不得检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氟2~8 g/L,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预处理标
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4.1.4禁止向GB3838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城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CB3097-、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GB 18466 2005
4.1.5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4.1.6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人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氟小于0.5mg/L。
4.2废气排放要求
4.2.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奥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
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充许浓度序号
控制项自
氨/(mg/m2)
碱化氨/(mg/m2)
奥气液度(无量纲)
氧气/(mg/m)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呢)4.2.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4.3污泥控制与处置
标准值
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塊和处置。4.3.2污滤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要求。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拟构类别
传染病医疗机构
结核病医疗机构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
5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
粪大肠茵群数,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结核杆籽菌
不得检出
蛔虫卵死亡率/
5.1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成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人下水道。5.2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5.3化粪池应按最高目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5.4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埋后,再排人医院污水处理站。5.4.1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5.4.2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5.4.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5.4.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5.4.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5.5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5.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4
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GB 18466 — 2005
5.7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氣、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采用含氣消毒剂时按表1、表2要求设计:5.7.1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mg/L,照射剂量30~40ml/cm2,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或由试验确定。
5.7.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丁12min或由试验确定。
6取样与监测
6.1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6.1.2表1第16~22项,表2第15~21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α、总在衰变池出口联样监测。其他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6.1.2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6.1.3监测频率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氟每月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欲;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6.1.3.3规定进行监测。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中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6.1.3.4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6.1.3.5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口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6.1.4监督性监测按HI/T91执行,6.1.5监测分析方法按表5和附录执行,6.1.6污染物单位排放负荷计算见附录F表5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控制项目
粪大肠菌群数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结核杆菌
总余氯
化学需氧蛋(CID)
生化氧量(BOD)
悬浮物(SS)
测定方法
多管发酵法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熏铬酸盐法
稀释与接种法
重盘法
蒸馏和滴定法
比色法
测定下限/(mg/L)
方法来源
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
附录F
GB 11898
GB11897
GB 11914
GB 7488
GB 11901
GB 7478
GB 7479
GB 18466 - 2005
控制项目
动植物油
石泗类
阴离子表商活性剂
挥发酚
总葫化钩
六价路
诞定方法
红外光度法
红外光度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稀释培数法
玻璃电极法
冷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腺分光光度法
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硝酸滴定法
异烟酸-吡唑淋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鳌合萃取法)双碗踪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二苯炭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氮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鳌合萃取法)双硫腺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锅试剂2B分光光度法
厚源法
蒸发法
测定下限/(mg/L)
方法米源
GB/T 16488
GB/T 16488
GR 7494
GB 11903
GR 6920
GB7468
GB 7469
GR7490
GR 748G
GR 748G
GR 7486
CH 7475
GB7471
GB 7466
GB7467
GB 7485
CB7475
GB7470
CB/T 15555.2
GB11908
FJ/T 1075
FJ/T 900
6.2大气取样与监测
6.2.1污水处理站大气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中附录C和HJ/T55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样频率,每2小时采样。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分析方法按表6执行。
表6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控制项目
硫化氢
克气浓度(无量纲)
6.3污泥取样与监测
测定方法
饮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一点比较式奠袋法
甲基授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方法米源
GB/T 14679
GB/T 14678
GR/T14675
HUJT30
CI/T 3037
6.3.1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清掏前监测。6
6.3.2监测分析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谢录E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GB 18466 — 2005
7.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本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坏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木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7
GB18466 — 2005
A.1仪器和设备
高压蒸汽灭菌器。
十燥灭菌箱。
培养箱:37℃。
A.1.4恒温水浴箱。
A.1.5电炉。
5天平。
灭菌平皿。
灭菌刻度吸管。
酒精灯
培养基和试剂
乳糖胆盐培养液
A.2.1.1成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粪大肠茜群的检验方法蛋白陈
猪胆盐(或牛、羊胆盐)
0.4%溴甲酚紫水溶液
蒸馏水
A.2.1.2 制法
1000ml
将蛋白陈、猪胆盐及乳糖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调整pH到7.4,加人指示剂,充分混匀,分装于内有倒管的试管中:1159C灭菌20min。贮存于冷暗处备用。A.2.2三倍浓度乳糖胆盐培养液
A.2.2.1 成分
蛋白陈
猪胆盐(或牛、羊胆盐)
0.4%溴甲酸紫水溶液
蒸馏水
A.2.2.2制法
制法同附录 A2.1.2。
1 000ml
A.2.3伊红亚甲基蓝培养基(EMB培养基)A.2.3.1成分
蛋白陈
磷酸氢二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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