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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678-2023

中文名称:畜禽场鼠害控制与效果评价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9-25

实施日期:202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45.07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40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被以下标准替代:。

采标情况:采用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引用标准:。
本文档是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678—2023《畜禽场鼠害控制与效果评价》,规定了畜禽场鼠害控制技术、鼠情调查、控制效果评价、人员防护及消毒与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11/T678—2023 畜禽场鼠害控制与效果评价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678—2009《畜禽场鼠害控制与效果评价》,与DB11/T678—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术语与定义“毒饵”(见3.5,2009年版的3.6);更改了防鼠设施内容(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药物选择成品杀鼠制剂(见4.2.1.3);更改了毒饵毒水配制的要求(见4.2.3.1,2009年版的4.2.3.1);更改了评价指标(见6.3,2009年版的6.4);更改了安全防护、消毒与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见第7章、8章,2009年版的7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福成、李志军、严亚军、赵浩军、陈会玲、李扬、郑雪莹、张运祝、赵骥、郭俊林、刘庆斌、于春明、白如念、王慧强、张跃、潘珺、于国际、苗燕、朱琳琳、李浩然。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DB11/T678—2009;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场鼠害控制技术、鼠情调查、控制效果评价、人员防护及消毒与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畜禽场鼠害控制与效果评价。饲料加工厂、畜禽养殖户、特种动物养殖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456 动物防疫员防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trap night 夹夜:1只踏板感量为1.5g~2.5g的有效鼠夹按规定的方式布放1夜为1夹夜。
3.2 trap night method 夹夜法:以新鲜诱饵、鼠夹捕鼠。晚布晨检,用于统计鼠类数量的方法。
3.3 footprint tracking mark 粉迹法:在室内采用一定规格的滑石粉块,晚布晨检,用于统计鼠类数量的方法。
3.4 positive marks number 阳性粉块数:有鼠迹(足迹、尾迹、粪便)的粉块数量。
3.5 poison bait 毒饵:将杀鼠剂母药与基饵、引诱物质、警戒色等组分混合加工成的制剂。
3.6 poison water 毒水:将杀鼠剂、引诱物质、警戒色等组分溶于水制成一定比例的溶液。

4 鼠害控制技术
4.1 物理控制技术
4.1.1 环境治理:应保持畜禽场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杂物、畜禽粪污,减少适宜害鼠栖息环境。
4.1.2 防鼠设施:通风口、排水口应安装孔径不大于1cm的防鼠网,库房门及圈舍主要通道门应安装防鼠板。距离圈舍外部墙体0.5m~1.0m范围使用混凝土和石子硬化。
4.1.3 其他物理方法:可使用鼠夹、鼠笼、粘鼠板等。
4.2 药物防治方法
4.2.1 药物选择
4.2.1.1 应选用已取得国家农药登记证,且适用于畜禽场的杀鼠剂。
4.2.1.2 在连续多次使用杀鼠剂的情况下,不同种类杀鼠剂应交替轮换使用。
4.2.1.3 选用成品杀鼠制剂时,应考虑环境因素,选择适合的剂型。
4.2.2 基饵选择
4.2.2.1 圈舍、办公区、生活区宜选择新鲜谷物、玉米碴等作为基饵。饲料库应采用水或蔬菜。
4.2.3 毒饵、毒水配制与保存
4.2.3.1 根据不同环境、地点、鼠类习性等,选择合适基饵,按杀鼠剂产品标签说明配制毒饵、毒水,且应含有警戒色。
4.2.3.2 配制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4.2.3.3 毒饵、毒水应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确保人触及不到,且不应与饲料、食品混放。
4.2.4 毒饵、毒水布放
4.2.4.1 灭鼠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
4.2.4.2 应采用毒饵盒、毒水盒与鼠洞投饵相结合的方法。
4.2.4.3 沿圈舍、饲料库、办公区、生活区的室内外墙根,每间隔5m布放一个毒饵盒,每个毒饵盒投饵50g,每个鼠洞内投饵10g。投饵后次日检查、补充,直至毒饵不再被取食为止。
4.2.4.4 沿饲料库的室内外墙根,每间隔5m布放一个毒水盒,每个毒水盒投150ml。次日检查、补充,直至毒水不再被取食为止。
4.2.5 鼠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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