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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342-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5342-1999

中文名称:电动扳手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Electric wrenc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8-06

实施日期:200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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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B 5342-1991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3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200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翁璧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环境条件下装拆螺纹件用的电动扳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装拆一般螺纹零件用的电动扳手(以下简称电扳手)。 JB/T 5342-1999 电动扳手 JB/T5342-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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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5342-1999
电动扳手
1999-08-06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0-01-01实施
JB/T5342-1999
本标准是对JB5342一91《电动扳手》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符合GB3883.2-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idtIEC60745—2—2:1982)。
第2部分
本标准增加了4.8.2,4.8.3,5.8,5.9,修改了2,7.3,8。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本标准根据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534291。本标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翁璧。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扳手
JB/T 5342 -1999
代替JB5342·91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环境条件下装拆螺纹件用的电动扳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装拆一般螺纹零件用的电动扳手(以下筒称电扳手)。本标准不适用于定扭矩(电流控制型)和定扭矩定转角(电流、角度控制型)电动板手、多头组合式电动扳手和装拆特殊型式螺纹零件的其它专用电动扳手(如棘轮式电动扳手、剪切式电动扳手等)。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97.1—1985
GB/T197—1981
GB/T193—1981
GB/T 755—1987
GB/T1031—1995
GB/T1184--1996
GB/T1801—1979
GB2099.1—1996
GB/T3098.1—1982
GB/T3098.2—1982
GB/T3227—1988
GB/T 3229-—1988
GB 3883.1—1991
GB3883.2—1991
GB4343—1995
GB/T 4583-1995
GB/T5782--1986
GB/T6170—1986
GB/T 90881988
GB17625.11998
平垫圈A级
普通螺纹直径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普通螺纹直径与螺距系列(直径1~600mm)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884:1994)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机动套筒扳手的传动四方
机动工具的六角传动端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般要求(idtIEC60745--1:1982)金第2部分:螺丝刀和冲击电扳手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idt IEC60745—2-2:198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允许值(eqvC.I.S.P.RNO.14:1993)电动工具噪声的测量工程法
六角头螺检A和B级
I型六角螺母A和B级
电动工具型号编制方法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dtIEC61000—3—2:1995)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8-06批准2000-01-01实施
GB17625.2—1999
3产品分类
JB/T5342-1999
电磁兼容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限值(idtIEC61000—33:1994)3.1电扳手应按其离合器结构分成安全离合器式(A型)和冲击式(B型)等二种型式。3.1.1安全离合器式:采用到达--定扭紧力矩时脱扣的安全离合器机构,来完成装拆螺纹件的结构型式。本型式适宜于小规格的电板手。3.1.2冲击式:采用冲击离合器机构,以其冲击力矩完成装拆螺纹件的结构型式。本型式一般适宜于较大规格的电扳手。当规格8采用此型式时,应配备某种型式的冲击力矩限制器。3.2电扳手的规格、基本参数与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基本参数
适用范围
M10~M12
M14~M16
M18~M20
M22~M24
M27~M30
M36~M42
力矩范围
50~150
120~220
220~400
380~800
750~2000
方头公称尺寸
10×10
12.5×12.5
12.5×12.5
20×20
20×20
25×25
边心距
注,电扳手的规格是指在刚性衬垫系统上,装配精制的强度级别为6.8(GBT3098)内外爆纹公差配合为6H/6g(GB/T197)的普通相牙螺纹(GB/T193)的螺检所允许使用的晨大螺纹直径d,mm。3.3基本系列电扳手型号及含义如下:PB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口-口
结构型式:
A一安全离合器式
B一冲击式
按规定装拆螺纹件的最大螺纹直径(mm)以阿拉伯数字表示(规格代号)
设计序号
设计单位代号
板手(品名代号)
电源类别代号
装配类(大类代号)
JB/T 5342 -1999
4.1.1电扳手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要求。4.1.2电扳手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额定运行:a)海拨不超过1000m;
b)环境空气温度不超过40℃,不低于15℃:c)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25℃)。4.1.3电扳手适用的电源条件:
交流电扳手电源电压为实际正弦波,三相电扳手电源电压为实际对称系统。4.1.4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a)单相交流额定电压:220,42,36,24,12V;b)直流额定电压:220,110,42,36,24,12V;c)三相交流额定电压:380,220,42,36V;d)交流额定额率:50,150,200,300,400Hz。如需要不符合上述额定电压和频率的电扳手,由用户与制造厂协议处理。4.1.5电扳手工作方式为断续周期工作制S3,其负载持续率为25%(按GB/T755)。装或拆每一螺纹件连续冲击时间:规格42不超过105;规格30不超过7s;其余规格不超过5s。4.1.6电扳手应能正反转运行。在改变转向时先停转后换接。4.1.7电扳手在结构上应考虑能悬挂使用。4.2电扳手的安全
4.2.1关于电扳手的安全,除必须满足本标准已作补充和提高的条款外,其余皆应符合GB3883.2的规定。
2电扳手的电源开关应能自动复位。正反转装置或其邻近应有与运行状态相对庞的明显耐用的转向4.2.2
标志。
4.2.3除中频和I类电扳手外,电扳手的插头应符合GB2099.1的规定。I类电扳手的插头应与其电源线制成一体,其绝缘应能承受50Hz、3750V的实际正弦波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和表面闪络。4.3外观质量
4.3.1外壳的金属部分,应无明显缺损;如表面有涂层,则应无起层和剥落现象。4.3.2外壳的塑料部分,不得有气泡、裂痕、明显的糊斑及冷隔等严重缺陷。4.4驱动端
电扳手的方头尺寸和型式应符合GB/T3227的规定。规格8的电扳手主轴伸出端可以不是方头,而是对边为8mm的六角孔,但其尺寸和型式应符合GB/T3229的规定。4.5传动系统
电扳手的传动系统应灵活,无卡阻现象。冲击式电扳手的从动冲击块的轴向窜动间隙应保持在0.2~1mm之间。
4.6躁声
电扳手在空载运行时声音应均匀,无异常声音。4.7·换向火花
具有电刷的电扳手,在空载正转和反转情况下及在正转工作输人功率的情况下,电刷下的火花应不大于GB/T755中规定的2级。但在改变转向后开动的最初15s内,火花允许大于2级,但不得出现环火。
4.8电磁兼容
4.8.1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
a)额率范围为0.15~30MHz内测得的相线或中线对地的连续于扰电压电平值均不超过表2规定3
的允许值。
0.15~0.35
>0.35~5.00
>5.00~30.00
JB/T5342-1999
2连续干扰电压允许值
dB(μV)
随频率的对数线性减小
b)频率范围为30~300MHz内测得的由电源线幅射、吸收钳所吸收的连续干扰功率电平值应不超过表3规定的允许值。
30~300
4.8.2谐波电流
连续于扰功率允许值
干扰功率
dB(PW)
随频率线性增大45到55
a)电扳手的稳态谐波电流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限值;表4
稳态谐波电流限值
谐波次数
奇次谐波
偶次谐波
15≤n≤39
最大允许请波电流
0.225×15/n
0.345×8/n
b)对2~10次偶次谐波和319次奇次谐波在任何2.5min观察期内,允许不超过15s的暂态谐波电流值是表4规定稳态谐波电流限值的1.5倍。4.8.3电压波动和闪烁
电扳手在接人低压电网运行时,引起的电压波动值和闪烁值应符合下列规定:Ps值应不大于1.0
Pi值应不大于0.65;
稳态相对电压变化d。不超过3%;相对电压变化最大值d.不超过4%电压变化特征值d(t)在300ms中不超过3%。如果电压变化由手动开关引起或发生频率小于每小时一次,则不考核P.和Pit稳态相对电压变化值de、相对电压变化最大值dr、电压变化特征值d(t)应乘以系数1.33。4.9力矩范围
电扳手对其适应范围的刚性衬望螺纹联接系统的装配力矩应能从最小力矩Mm到最大力矩Msa中加以控制,且此实际力矩范围MlMx应大于表1中规定的力矩范围,即Mmin应小于表1中力矩范围4
JB/T5342-1999
的下值,而M应大于表1中的力矩范围的上值。注
电扳手力矩和力矩范围,指电扳手对螺纹为普通粗牙螺纹(GB/T193)、内外耀纹公差配合为6H/6g(GB/T197)、强度级别为6.8(GB/T3098)的精制螺栓别性联接系统的装配力矩和力矩范围。Mr是指对适用范围中大规格的上述螺栓联接系统连续冲击t时间后,系统所得到的力矩。taa对规格42为10s+2
规格30为7,其余规格为55。
Min是指对适用范围中小规格的上述螺栓联接系统连续冲击tin时间后,系统所得到的力矩。tai对各规格为0.55,3
但当厂方能向用户提供定时式力矩限制案时,tin等于该限制器限时值的下限。当电扳手具有其它力矩调节功能(如可调式安全离合器结构等),或制造厂能向用户提供调节力矩的配件(如速度调节器,不同刚性的主压力弹簧、弹簧力矩限制样等)购应将电扳手及配件调节或配合至能产生最大力矩的状态下测量Maar+并调节或配合至能产生最小力矩的状态下测量Mains4.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在额定电压下,电扳手的输人功率(P1十0.3P)不得大于铭牌标明的额定输入功率值的120%。其中Plo为电扳手正转情况下的空载输入功率;P为电扳手冲击状态下的输人功率。铭牌上如标有额定电流值,则在额定电压下,电扳手的输入功率为(P十0.3P,)时测得的电流4.10.2
值应不大于铭牌标明的额定输人电流值的120%。温升
电扳手在其额定电压和冲击状态的输人功率下,以10min为一周期,持续率为S3-一25%的条件下运行6个周期,其温升不得大于表5规定。表5
E级绝缘绕组
B级绝缘绕组
F级绝缘绕组
正常使用中非持的外壳
正常使用中连续提持的手柄、按钮及类似零件:金属
温升限值
当试验地点的海拨或使用地点与规定的环境条件不同时,绕组温升限值的修正按GB/T755的规定进行。规定的机壳温升限值,不适用于离合器机构的外壳。电源线长度
电扳手自电源线进线孔到插头(不包括插脚)的电源线长度不少于2.5m。4. 13
电扳手中的螺钉应进行表面处理。钢制电刷弹簧及接地螺钉、垫圈等零件应能承受防锈试验。试验方法
1外观检查
通过观察和手试。
检查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边心距检查
用量具测量电扳手输出轴方向的投影外轮廊线与输出轴中心的最小距离。允许通过外形对称关系进行简单换算。5
检查结果应符合3.2表1规定。
5.3驱动端检查
通过观察和用千分尺进行测量。检查结果应符合32表1和4.4规定。5.4传动系统和轴向宰动间隙检查JB/T5342-1999
用手转动电扳手的输出轴,检查其灵活性。用深度尺分别测量从动冲击块端面轴向二极限位置与前罩端面的距离的数值,此二值之差为轴向串动间隙。检查结果应符合4.5规定。
5.5空载试验bZxz.net
电扳手在额定电压下分别在正转及后转二种情况下空载运行15min(检查试验≥5min)后读取空载输人功率。在试验中监听其运转声音。检查结果应符合4.6规定。
5.6换向火花检查
进行5.5时,分别在正反转二种情况下,在读取空载数据之后,观察电剧下的火花并判定火花等级。进行5.12时,在最后一个运转周期通电半分钟后观察电刷下的负载火花,并判定火花等级(检查试验无需检查负载火花)。
检查结果应符合4.7规定。
5.7无线电和电视于扰电平的测量电扳手对无线电和电视扰电平的测量按GB4343的规定进行,测量时,电扳手应连续空载运行。试验结巢应符合4.8.1的规定。
5.8谐波电流测量
电扳手的谐波电流测量按GB17625.1的规定进行。测量时,电扳手应连续空载运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8.2的规定。
5.9电压波动和闪烁测量
电扳手的谐波电流测量按GB17625.2的规定进行。测量时,电扳手应连续空载运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8.3的规定。
5.10力矩范围试验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电扳手(可调式电扳手应调节到处于力矩最大的工作状态)以t的连续冲击时间直接拧紧第一组“标准试件”;电扳手(可调式电扳手应调节到处于力矩最小的工作状态和配用厂方能向用户提供的一种调节配件并使其配合处于得到力矩最小的状态)以ti的连续冲击时间紧第二组“标准试件”。每组“标准试件”不少于5个。然后用扭力试验机(或具有相似功能、精度相当的其它设备)校验出每个标准试件”从电扳手得到的力矩值。第一组试件的力矩值的平均值为该电扳手的M值,第二组试件的力矩值的平均值为该电扳手的Mmln值。本试验使用的二组“标准试件”应符合表6的要求。连续冲击时间应采用精度不低于士5%的时间继电器控制。
试验结果应符合4.9规定。
5.11输人功率和电流测量
在5.10试验中,当电扳手拧紧每个第一组试件时用功率表读取最后1s时的输人功率,则对应这组输人功率值的平均值为电扳手的冲击状态下的输入功率(P1)。它与5.5测得的正转空载输人功率(P1o)应符合4.10.1规定。
在额定电压下给电扳手加载,使其输人功率为(Pi。十0.3Pn)并渊量此时相对应的输人电流。试验结果应符合4.10.2规定。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一级
第二组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一组
第二组
JB/T 5342 -1999
六角头螺栓
GB/T5782
M8X28~38
M6X20~30
M12X45~55
M10X3545
M16X50~65
M14X45~60
M20X60~80
M18×55~70
M24X70~95
M22×65~90
M30X80~120
M27X75~110
M42X100~160
M36X90~140
试件尺寸
六角螺母
GB/T6170
筒形工件
内径×外径
@6.4×@20
013×35
@10.5X@30
Q17X@45
Φ15XΦ40
$21X$55
019X@50
@25065
Q23×@60
@31×@80
@28×重75
043×011
@37×Q95
GB/T 97.1
垫圈8
垫圈6
垫圈12
垫圈10
垫图16
垫圈14
垫圈20
垫圈18
垫圈24
垫圈22
垫图30
垫圈27
垫圈42
垫围36
螺纹件应为普通粗牙螺纹(GB/T193)、精制、内外螺纹公差配合为6H/6g(GB/T197),表面无镀层,螺栓强度级别为6.8(GB/T3098.1),螺母强度级别为6(GB/T3098.2);筒形工件二端面对轴线不垂直度允差为11级(GB/T1184),表面相度参数Ra为6.3μm(GB/T1031),长度随螺栓试件长度而定(试件装配后螺栓能伸出螺母(2~5)螺距)。内径公差按H12(GB/T1801)。由螺栓、螺母、筒形工件、平垫各一件,组成一试件。除篇形工件外,其余只使用一次,5.12
温升试验
据5.11测得的冲击状态下的输人功率Pn施加负载(此时使离合器不工作)以断电7.5min运行2.5min为一周期进行试验,共运行6个周期。温升在6个运行期终结时用电阻法测量绕组温升。其它部位的温升用温度计法测量。
允许只考核正转情况下的温升。试验结果应符合4.11规定。
耐电压试验
检查试验:
当定转子分别已按GB3883.1中14.3表4要求试验通过的情况下,总装完毕的电扳手在壳体和带电零件间对1类工具施加1000V;Ⅱ类工具施加2500V;I类工具施加400V的试验电压历时3$。其余同GB3883.1中14.3。
Ⅱ类电扳手插头的耐电压试验
在插头体外表面的捏手处贴附金属箔,然后在插脚和金属箔之间施加实际正弦波50Hz、3750V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4.2.3规定。
5.15开关复位和正反转标志检查用手试电源开关的复位状况,并观察正反转装置状态相对应的标志。用GB3883.1中6.14方法和要求检查其耐用性。
检查结果应符合4.2.2规定。
5.16电源线长度检查
测量自电扳手电源线进线孔到插头(不包括插脚)间的电源线长度。7
检查结果应符合4.12规定。
5.17其余试验方法
JB/T 5342 -1999
凡本标准未作规定的试验方法,均按GB3883.2的相应规定进行。检验规则
每台电扳手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6.1
合格的文件。
6.2本标准规定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带“**”标记的项目在定期抽查检验时不进行。带“*”标记的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
标志检查*
触电保护检查**
边心距检查**
驱动端检查
传动系统和轴向窜动间欧检查*
起动试验
空载试验*
换向火花检查*
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测量
谐波电流测量
电压波动和闪烁测量
力矩范围试验
输入功率和电流测量
温升试验
泄漏电流测量
防潮试验
绝缘电阻测量
耐电压试验*
耐久性试验
不正常操作试验
机械危险性检查*
机械强度检查
接地装置检查
结构检查%*
内部布线检查
组件试验(包括开关复位和正反转标志检查)+电源线长度检查
电源联接检查(包括插头耐电压试验)软电缆或软线提拉力和扭力试验软电缆或软线及护套弯曲试验鲁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检查**
螺钉及联接检查**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检查8
JB/T 5342 -1999
耐热性、耐燃性和抗漏电痕迹性试验*防锈试验
6.3检查方法
6.3.1检查按6.2所列的项目履序进行。6.3.2除需要用提供的零件(如钢制电刷弹簧和接地用的螺钉、垫圈等)进行有关项目试验外,其余检验项目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并应通过全部试验。如需要拆开样机做有关试验,可以另加一台样机。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电扳手应标有下列项目:
a)产品名称(电扳手);
b)电扳手型号;
c)额定电压,(V);
d)电源种类符号;
e)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仅对中频电扳手)f)额定输人功率(W)或额定电流(A);g)工作方式和必要说明(S3-25%);h)Ⅱ类结构符号(仅用于I类结构的电扳手);i)防潮程度符号(仅在有要求时标出);j)制造厂名或商标;
k)生产批号或其代号。
7.2每台扳手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7.2.1产品合格证
7.2.2使用维护说明书
该说明书应具有下列内容:
a)对该型号电手的力矩特性和影响装配力矩的因素作必要的说明;b)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电扳手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必须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c)有关维护保养事项;
d)附件和备件清单。
7.3电扳手的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有关规定。8保修限期、附件和备件
保修期限
用户按照电扳手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在正确地运输、存放和使用电扳手的情况下,电扳手在制造厂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如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调换。
8.2附件和备件
每台电扳手出厂时应备有表7所列附件和备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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