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397-2021
中文名称:畜禽羽(毛)中利巴韦林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所属省份: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23
实施日期:202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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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20
中标分类号:B 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归口单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36/T1397-2021规定了畜禽羽(毛)中利巴韦林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适用于猪、牛、羊、鸡等动物羽毛样品中药物及代谢物残留的定量检测,包括样品前处理、净化及同位素内标定量分析。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80.20
B31
DB36/T1397-2021 江西省地方标准
畜禽羽(毛)中利巴韦林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residues of ribavirin and its metabolite in animal feather (hair) — HPLC-MS/MS method
发布信息:2021-04-23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11-01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本文件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南昌市农业科学院。主要起草人:周瑶敏、徐俊、赖博文、许晶晶、周军、罗林广、胡丽芳、费丹、鄂磊、谢敏、闵佳玲、侯玉洁、肖勇、万伟杰、姚瑶、余云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羽(毛)中利巴韦林及其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猪、牛、羊、鸡等动物羽(毛)中利巴韦林及其代谢物及1H-1,2,4-三氮唑-3-甲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试样经2%甲酸-甲醇溶液提取,采用乙二胺-N-丙基硅烷(PSA)和十八烷基硅烷(C18)分散净化处理后,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4.1 试剂
水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要求。
4.1.1 甲醇:色谱纯
4.1.2 甲酸:色谱纯
4.1.3 乙酸铵:色谱纯
4.2 溶液配制
4.2.1 1% SDS溶液:称取1 g十二烷基磺酸钠,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容量瓶中,混匀
4.2.2 2%甲酸-甲醇溶液:量取2 mL甲酸,加甲醇稀释并定容至190 mL容量瓶中,混匀
4.2.3 2 mmol/L乙酸铵溶液:称取约154 mg乙酸铵,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容量瓶中,混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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