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386-2021
中文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
所属省份: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4-23
实施日期:202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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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20
中标分类号:Z2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36/T1386-2021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β射线测定方法,包括试剂与材料、仪器设备、采样与测定、结果计算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及工业炉窑等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40.20
Z25
DB36/T1386—2021 江西省地方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at low concentration — beta-ray method
发布信息:2021-04-23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11-01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起草人:康长安、刘敏、曹炳伟、王东方、刘青元、彭刚华、储险峰、罗文平、周斌彬、王榕、刘文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β射线测定方法及结果计算,内容包括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采样和测定、结果计算与表示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炉窑及其他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超过50 mg/m³时,结果表述为“>50 mg/m³”。当采样体积为1 m³(标干体积)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β射线(β-ray)
放射性元素核衰变过程中发出的电子流,β射线源可使用147Pm、14C或85Kr等放射源。
3.2 颗粒物(particulate matter)
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及物料机械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3.3 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dry wast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
指在温度273.15 K、压力101325 Pa条件下不含水分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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