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277-200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160真空技术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8真空技术与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0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10277—2001 JB/T 6924—1998《干燥设备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木材边角料等)为主要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液化石油气、煤炭、燃料油为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 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JB/T10277-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Boxtypewooddryerwithhot-ain
2001-06-04发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10-01实施
JB/T10277—2001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龙泉市双益有限公司,武汉化工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圣益、伍沅、李锋、吴慧明。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Boxtypewooddryerwithhot-air
JB/T10277—2001
本标准规定了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木材边角料等)为主要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液化石油气、煤炭、燃料油为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亦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2000
GB/T1931—1991
GB/T6491—1999
GB/T133061991
SJ/T106741995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结构型式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锯材干燥质量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
3.1.1干燥机为箱式(单箱或多箱),以强制循环的热空气为干燥介质。3.1.2干燥机主要由烘箱、内置式燃烧炉、热交换器、排气管路、轴流风机等组成。3.1.3当需要增湿烘干未材时,可以增加蒸汽炉。3.2型号
3.2.1型号表示方法
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为A、B、C.)烘箱有效堆放容积,m
辅助特征(干燥方式代号)。用“热空气”的“气”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Q表示
用“木材”的“木”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M表示用“干燥设备”的“干”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G表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2001-10-01实施
3.2.2标记示例
JB/T10277—2001
干燥机烘箱的有效堆放容积是16m2、第一次设计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GMQ-16。干燥机烘箱的有效堆放容积是16m3、第一次改进设计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GMQ-16A。3.3基本参数
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表1基本参数
外形尺寸
(长×宽×高)
3.5×2.2×2.1
4.5×3.0X26
5.2X3.0×26
6.2X3.4×2.8
有效堆放容积
计算装材量
注:其它规格干燥机按烘箱容积参照使用4要求
热空气最高
工作温度
干燥强度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kg(H,o)/ (m2-h)
耗热量
/kg(HO)
≤9000
4.1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供需双方协议要求制造。4.2干燥机空载时能将热空气均匀地送入烘箱,烘箱内各点的温差不大于4℃C。多箱干燥机各烘箱的温差不大于5℃。
4.3轴流风机内置电机的表面温度不高于65℃,外置电机温升不大于35℃。4.4带电部件的冷态绝缘电阻大于1M2。4.5金属表面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SJ/T106741995的1.3.1中I级涂层外观质量要求。4.6锯材经干燥机干燥处理后,其干燥质量应符合GB/T6491中II级干燥质量要求(或符合供需双方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4.7干燥机的干燥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4.8干燥机的单位耗热量应符合表1规定。4.9在用户遵守干燥机维护和正确操作使用规则下,干燥机主机可靠工作时间应大于5000h。5试验方法
5.1干燥机型式试验条件及工艺要求按附录A规定进行。5.2干燥机烘箱的温差用精度不低于1.5级温度计进行测定,箱内温差应取均匀分布5个以上的测点,以测定温差,多箱温差应在各烘箱热空气进口处均分布3个测点,以三点所测温度的平均值来计算各烘箱温差。
5.3烘箱尺寸用钢卷尺进行测量,5.4热空气最高工作温度用精度不低于1.5级温度计(表)进行测量。5.5轴流风机电机的表面温度及温升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温度计进行测定,干燥机工作2h后在电机的前盖、后盖、机体中部三点位置测量,取平均值。2
JB/T10277—2001
5.6带电部件冷态绝缘电阻,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绝缘测试仪测定。金属表面涂层外观质量用目测。5.7
锯材含水率按GB/T1931规定进行测定。5.9
锯材干燥处理后其质量按GB/T6491中II级要求进行检测。5.10干燥机干燥强度按附录B规定进行计算。5.11干燥机耗热量按附录C规定进行计算。6检验规则
6.1干燥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方能出厂。6.2干燥机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
6.2.1.1每台干燥机必须进行检验,即进行时间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以及对表1中外形尺寸及4.3、4.4、4.5规定进行检验(干燥机不点火燃烧)。6.2.1.2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即为不合格。6.2.2型式检验
6.2.2.1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b)产品停产两年后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生产100台(指同规格);d)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2.2型式检验包括出厂检验的内容外,还要求对4.2、4.6、4.7、4.8要求进行检验。6.2.2.3在型式检验时,如4.2、4.3、4.4、47、4.8规定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加倍抽取样机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如仍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验收。7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1标志
7.11每台产品在明显处固定标牌,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a)制造厂厂址及厂名;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注册商标:
d)产品出厂编号或生产批号:
e)产品主要参数:
f制造日期。
7.1.2警示标志(语)应醒目。
7.1.3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规定。7.1.4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规定。7.2包装
JB/T10277—2001
7.2.1干燥机可不用外包装,用户有要求时按供需双方商定7.2.2干燥机随带文件包括:
a)产品合格证书;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3.1干燥机储存时应有遮篷或防雨顶盖。2干燥机储存时间超过12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7.3.2
运输时应有遮篷或防雨措施。
试验条件
JB/T10277—2001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型式试验条件及工艺要求试验物采用新鲜的湿松木(含白松、红松、马尾松)。试验环境平均温度为10~3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通气条件良好A12
试验时干燥机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A1.3
试验时干燥机的装木材量应符合设计要求。A1.4
试验时的锯材厚度应在15~25mm之间。要求木材的初始含水率在75%~100%之间(湿基)。工艺要求
根据松木的脱水机理和生物特性,烘干工艺按图A1曲线进行。-
十烨初期
10--14
干嫌中期
[燥后期
12 ~ 1h
干燥时间及温度条件
完战期
环境福度
干燥时间
JB/T10277—2001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干燥强度的计算方法干燥机的容积干燥强度按式(B1)计算:m(w-w)
tv(l-w2)
式中:Pv—干燥强度,kg(H,O)/(m·h);V
一干燥机有效堆放容积,m:
每批物料干燥机工作时间,h:
干燥前木材质量,kg:
干燥前木材含湿量,%
干燥后木材含湿量,%
JB/T10277—2001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单位耗热量计算方法干燥机单位耗热量为干燥时间内汽化每kg水所需的热量耗热量按式(CI)计算:
式中:g——单位耗热量,kJ/kg(H,O):B——试验时间内燃料消耗量,kg:Q——燃料低位发热量,kJ/kg:△w—试验时间内脱水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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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标准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JB/T10277-2001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开本880X12301/16印张3/4
4字数18000
2001年9月第一版
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定价1200元
2001-094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p/AvwwJB.ac.cn1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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