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834-2017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所属省份: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0-10
实施日期:2017-12-3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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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40.20
中标分类号:Z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胡勇,冯永超,龚玲,彭逸,王海波,胡霞,余轶松,金典,熊强,张君
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归口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荧光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详细说明了相关术语、方法原理、试剂材料、分析步骤等。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40.20 Z10 备案号:56189-2017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834—2017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发布:2017-10-10 实施:2017-12-31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荧光法。该标准依据GB/T1.1-2009和HJ168-2010规则编制,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胡勇、冯永超、龚玲、彭逸、王海波、胡霞、余轶松、金典、熊强、张君等。标准验证单位包括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万州区环境监测站、永川区环境监测站、陵区环境监测站、长寿区环境监测站、双桥区环境监测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荧光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该方法的二氧化硫检出限为2μg/m³,测定下限为8μg/m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19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65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ISO10498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sulfur dioxide-Ultraviolet fluorescence method)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荧光(fluorescence):吸收了光能而被激发的分子回到其较低电子能态时释放出的特定频率范围的光。
3.2 零气(zero air):由气体净化设备产生的不含有二氧化硫和干扰气体的清洁空气。
3.3 零点漂移(zero drift):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出值之间的变化。
4 方法原理
紫外荧光法基于二氧化硫分子吸收紫外光并在激发后发出荧光。测量荧光的强度与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本方法的干扰因素包括气体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物质(如氮氧化物、臭氧等)。通过使用零气和适当的过滤方法,可以有效消除这些干扰。
6 试剂和材料
主要试剂为高纯度的二氧化硫气体标准气体、零气等。
7 仪器和设备
所需的主要仪器包括紫外荧光分析仪、气体净化系统、标准气体发生器等。
8 分析步骤
样品通过紫外荧光分析仪进行分析,根据荧光信号强度计算二氧化硫的浓度。
9 结果计算及表示
测得的荧光强度与校准曲线进行比较,得到二氧化硫的浓度,并以μg/m³为单位表示结果。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本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应满足标准要求,具体参见附录A。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应定期进行设备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附录提供了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测试的详细数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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