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3农副产品与饲料加工机械
关联标准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性能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种子加工成套设备。 JB/T 5683-1991 种子加工成套设备 技术条件 JB/T5683-1991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5683-1991 种子加工成套设备 技术条件 1991-09-13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性能指标。本标准适用于种子加工成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064
GB 5083
JB 8
JB 2759
JB/T 5682
TJ 36
NJ/Z3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设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设备应符合GB 5083、GB 4064的有关规定,保证使用者工作安全、操作方便。
各机具应按设备平面图安装在规定位置,并符合安装技术要求。各机具与地基、底座、支架的联结及所有配套附属装置的构件、管道联结应牢固可靠。机具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调节灵活准确。需拆卸或更换的零部件应便于拆装。各种换向装置应有明确方位标志,定向旋转部件应有明显转动方向标志。
设备必须便于清理,种子加工线路上不应有残留死角。干燥设备与燃烧炉应有防火隔离或防爆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设可靠控温装置,保证干燥过程中不损坏种子。种子药物处理机、包衣机、制丸机等作业时,有害物质散逸量不得超过TJ 36规定;使用强腐蚀性物质处理种子时,应密闭或远程操作。电控系统应有过载保护和接地装置。设备油漆应符合NJ/Z3普通耐候涂层质量要求。
3.2 技术指标
设备加工种子的质量与综合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单位%除特殊说明):
种子种类及技术指标:
小麦:含水率13,净度98,破醇率≤0.5,获选率>95,发芽率不低于干燥前。
水稻:含水率≤14.5,净度97,破醇率≤0.5,获选率>95。
灿稻、杂交稻:含水率≤13,净度99。
玉米:含水率≤12,净度98。
大豆:含水率68,净度99。
白菜:含水率12,净度95。
萝卜:含水率11,净度90。
蕃茄:含水率12,净度95。
黄瓜:含水率12,净度90。
紫花苜蓿、白三叶、多年生黑麦草、老芒麦等参照同类种子指标。
干燥设备:干燥不均度 ≤2%,爆腰率 ≤1%。
单位耗热量:环境温度>0℃时 ≤5.5 MJ/kg,环境温度≤0℃时 ≤0.5 MJ/kg。
清选加工:危害作物杂草种子清除率粮食作物种子原始含量>100粒/kg时 ≥97%,原始含量≤100粒/kg时 ≤5粒/kg;其它作物种子≥80%。
破碎率:提升机不多于3台时 ≤0.3%,多于3台时 ≤0.5%,豆科类易碎种子增加0.5%。
脱粒、脱净率>98%,取籽清洁度>90%。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室内≤10 mg/m³,室外≤150 mg/m³。
噪声:袋、缝包处与控制柜处 ≤85 dB(A)。
注:危害作物杂草种子及表中未列种子种类按种子等级国家标准净度一级处理;未列种子加工技术指标除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外,其余按同类或近似种子指标确定。带电、磁、光电、绒辊等特殊清选时获选率另定。用户特殊要求如罐装、袋装蔬菜种子含水率、牧草种子杂草籽清除率另定。
4 试验方法
设备试验应按JB/T 5682执行。
5 检验规则
按JB/T 5683-1991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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