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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044-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044-1992

中文名称: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short wave single sideb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02-01

实施日期:1992-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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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1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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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标准价格: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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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以及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任何辅助设备,其中包括组合单和匹配网络。本标准的使用不只限于定型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持续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闻隔所迸行的试验。 SJ 20044-1992 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 SJ20044-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以及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任何辅助设备,其中包括组合单和匹配网络。本标准的使用不只限于定型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持续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闻隔所迸行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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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20
短波单边带通信
设备的安全要求
SJ20044-92bzxZ.net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short wavesingle sideb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1992-02-01发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 for short wave singlesideb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SJ20044-92
本标准适用于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以及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任何辅助设备,其中包括组合单元和匹配网络。
本标准的使用不只限于定型试验,还可用于设备安装后的验收试验、设备部件变更后的试验以及为保证设备在整个寿命期间的持续安全以适当的时间间隔所进行的试验。2引用标准
GB4207—84
GB4728.2-85
GB5169—85
GB5465.2—82
GB8898—88
GB9159--88
GJB 367.2—87
3术语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常用的其它符号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全要求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环境试验方法3.1电气安全electricallysafe
如果部件不会引起有害电击或射频皮肤烧伤,则该部件在电气上是安全的。部件的电气安全条件为下列条件之a.当用内阻不小于10kQ/V的仪表测量时,在该部件与地之间或该部件与其他任何可触及部件之间的峰值电压不得超过72V。b。上述电压虽超过72V,但电流和电容不超过表1和表2的极限值。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1992-02-01发布1992-05-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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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极限值
电流极限
0.7(峰值)
0.7f(峰值)
70(峰值)
注:①电流极限值是在该部件与地或该部件与其他任何可触及部件之间申接一个2kn无感电阻测得的。
②f表示以kHz为单位的频率数值。表2电容极限值
电压范围(峰值)
72~450
45015000
>15000
电容极限
675000/U3
注:①电容极限值是指该部件与地或该部件与其他任何可触及部件之间的电容值。②U衰示以V为单位的峰值电压数值。峰值电压测量仪表的内阻应不小于10kn/V3.2爬电距离creepagedistance
沿两导电部件之间的绝缘体表面在空气中测得的最短距离。3.3间隙clearance
两导电部件之间在空气中测得的最短距离。3.4手动byhand
不需要使用工具、硬币或其他任何物体进行的操作。3.5可触及部件accessiblepart
用GB8898所述的标准指形试验杆,沿任意方向以不超过50N的力插入时能触及的部3.6封闭区enclosure
放置有危险性设备部件的一种空间,除经专门提供的途径,如门或可拆卸的盖板外,不能进入该空间。
3.7安全装置
safetydevice
用于保护人员免受可能伤害的任何部件或元件。3.8带电部件livepart
与其接触可能引起明显触电的部件。3.9连接装置terminaldevice
用于与外部导线或其他设备进行连接的部件,可含有几个接点。3.10安全接地端子safetyearthterminal为了安全原因,供必须接地部件连接用的端子。2
3.11基本绝缘basicins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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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带电部件的防触电提供基本防护而加的绝缘。3.12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insulation对基本绝缘所附加的一种独立绝缘,以便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时仍能防止触电。3.13双重绝缘doubleinsulation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组成的绝缘。3.14加强绝缘reinforcedinsulation对带电部件所加的一种单独绝缘系统,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其防触电作用相当于双重绝缘。
3.15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omparativetrackingindex材料表面能承受50滴电解液而不出现漏电起痕的最高电压值。4正常使用条件和故障条件
4.1概述
设计和制造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时,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时或在故障条件下都不发生危险。本章规定了设备可以工作而对人员无危险的正常使用条件和故障条件范围。当设备在4.2条给出的正常使用条件下工作以及施加4.3条列举的初始故障时,应满足本标准的安全要求。4.2正常使用条件
a.设备的标准试验大气条件如下: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
上述条件,经制造方与使用方协商,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范围。电源电压和频率应在设备的设计范围之内。b.
对于交流供电的设备,电源电压波形应是基本正弦波。对于交直流两用的设备,两种电源要分别单独供电。如果有安全接地端子或接点,应与地可靠连接。其他接地端子也应与地可靠连接。如果有出入的门和盖板或其他防护罩,均应关闭或固定在其位置上。设备工作于设计所规定的任何位置。设备控制器在任何位置上均可触及。设备在其规范规定的任何输入和输出信号条件下工作。凡设备正常工作不使用的连接器均应加以防护(例如用塑料罩)。4.3故障条件
工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设备,当出现下面所列a至h中的一个故障及其伴随发生的相关故障,即为工作在故障条件下。故障条件应按最方便的顺序施加。a.
爬电距离小于附录A(补充件)的规定(除非其绝缘符合3.5条所规定)所引起肥电距离间的短路。
b.间隙小于附录A(补充件)的规定所引起的间隙间的短路。C.通过检查设备和分析电路图,认为有潜在危险的任何元件失效,除非已知该元件经与其在设备中使用相适应的试验验证符合安全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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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输出端阻抗失配连接,其中包括开路和短路。交流或直流电源连接器的短路。冷却系统失效。
预定间断工作的电动机连续运行,除非设备中对此有保护措施。f.
旋转或直线运动装置的活动部件,因机械故障而卡住。三相电源缺相。
5标记
5.1一般要求
5.1.1安全标志在设备整个寿命期间应保持字迹清晰、易于识别。用目测进行检查和用以下试验检验。
用浸过汽油或水的布轻轻擦拭,标记应不被擦掉。b.当在阳光下暴露时,标记不能因根色而难于识别。5.1.2标记的文字应采用汉字,或根据使用范围加英文或其他文字,如用符号,应符合GB9159中附录B的规定。
5.1.3为使设备安全而专门设置的开关和隔离器,应有清楚易见的标记,以防与其他开关混淆。
5.1.4用于防止有害辐射并在维修期间可拆卸的部件,应标以适当的警告标记。6元器件
6.1一般要求
在正常条件下,元器件负荷不应超过其额定值。在故障条件下也尽量不超过其额定值。经过与元器件在设备中使用条件相适应的试验验证,证明符合安全要求的元器件,可不必进行试验。
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元器件,要在设备内部或设备外部(与元器件在设备内使用条件相当的条件)经受试验。受试元器件的数量应由制造方和使用方协商。6.2连接器
a,连接器应设计得不会因误接而造成危害,当采用正常的断开方法时,工作人员不致受到电击或伤害。
b.连接器的结构应能防止接入其内的裸线穿出连接器,并保证不与其他部分相接触。c.用于辅助目的(如监测用)的连换器及设备内连接点与其他电路之间的间隙和肥电距离至少应是附录A(补充件)规定值的两倍。d.带有不可拆卸的软线和电缆的连接器应符合GB8898的要求。6.3开关
a.开关应具有良好的通断性能与负荷能力。b.。开关的通断位置应有明显的识别标志。6.4熔断器
熔断器中的熔断元件应封装。熔断器的额定值应尽可能标志在其固定部件上或标志在熔断器附近。
6.5易受腐蚀部件
设备的结构应保证任何部件由于腐蚀失效不会引起对人员的危害。试验应由制造方和使4
用方商定。
7结构
7.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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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安装、操作和维修时对工作人员提供最大的方便和安全。b.设备应尽量采用非易燃材料制造,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安全。c.在由于电气连接松驰造成危害的地方,电气连接应与机械连接分开,其固定程度与作用在绝缘材料上的压力大小无关。兼作电气和机械连接的螺钉应充分锁定。d。容易造成人员伤害的运动部件应加以充分的防护。e.设备的机械设计应使人员遭到伤害(例如由锋利毛边、突出棱角、发热的管子以及各种装置释放的热能等引起的伤害)的可能性减至最少程度。在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地方应有警告标志。
f.由遥控启动的部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可能的伤害。g设备的设计应确保重心在下,以防倾倒,造成对人、机伤害。h,设备的设计应使其声音噪声最小,以防人员因处于过强噪声中造成听觉和神经系统的损害。在噪声较大处,应有明显标志,并提示戴好防护耳罩。7.2防潮
检验防潮的试验应由制造方和使用方商定,且应在设备经受GJB.367.2中规定的相应凝热试验之后进行。
7.3防水
规定防水的设备,在制造方和使用方商定的条件下经受试验时,仍应是安全的。7.4电池放置
电池的放置应提供良好的通风条件,以排除有害气体和气化物,并保证有电解液泄漏时既不会损坏其它部件也不会伤害人。7.5支架结构
支架结构的设计,应能防止设备在载体中正常工作时或在碰撞情况下,发生意外跌落。8防有害电击和射频皮肤烧伤
8.1接地
8.1.1安全接地端子
所有可触及导电件,均应可靠地与安全接地端子连接。另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连接到固定电源线路的设备应使用单独的安全接地端子,且应尽可能地靠近电网电源端子,并应标以安全接地符号。接地端子所用的材料,在电解性能上应与接地铜导体相一致。接地连接应保证不能用手松动。b。备有不可拆卸的软线或电缆的设备,应遵循上面a的要求。另外,用于设备与供电电源连接的软线或电缆应含有一根具有一足够横截面的绝缘接地线,其颜色为黄绿相间、与GB8898中16.1.1条的要求相一致。绝缘地线应接到设备的安全接地端子上,如果配有插头,则应接到插头的安全接地端。
c.备有电网电源连接器的设备,要保证连接器含有一个安全接地接点,该接点应是连接—5
器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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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连接器时,安全接地应在供电之前先进行连接:拔出连接器时,安全接地应在电源中断后再断开。
安全接地端子和安全接地接点均不能作其他用途。8.1.2安全接地连接
a.不应依靠导电的机壳、框架进行安全接地连接。应采用单独的低阻抗导线作为接地连线,以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故障条件下可触及部件在电气上是安全的。b.安全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8.2封闭区
为防止人员进入带危险电压的封闭区,应设置安全装置,其要求在下面8.2.1条中给出(封闭区和安全装置的定义见3.6条和3.7条)。8.2.1.封闭区安全装暨
。在除去所有危险电压并使可触及部件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之前,应不可能打开出入门和拆开用手动装卸的盖板、防护罩等。此外,建议所有对地峰值电压超过1000V的部件,要保证先用安全接地开关接地后,才可能打开出入门或移开盖板等。
b.对人员的安全保护应由作为设备一部分的安全装置来完成。安全系统的设计,应使人员的安全不仅依赖于继电器、接触器、断路器(电动、液压或气动方式)等的可靠工作,还要有安全装置机械方面的考虑(见8.3条)。c.安全机构和封闭区进出途径的锁定装置之间的联锁,要保证在安全机构未正确动作之前,人员不可能进入封闭区。为此,通常要配备适当的机械系统。d.在安全接地开关断开接地以及所有出入门关好、盖板复位之前,危险电压不可能重新加上。
e、备有进入封闭区出入门设备的安全系统应有一种装置,使得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封闭区,但应防止工作人员在封闭区时而门被关闭。8.2.2设备上的剩余电压
a.封闭区出入门打开以及盖板、防护罩等移开后变成可触及的部件,应符合3.1条定义的电气安全要求。
b,设备上的电压,除了允许3.1条a中的规定外,只要是不可触及的,并且用内阻不小于10ka/V的仪表测得的对地峰值电压小于354V,则允许不符合3.1条b中的要求。应采用专门的不可以手动拆卸的防护罩来防止人员接近不安全电压,防护罩上要有符合5.1.2条要求的警告标记。
8.2.3附加措施
a.应尽可能采用接地棒作为附加安全措施。接地棒应具有一根绝缘手柄,手柄的绝缘程度要与所接触的电压相适应。在手柄的一端有一个刚性导电钩子,用适当截面的软导线将导电钩明显接地。如果此软线上有绝缘物,则要求绝缘物应是透明的,并较为松驰地套在导体上。也可用绝缘珠代替。
b.设备的设计应保证在接触设备外部(如未接地的仪表观察窗、装卸件等)的绝缘材料表面时,不会受到电击。
按3.1条进行电压试验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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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安全装置的机械性能
a.安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失效安全”的原则,即万一安全装置内部发生故障时,仍能对人员提供保护。
b.不允许出现虚假安全指示。
c.安全装置从“安全”到“不安全”位置的转换,必须在准确无误的操作下才能进行。并且“安全”位置与“不安全”位置不能混淆。d.应不能用手动使安全装置失去保护作用。e,安全装置的设计应经得住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错误操作,并在设备的整个寿命期间连续有效。
安全接地开关的结构和安装应使得人员在安装位置上可直接看得见接点的接通情f
g.作为安全系统组成部分的手柄、旋钮等应可靠地固定在其轴上。机械传动装置应采取可靠的方法(如键、安全固定销钉等)防止打滑或错误定位。h.安全系统的所有部件(包括机械联接器、轴承、圆锥销钉等)应便于检查和维修。8.4布线
.设备所选用的导线和电缆应具有良好的绝缘强度和耐高温性能。在设备规定的工作电压、温度、湿度、大气压、冷凝、使用寿命、污染等条件下,应不被电压击穿。b.所有的导线和电缆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以防止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可能遭受机械损伤。
c。在设备内部用作监控、键控、控制或调制的导线以及连到外部电路的导线,均应采取足够的绝缘措施,最好采用结构隔离或接地屏蔽方式,以防止与设备内部其他导线发生接触。d.软电缆的端头连接应保证所有电气连接无机械应力和电缆不受磨损。8.5绝缘
a.设备中爬电距离小于附录A(补充件)规定的地方,所用绝缘材料必须无漏电痕迹,并且是非易燃的。除陶瓷之外的其他材料,其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应采用GB4207中给出的试验方法确定。如果相比漏电起痕指数等于或大于175,即可认为该绝缘材料无漏电痕迹。绝缘材料的易燃性,用GB5169中给出的试验方法检验。b.只要热阴极电子管、管脚和管座、继电器、插头和插座、印制板、晶体管、微型组件和小型器件符合各自的技术规范,则允许它们内部有较小的爬电距离。8.6射频输出端电压
a.发射机上非电气安全的射频输出端子,尤其是明馈线连接器,只要人员不可能无意接近这些有危险的部位,还是允许存在的,必要处应提供保护或屏蔽。b.应尽可能将射频输出电路设计成可将任何电荷(例如,由于可能会导致危险电压的静电荷累积)泄放到地。
c.由于受同一工作场所的其他发射机的耦合,发射机输出端可能存在高压,对此应采取措施,使受影响的部件在电气上是安全的。9高温、着火和其它危害
9.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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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目的是保证操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不易受到热部件的伤害,同时还保证不出现导致着火或其他危害的高温条件。本章还包括设备设计必须避免的一些其他危害。9.2高温
9.2.1正常使用条件下允许的温升设备中应没有任何可触及部件达到可伤害人员的温度,无任何部件达到使电气绝缘损坏或机械强度降低的温度。
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温升最大值的详细规定见GB8898。9.2.2故障条件下的温升
在故障条件下,设备中应无任何部件达到可引起着火或导致释放出易燃、有害气体的温度。
用下列试验方法检查;
a.若用热脱扣、过载跳闸、熔断器限制温升时,则应在该装置工作后2min内进行温度测量。
如果没有配备上述装置,则应连续测量温度,直至达到最高温度,但设备工作最长时间不超过6h。
c。将测得的温度值与的所用件及材料的最高安全工作温度值进行比较。故障条件下的最高温升见GB8898。
9.3着火
9.3.1设备的设计应尽量避免使用易燃元器件和材料(例如,非阻燃性塑料),以使着火及火势蔓延的可能性最小。
9.3.2当无法避免使用含有易燃液体的元器件时,应采取措施盛装泄漏的液体,并防止泄出液体与可能达到液体燃点温度相近的元器件接触,或防止元器件绝缘被泄出液体损坏。9.4爆炸
9.4.1一般要求
设备的设计,应尽量不采用易爆元器件,设备中所采用的易爆元器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人员造成危害。
9.4.2爆炸
由爆炸可导致危害的部件,在其结构上应配备安全阀,或具有一个释放能量的“易爆结构”,以防止出现过大压力。
安全阀或“易爆结构”所处位置,应保证其一且作用将不会对人员造成危害。9.5有畜辐射
9.5.1要求
发射设备的结构应使其产生的任何杂散或机箱的射频非电离辐射,对人员没有危害。在距设备10cm处,由发射设备产生的任何杂散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应满足表3要求。8
频率范围
3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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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限制值
电场强
150/厅
注:表中f表示以MHz为单位的频率数值。9.5.2监测
磁场强度
功率密度
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低于300MHz时,应分别测量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高于300MHz时,可以只测电场强度。b,测量仪器应尽量选用全向性探头的场强仪或漏能仪。使用非全向性探头时,测量期间必须不断调节探头方向,直至测到最大场强值。仪器频率响应不均匀度和精确度应不劣于士3dB。9.6危险材料
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中列出设备使用的所有危险材料,详细说明这些材料的安全搬运、贮存和处理方法,并同时指出元件所含材料的危害性。9.7低压电源的危险短路
设备含有大电流低电压部件(如大容量电池组)时,其导线和连接端子虽然按3.1条规定在电气上是安全的,但若突然发生短路,则易产生严重的飞弧或过热,引起着火,甚至对人员造成危害。因此,设备的设计应使得发生这种危险短路的可能性最小。9.8非正常供电程序的安全
9.8.1当接通或切断电源时,甚至供电电源开关处于“接通”位置时,不应对人员造成危害。9.8.2电源极性接反的防护
当电源极性接反时,不应对人员造成危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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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间隙和爬电距离
(补充件)
导电部件之间应有适当的间隙和爬电距离,以免在灰尘沉积或潮湿条件下失效。表A1给出的间隙和爬电距离,是设计装配和零件公差的最小实际间隙。直流或峰值电压
72354500U>1400
有效值电压
(U//2)/V
50250U/2360
360U//2>1000
爬电距
除非制造方与使用方商定采用其它标准,有关部件在经受2U伏电压试验时,应无电晕产生。注:①若绝缘体上有小于1mm宽的槽,则爬电距离不应沿槽面测量,而只应在其宽度方向测量。②若间隙是由导电体分割成两个或多个连续空气隙组成,当要求总距离大于1mm时,则计算总距离时任何小于1mm宽的气均忽略不计。当要求总距离小于1mm时,则计算总距离时所有小于0.5mm宽的气隙均应忽略不计。
表中U为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直流电压或交流峰值电压(1000Hz以下),即正常工作电压的110%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寿保、傅爱华。计划项目代号B93024。
计划项目代号:B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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