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115.1-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115.1-1992
中文名称: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总则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11-19
实施日期:1993-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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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试验
方法
总则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绍与、姜异清
起草单位:780厂、781厂、782厂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
发布部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一组标准的组成、通用要求、试验项目及顺序等。本标准适用于机载雷达研制、鉴定、生产、交收各阶段的环境试验。是制定各种机载雷达产品规范的基础和选用依据。 SJ 20115.1-1992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总则 SJ20115.1-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41
SJ 20115.1--92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
及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test methods for aircraft radar1992-11-19发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3-05-01实施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conditionsandtestmethodsforaircraftradarGeneral rules
1.1主题内容
SJ20115.1—92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一组标准的组成、通用要求、试验项目及顺序等。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载雷达研制、鉴定、生产、交收各阶段的环境试验。是制定各种机载雷达产品规范的基础和选用依据。
1.3应用指南
本标准为机载雷达提供人工模拟的通用环境条件和统一的具有再现性的试验方法,以考核产品在运输、贮存、使用时的适应性。本标准是《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一组行业军标之一。这一组行业军用标准是:SJ 20115.1 -92
SJ20115.292
SJ20115.3-92
SJ 20115. 4-92
SJ20115.5--92
SJ20115.6-92
SJ20115.7—92
SJ 20115.8 -92
SJ 20115. 9 -92
SJ20115.1092
SJ 20115.11-92
SJ20115.12--92
2引用文件
GB2298—80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总则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温度/高度试验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温度冲击试验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载雷达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机械振动、冲击名词术语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1992-11-19发布交变湿热试验
振动试验
碰撞试验
机械冲击试验bZxz.net
恒加速度试验
运输试验
炮震试验
群菌试验
盐雾试验
1993-05-01实施
GB2422-81
SJ20115.1—9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6军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JB150.1~150.20-86
3术语
本标准未列入的术语按GB2298和GB2422的规定执行。3.1试验样机
被选定用来按本标准做环境试验的整机和分机统称为试验样机。3.2试验温度的稳定
试验样机工作时,其中热容量最大的工作部件的温度变化不超过2℃/h时,则认为达到温度稳定。
试验样机不工作时,其中热容量最大的工作部件的温度与规定温度之差在容差之内时,则达到温度稳定。但关键部件(如发射机)应在1℃范围内,认为达到温度稳定。3.3容差范围内的试验中断
当试验条件没有超出其容差范围的试验中断。3.4欠试验条件
当试验条件低于容差下限时,引起的试验中断。3.5过试验条件中断
当试验条件高于容差上限时,引起的试验中断。4一般要求
4.1试验样机的安装
4.1.1试验样机在进行环境试验时,应按实际使用状态模拟真实连接固定方法安装。4.1.2带减震装置的试验样机,若无特别要求,连同减震装置进行环境试验。4.1.3当试验样机需要通过夹具和支架与试验设备连接固定时,不得影响试验样机的正常工作和改变试验样机接收试验应力的效果。4.1.4若因测试需要,试验样机需带上线缆和导管进行试验时,由于这些线缆和导管的布置而产生的约束和附加质量,应尽可能不影响试验条件的改变。4.2试验控制、监测仪器设备
所有经计量检定合格用来测量、监控环境试验参数的仪器设备的标定误差,应不大于被测试验参数容量的1/3。
4.3环境试验箱(室)
4.3.1作各项环境试验的箱(室)的有效容积与试验样机的体积之比应不小于5!1。若不能满足时,试验样机最大尺寸的边缘距箱(室)内壁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5cm。4.3.2试验箱(室)内的加热(或冷却)器,不能对试验样机产生直接辐射作用。4.3.3用于测量和控制试验箱(室)温度的传感器应尽可能地放置在试验箱(室)的中央。4.4试验中断
若无其它规定,试验中断一般按下列方法处理。4.4.1容差范围内的试验中断,不应将中断的时间作为总试验持续时间的一部分。4.4.2欠试验条件中断,应先从低于试验条件容差下限的点上调整到规定的试验条件,然后继续试验,一直进行到完成预定的周期。2
SJ20115.192
4.4.3过试验条件中断,如果高于容差上限的试验条件不会造成试验样机性能的损坏,或试验样机可以修复,则按“久试验条件中断”方式进行试验。如果以后试验中出现试验样机失效,则应认为试验结果无效,否则更换新的试验样机重新做此试验。4.5标准大气条件
4.5.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温度:15~35℃;
相对湿度:不加控制的室内环境湿度,气压,试验室当地气压。
4.5.2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温度23±2℃,
相对湿度50%士5%;
气压86106kPa。
4.6试验条件的容差:
温度±2℃;
相对湿度士5%;
气压±5%;
恒加速度
±10%;
振动幅度
振动频率
正弦士15%
随机按SJ20115.5的规定。
±2%;
<25Hz,为±0.5Hz
±1%。
持续时间
详细要求
试验程序
指一项试验方法所包含的一整套操作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各项:a.
预处理;
初始检验;
条件试验:
中间检测(必要时);
恢复或干燥处理(必要时);
最后检测。
5.2试验项目及顺序
5.2.1机载雷达环境试验项目和试验顺序按载机分类推荐于表1:各阶段的试验项目推荐于表2。
载机分类
试验项目
温度/高度
温度冲击
恒加速度
机械冲击
交变湿热
歼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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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机
表中“○”应为作,“×”为不作,“△”为按具体情况定。注:
运输机
螺旋浆
本标准所推荐试验顺序若因条件所限而不能遵循时,经协商可以调整。直升机
霉菌试验和盐雾试验只对典型分机或镀涂层产品进行,并由有关产品规范具体确定。表2
试验项目
温度/高度
温度冲击
恒加速度
机械冲击
交变湿热
性能试验
强度试验
性能试验
强度试验
功能稳定性试验
耐久共振性试验
工程研究试验
鉴定检验
设计定型
生产定型
周期检验
SJ20115.1—92
注:表中\\应为作,“×”为不作,“△”为按具体情况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提出。本标准由电子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780厂、781厂、782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绍与、姜异清。计划项目代号:J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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