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2603-199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0起重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0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95-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郝建新、宫本智、李传荫等
起草单位:天津起重设备总厂
归口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级别A3~A5,工作环境温度-25~ 40℃一般用途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专用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工作的起重机。 a. 有爆炸危险的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b. 在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和充满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 c.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JB/T 2603-19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JB/T2603-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994-07-18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 2603-94
代替JB2603--84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级别A3~A5,工作环境温度一25~~十40℃一般用途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专用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工作的起重机:在有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b.
在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和充满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c.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2引用标准
GB1591
GB3323
GB3768
GB 3811
GB5905
GB 6164.2
GB8923
GB9286
GB10095
GB11345
GB/T 13306
GB/T 13384
JB2299
JB/T 6391.2
JB/ZQ 4000.3
ZB J80 013. 2
ZB J80 013. 3
ZB J80 013. 7
3型式和基本参数
3.1型式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结构钢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噪声源声功率级测定简易法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起重机橡胶缓冲器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标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热带低压电器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起重机用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
起重机型式按其结构特征(见图1~图3)分为:3.1.1
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
1995-07·01实施
JB/T2603—94
电动芦运行小车在主梁下翼缘运行,电动葫芦布置在主梁下方的起重机(见图2),其产品代号为LX,
b.电动葫芦运行小车在主梁下翼缘运行,电动葫芦布置在主梁侧面的起重机(见图3),其产品代号为LXC
注:图中C和C,为吊钧极限工作尺寸(参照产品设计图样)图2
局部侧视
局部侧视
JB/T 2603 -94
3.1.2起重机主梁一般采用工字型、箱形或组合结构。3.1.3型号表示方法
起重机工作级别
跨度,m
额定起重量,t
产品代号(见3.1.1条)
3.1.4标记示例
额定起重量为2t,跨度为11m,工作级别为A5的LX型起重机的标记为:起重机LX2-11A5JB/T2603-94
额定起重量为5t,跨度为9m,工作级别为A4的LXC型起重机的标记为:起重机LXC5-9A4JB/T2603--94
3.2基本参数
3.2.1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代号:G.,单位:t)系列规定如下:0.5,1*1.6.2.2.5,3.2,4,5.6.3.8,103.2.2起重机的跨度(代号:S,单位:m)规定如下:3,4,5,6,7,8,910,11,12,13,14,15,16。3.2.3主梁悬臂长(代号:1,单位:m)应选用:0.25.0.5,0.75,1.
3.2.4起重机的基距W一般为(1/8~1/5)S。但一般不小于S/6。3.2.5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单位:m)规定如下:3.2,4,5,6.3,8,10,12.5,16,20。3.2.6起重机的起升速度(单位:m/min)规定为0.5-~12.5。3.2.7起重机的运行速度(单位:m/min)规定为8~40。3.2.8电动葫芦的运行速度(单位:m/min)规定为8~40。4技术要求
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3811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4.1环境条件
4.1.1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控制设备上允许电压波动的上限为额定电压的+10%,下限(尖峰电流时)为额定电压的一10%,起重机内部电压损失为3%。
4.1.2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应不超过2000m(超过1000m时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4.1.3吊运物品对起重机吊钩部位的辐射热温度应不超过300℃。4.1.4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24h内平均温度应不超过+35℃。4.1.5起重机一般应在室内工作。4.2使用性能
4.2.1与起重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本标准3.2条或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4.2.2起重机的静态刚性规定为:由额定起重量和电动葫芦自重在主梁跨中引起的垂直静挠度不大于S/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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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对于起重机的动态刚性一般供货不做规定但当用户对此有要求时才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电动葫芦位于跨中时,主梁的满载自振频率应不小于2Hz。4.2.4当吊运载荷移动至主梁端悬臂极限位置时,另一端车轮不允许有负轮压出现。起重机驱动车轮组推荐采用双边驱动。如采用单边驱动,应注意整个车轮组的平衡,必要时被动车轮应加配重。4.2.5起重机两端同侧车轮组超前滞后距离应不大于S/60。4.3材料
4.3.1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材质,碳素结构钢按GB700.低合金结构钢按GB1591,牌号的选用应符合或不低于表1的规定。
构件类别
工作环境温度
钢材牌号
注:1)重要构件指主梁、端梁。重要构件\)
不低于20℃
Q235-B
低于—20~—25℃
Q235-D
2)要求一20℃时冲击功不小于273,订货时提出或补作试验。其余构件
-25 ~~+40℃
4.3.2金属材料的质量应有供应单位的合格证明。否则制造厂应做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4.4主要零部件
4.4.1起升机构用电动葫芦应符合ZBJ80013.2的规定。4.4.2配套电动机应符合或不低于ZBJ80013.3的规定。4.4.3起重机应装有符合GB6164.2规定的橡胶缓冲器或综合性能不低于GB6164.2规定的其他缓冲器。
4.4.4运行机构用减速器,齿轮副的精度应不低于GB10095中规定的8-8-7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8-8级。
4.4.5主梁跨中上拱度F=(1/1000~1.4/1000)S,最大上拱度应位于跨度中部S/10范围内。测量用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的修正值见谢录A(补充件)。4.4.6主染的水平弯曲值f≤S/2000。4.4.7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腹板高度不大于700mm时,以500mm平尺检查,腹板的受压区不大于3.5mm,腹板的受拉区不大于5mm;腹板高度大于700mm时,以1000mm平尺捡查.腹板的受压区不大于5.5mm,腹板的受拉区不大于8mm。4.4.8主梁受拉区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探伤结果应符合GB3323中I级质量要求或符合GB11345中的1级质量要求。
4.4.9焊缝外部不得有裂纹、孔穴、固体夹渣、未熔合、未焊透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除了4.4.8条规定外的焊缝质量评定级别应符合JB/ZQ4000.3的规定.对接焊缝为BS级,角焊缝为BK级。4.4.10焊接件用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材料相适应。4.5装配精度
4.5.1起重机跨度偏差4S:当S≤10m时,AS为±4mm:104.6.1金属结构用钢材应进行表面除锈处理。主梁和端梁主要受力构件除锈质量应达到GB8923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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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Sa2级或St3级,其余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要求。4.6.2起重机表面涂漆应均匀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得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流挂等缺陷。
4.6.3涂漆的漆膜厚度每层为25~35um,总厚度为75~105um。4.6.4主梁及端染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9286中的1级质量要求。4.6.5起重机出厂前,对所有外露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4.6.6起重机涂漆颜色及色样一般应符合JB2299的规定。4.7电气设备
配套电器应具有合格证,湿热带地区配套电器应符合JB834的规定。4. 7. 1[
4.7.2大车馈线可采用滑触线或电缆,滑触线推荐采用符合JB/T6391.2的滑接输电装置。4.7.3电动葫芦及小车运行采用电缆馈电,架设移动电缆用钢丝须镀锌处理.捐槽须防锈、涂漆或镀锌处理。
4.7.4护线管应牢固地固定在桥架上,管口应装护线嘴,护线管内敷设的导线不得有接头。4.7.5起重机的布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得小于1.5mm2。4.7.6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效地接地,允许利用起重机的轨道作为接地线。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4.7.7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全部安装后,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8MQ.在潮湿环境中应不小于0.4M2。
4.8安全、卫生
4.8.1起重机在安全方面应遵照ZBJ80013.7中的相关安全规定。4.8.2起重机采用低压(36V或42V)控制。4.8.3起重机宜采用非跟随操纵。4.8.4起重机应设紧急断电开关。4.8.5起重机的媒声:在非密闭性厂房内,无其他外声干扰和起升高度不小于5m的情况下,在地面上测量其整机噪声,不得大于85dB(A)。4.8.6电源接通后,应保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的运行方向与按钮标志相符。5试验方法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5.1自测检查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件的规格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控制器,照明和信号系统;起重机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所有的防护装置;吊钩;钢丝绳及其固定件;滑轮组及其固定件。
检查时,不必拆开任何部件,但应打开在正常维护和检查时应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目测检查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证书是否已提出并经过审核。5.2含格试验
5.2.1接通电源,开动各机构,使小车沿主梁全长往返运行一次应无任何卡阻现象。开动并检查其它机构,均应运转正常,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准确。5.2.2经过2~~3次的逐渐加载直至额定起重量.作各方向的动作试验和测试,验证表2所列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测定噪声的方法按GB3768的规定进行:5
起升高度
吊钩极限位置
起升速度
起重机及小车运行速度
额定载荷下降制动时的制动下
起重机的静态刚性测主梁中
静挠度
起重机的动态刚性测满载下降
制动时主梁跨中的自振频率
起重机的噪声
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
限位器的可靠性
漆膜附着力
5.3载荷起升能力试验
5.3.1静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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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要求值
名义值(按设计图
见本标准4.2.2条
见本标准4.2.3条
见本标准4.8.5条
见本标4.7.6条和
能准确停车
见本标准4.6.4条
极限偏差
双速时对慢速不考核
V-1min内稳定起升的
试验前,应将空载小车停放在一端端梁下部,在跨中定出测量主梁挠度的基准点。将小车开至主梁跨中,起升1.25G,试验载荷距地面100~200mm高度处,悬空时间不少于10min后卸载。将小车开至端梁下面后再检查有无永久变形。如此重复三次,第一、二次允许主梁有少许变形,第三次主梁不应产生永久变形。然后将小车开至端梁下部,检查主梁实有上拱度应不小于0.8S/1000。
静载试验结束后,起重机各部分均不应有永久变形、裂纹、油漆剥落、连接处松动或损坏等质量问题。
5.3.2动载试验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先分别进行,而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试验载荷为1.1G。,按起重机相应的工作级别,对每种动作应在整个运动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应该延续lh。
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松动和损坏,则认为这项试验合格。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检验。6.1.2起重机一般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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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除第5章规定的试验项目)和产品图样对产品质量遂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出厂,并给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6.2型式检验
6.2.1定型产品每年都应做型式检验,检验台数不少于2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做型式检验:a.
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6.2.2型式检验是在出厂检验基础上再加上第5章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内容。6.2.3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指定,应按型式种类、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级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在起重机主梁跨中位置,应设置醒目的起重量吨位牌,在吨位牌上应标出:额定起重量:
制造厂名和厂标,商标。
7.2起重机的标牌应装在起重机明显位置。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主要应标明的内容:产品型号及名称:
b.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d.跨度:
起重机运行速度:bzxz.net
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和制造厂名称。7.3起重机包装、运输、存应符合GB191及GB/T13384的有关规定。7.4为防止起重机主梁在吊装运输及存放中变形,除条件不充许者外,一律接使用位置进行吊装、运输和贮存。
7.5起重机出厂时应附带下列资料:起重机合格证明书:
b。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装箱单:
d。外购部件和设备应附上制造厂的出厂合格证明。8保证期
产品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个月,应能正常王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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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时的修正值(补充件)
测量上拱度时钢丝自重影响上拱度的修正值见表A1。表Al
起重机跨度S
>11~14
>14~17
A2采用0~~250N标准弹簧秤,测量拉力为150N。A3测量用钢丝直径为$0.49~0.52mm。A4测量所得钢尺上的读数减去修正值为实际上拱值8
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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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测量跨度采用的拉力值和修正值(补充件)
测量跨度采用的拉力值和修正值见表B1。B1
钢尺截面尺寸
起重机跨度S
拉力值
>10~11
>11~14
>14~16
按建工部规定每米长拉力为10N不予修正2
测量时钢尺和桥架温度应一致,钢尺应自然下垂。B2
采用0~250N标准弹簧秤。
测量所得钢尺上的读数加上修正值为起重机实际跨度。B4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天津起重设备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建新、宫本智、李传荫、陶天华、连重先。2
中华人民共和
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JB/T2603-94
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8144信箱
邮编100081)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
印张3/4字数18.000
1995年1月第一版1995年1月第一次印刷印数00.001-500定价6.00元
编号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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