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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159-2011

中文名称:木薯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7-01

实施日期:201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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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180

中标分类号:L7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传森、苏启苞、王建宝、刘叶高、苏再德

起草单位:大田县天蕈食用菌研究所、三明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工艺、栽培管理、米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薯秆(渣)栽培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等食用菌的人工栽培

部分标准内容

ICS35.180 L73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159—2011 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 2011-07-01发布 2011-10-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田县天草食用菌研究所、三明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传森、苏启苞、王建宝、刘叶高、苏再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工艺、栽培管理、采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木薯秆(渣)栽培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等食用菌的人工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NY/T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5358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 DB35/T552-2004 无公害食用菌栽培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薯秆屑 木薯(Manihot utilissima)收获块根后的茎秆部分为木薯秆,木薯秆经粉碎后的颗粒状粉屑称为木薯秆屑。 3.2 木薯渣 木薯块根经手工或机械磨碎取粉后的剩余残渣。 4 环境条件要求 4.1 产地要求 栽培场地周围应无工矿企业污染源、无生活垃圾和有害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安全卫生,交通、水电便利,能够方便作业。产地应符合NY5358规定要求。 4.2 培养室要求 培菌室应环境卫生,具备干燥、防潮、避光、通风、保温、防虫、防鼠等条件。 4.3 出菇房要求 出菇房应环境卫生,具备保温、保湿、通风、遮阳、防雨、防虫、防鼠等条件。 5 原料要求 5.1 木薯秆屑、木薯渣要求 要求新鲜、无虫、无霉、无异味。 5.2 其他原辅材料 其他原料应符合NY5099规定的要求。 6 栽培工艺 6.1 栽培配方 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栽培配方参见附录A。 6.2 菌种选择 6.2.1 应使用具有菌种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供应的菌种,并选择优良菌株。菌种应菌龄适中,菌丝健壮有力,无杂菌、虫源污染。 6.2.2 母种、原种、栽培种应按常规配方、常规方法制作。 6.2.3 菌种生产应符合NY/T528规定的要求。 6.3 培养基制作 6.3.1 木薯秆、木薯渣粉碎 6.3.1.1 木薯秆粉碎 木薯收获后,除去带土部分,自然条件下连秆带叶晒至半干或全干,然后进行粉碎。粉碎颗粒粗细为3mm~5mm。木薯秆屑七成干可用于生产。未干的木薯秆屑需晒干、防霉变,包装贮藏备用。 6.3.1.2 木薯渣粉碎 薯渣经晒干后过筛,将颗粒较大(直径超过6mm)的木薯渣用粉碎机粉碎,再用于生产。 6.3.2 木薯秆屑、木薯渣处理 6.3.2.1 木薯秆处理 在制作培养基之前,木薯秆屑置水池中浸泡1h~2h,或加水堆置预湿5h~6h,使其吸足水分至颗粒内有水渍。 6.3.2.2 木薯渣处理 在制作培养基之前,木薯渣加水堆置预湿1h~2h。 6.3.3 原辅材料拌匀 将木薯秆屑、木薯渣与其他原辅材料拌匀,调节水分至适宜,用水应符合GB5749规定要求。 6.3.4 栽培容器 根据不同栽培种类,选用不同规格的聚乙烯或聚丙烯折角塑料袋装袋,塑料袋应符合GB9687、GB9688规定要求。 6.3.5 装袋 装袋应装紧、压实。 6.4 灭菌与冷却 采用高压灭菌或常压灭菌。常压灭菌一般100℃保持12h~16h,高压灭菌一般在压力1.5kg/cm²条件下保持2h~2.5h。灭菌后的栽培袋移入预先消毒的冷却室或接种室,待冷却至室温以下后进行接种。 6.5 接种 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 栽培管理 7.1 菌丝培养 7.1.1 培菌室环境卫生 培菌前应预先打扫卫生并进行消毒,培菌期间应保持培菌室环境卫生。 7.1.2 查菌除杂 培菌期间应查菌除杂,被杂菌污染的菌袋应及时有效隔离处理。 7.1.3 培菌管理 根据不同食用菌种类菌丝生长条件,控制培菌室的温度、空气湿度、光线和氧气条件。相关种类食用菌菌丝生长条件参见附录B。 7.2 出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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