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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44.4-2003

中文名称: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12-09

实施日期:200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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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33/T 244.4-1999。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衢江三元猪主要疾病防治的综合原则、疫病预防措施、免疫方法及其他疾病诊断与防治要求,适用于生猪养殖过程中的疾病综合防控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244.4-2003 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ICS65.020.30 B43 备案号:14768-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44.4-2003 代替DB33/T244.4—1999 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Qu-Jiang San-Yuan pig Part 4: The prevention and cure of main disease 2003-12-09发布 2004-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33/T244-2003《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系列标准分为四部分: 第1部分:商品猪 第2部分:品种组合 第3部分:饲养管理技术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本部分为DB33/T244-2003第4部分。与DB33/T244.4-1999相比主要变化包括:增加“猪气喘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的防治;用药规范按照NY5030执行;防疫规范按照NY5031执行。本部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江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舒菊英、何水银、郑和福、龚土良。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疾病综合防治原则与兽医防疫准则,以及主要疫病免疫方法和其他主要疾病的诊断与防治。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衢江三元猪主要疾病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5030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浙江省畜禽预防注射操作规程 3 疫病综合防治原则和措施 3.1 疫病预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通过科学选址、加强饲养管理、实施检疫与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3.2 疫病综合防治措施 3.2.1 平时预防措施 (1)提倡自繁自养,减少疫病传入;引种应选择非疫区并隔离观察2周。 (2)实行科学饲养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提高抗病力。 (3)执行免疫操作规程,严格免疫程序(见附录A)。 (4)做好清栏消毒,切断病原传播。 (5)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制度。 3.2.2 疫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1)及时上报疫情,早期诊断并隔离病畜。 (2)疫区实施封锁管理。 (3)彻底消毒污染环境。 (4)按规定处理病死猪及同群猪。 (5)疫区及受威胁区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可治疗传染病进行合理治疗。 4 主要疫病免疫方法 见附录B。 5 其他主要疾病诊断与防治 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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