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44.4-2003
中文名称: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12-09
实施日期:200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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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衢江三元猪主要疾病防治的综合原则、疫病预防措施、免疫方法及其他疾病诊断与防治要求,适用于生猪养殖过程中的疾病综合防控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244.4-2003 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ICS65.020.30
B43
备案号:14768-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44.4-2003
代替DB33/T244.4—1999
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Qu-Jiang San-Yuan pig Part 4: The prevention and cure of main disease
2003-12-09发布
2004-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33/T244-2003《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系列标准分为四部分:
第1部分:商品猪
第2部分:品种组合
第3部分:饲养管理技术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本部分为DB33/T244-2003第4部分。与DB33/T244.4-1999相比主要变化包括:增加“猪气喘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的防治;用药规范按照NY5030执行;防疫规范按照NY5031执行。本部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江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舒菊英、何水银、郑和福、龚土良。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疾病综合防治原则与兽医防疫准则,以及主要疫病免疫方法和其他主要疾病的诊断与防治。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衢江三元猪主要疾病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5030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浙江省畜禽预防注射操作规程
3 疫病综合防治原则和措施
3.1 疫病预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方针,通过科学选址、加强饲养管理、实施检疫与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3.2 疫病综合防治措施
3.2.1 平时预防措施
(1)提倡自繁自养,减少疫病传入;引种应选择非疫区并隔离观察2周。
(2)实行科学饲养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提高抗病力。
(3)执行免疫操作规程,严格免疫程序(见附录A)。
(4)做好清栏消毒,切断病原传播。
(5)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制度。
3.2.2 疫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1)及时上报疫情,早期诊断并隔离病畜。
(2)疫区实施封锁管理。
(3)彻底消毒污染环境。
(4)按规定处理病死猪及同群猪。
(5)疫区及受威胁区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可治疗传染病进行合理治疗。
4 主要疫病免疫方法
见附录B。
5 其他主要疾病诊断与防治
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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