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832-2019
中文名称: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
所属省份: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6-10
实施日期:2019-06-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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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香串、王东升、吕鼎豪、张小艳、韩利宏、武东轶、麻润萍、冯燕平、张文静、曲继旭、张豆豆
起草单位: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归口单位: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技能要求、技能评价及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的考核评价。本标准规定了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的相关内容,包括术语定义、评价原则、技能要求、技能评价及监督管理等,适用于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的考核与评价,用于规范职业农民技能等级与生产能力评价体系。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01
B0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1832—2019
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
2019-06-10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9-06-1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香串、王东升、吕鼎豪、张小艳、韩利宏、武东轶、麻润萍、冯燕平、张文静、曲继旭、张豆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技能要求、技能评价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材种植职业农民的考核评价。
2 术语和定义
2.1 职业农民
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以农业生产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3 评价原则
3.1 公正性
评价活动应客观、公正。
3.2 规范性
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评价行为应符合评价方案要求。
3.3 有效性
评价结果应真实有效,客观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情况。
4 技能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
4.1.2 熟悉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并掌握本专业生产技能。
4.1.3 积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4.1.4 具备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素质。
4.2 初级职业农民
初级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要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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