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658.128-2015
中文名称:鲁菜 松菇炖鸡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13
实施日期:2015-05-1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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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1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鲁菜松菇炖鸡的原料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方式、质量要求及最佳食用时间等内容,适用于鲁菜系列菜肴中松菇炖鸡的规范化制作与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40
X10
DB37/T 2658.128—2015
山东省地方标准
鲁菜松菇炖鸡
发布:2015-04-13
实施:2015-05-13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烹饪协会、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菜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单位:东营技师学院、胜利油田宾馆、东营市烹饪协会技术专家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赵华民、孙嘉祥、陈秋、魏志汰、高峰、李俊、盖如河、颐兰章、郑娄委、常怡完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菇炖鸡的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装盘、质量要求、营养指标及最佳食用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鲁菜系列菜肴中松菇炖鸡的制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 1534 花生油
GB 5461 食用盐
GB 7096—2003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8233—2008 芝麻油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961 食品添加剂红曲红
GB 18186 酿造酱油
3 术语和定义
炖:将原料加入适量清水或汤汁中,放入有盖容器内加热至熟的一种烹调方法。
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主料:净小笨鸡800g。
配料:水发松菇260g、水发松菇原汁700g、香菜5g。
调料:姜片30g、葱片30g、八角1g、花生油40g、料酒10g、盐5g、生抽30g、鸡精5g、香油适量。
4.2 要求
4.2.1 笨鸡应选用8月龄当年小笨鸡。
4.2.2 原料应清洁卫生,并符合GB 5461、GB 8233—2008、GB 18186、GB 1534、GB/T 15961、GB 7096—2003等标准规定。
5 烹饪器具
5.1 炉灶:宜选用天然气灶。
5.2 炊具:宜选用带盖砂锅。
5.3 器具:宜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天平或电子秤)。
6 制作工艺
6.1 将鸡肉切成约3cm方块。
6.2 鸡块焯水后洗净备用。
6.3 锅中加入花生油加热至约150℃,加入八角、葱、姜煸香,再加入鸡块翻炒,加入料酒,炒约3min至水分收干。
6.4 加入泡发松菇原汤700g及鸡汤1700g,烧开后倒入砂锅。
6.5 中火炖煮约30min,加入泡发松菇继续炖10min,最后加入鸡精、香油及香菜即可。
7 装盘
7.1 宜选用色砂锅或汤碗盛装。
7.2 盛装方法应整齐美观。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色泽:汤汁深红色。
香气:复合香气。
口味:咸鲜。
形态:块状。
质感:软烂。
8.2 卫生要求
产品无异物、无杂质,新鲜无异味。
制作过程应符合GB 14881—2013规定。
9 最佳食用时间
菜品出锅至食用时间不超过10min为宜,食用温度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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