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256-2020
中文名称:大棚草莓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4-21
实施日期:2020-05-2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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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2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棚草莓生产过程中的育苗地选择、母苗培育、生产苗管理、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技术要求,适用于草莓生产苗繁育及大棚草莓规范化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2256-2020
浙江省地方标准
大棚草莓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greenhouse strawberry production
ICS 65.020.20
B20
2020-04-21发布
2020-05-2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临海市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建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德市红姬草莓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桂华、杨肖芳、胡美华、李伟龙、孔樟良、俞庚、张豫超、苗立祥、张青、吴声敢、严志萱、沈岚、江景勇、赵建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育苗地选择和准备、母苗培育、草莓生产苗管理、大棚草莓栽培管理、果实采收及生产档案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草莓生产苗繁育及大棚草莓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2787 草莓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DB33/T 928 草莓生产良好农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母苗:种性纯、无病健壮、用于繁殖生产苗的植株。
3.2 子苗:匍匐茎节上形成、具有2~3片叶的草莓苗。
3.3 生产苗:子苗经生长发育后达到花芽分化、用于结果生产的植株。
3.4 苗龄:子苗萌发新根至定植的生长天数。
3.5 定植适期:适宜草莓生产苗成活和稳定生长的栽植时间。
4 育苗地选择和准备
4.1 苗地选择
选择土壤疏松肥沃、排灌方便的地块,3~5年内未种植草莓,以水稻田为宜。避免冷水田及使用过长残留除草剂或碱性过重的田块。
4.2 苗地准备
冬季深翻土壤,按畦面宽1.5m~2m、沟宽30cm、沟深30cm整地。四周开深沟(深40cm)。定植前5~7天喷施除草剂封草。
5 母苗培育管理
5.1 母苗培育
采用脱毒种苗,3年更新一次。非更新年份选择无病虫害优质苗假植越冬。
5.2 母苗定植
定植时间为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可采用单行或双行栽植,密度800~1200株/亩(667m²)。
5.3 定植后管理
定植后浇足定根水,保持土壤湿润。成活后每10~15天追肥一次,共3~5次,每次施45%三元复合肥3~5kg/亩。及时摘除花茎、老叶及病株,控制母株生长。
6 草莓生产苗管理
6.1 肥水管理
保持土壤湿润,每次追施45%三元复合肥6~10kg/亩,8月中旬后停止施肥。
6.2 子苗管理
6.2.1 均匀摆放固定匍匐茎子苗。
6.2.2 清除病株及病匍匐茎,晴天修叶,每株保留3片叶。
6.2.3 当每平方米达到60~70株或出现徒长时,使用生长调节剂进行控苗。
6.3 假植育苗
8月上中旬选择健壮子苗,按15cm×15cm株行距假植,遮阴保湿,成活后撤除遮阳网。
6.4 病虫害防治
主要病虫害防治参照附录A、B,按GB/T 8321执行。炭疽病等应坚持预防为主,定期喷药防治。
起苗前2~3天需进行全面病虫防治。
6.5 生产苗质量要求
起苗前需进行花芽分化检测,60%以上植株进入花芽分化方可起苗。生产苗分为一级、二级,定植优先选用一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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