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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867.3-2012

中文名称:蔬菜采后处理技术规程 第3部分:花菜类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5-07

实施日期:2012-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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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2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农业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为蔬菜采后处理技术规程的第三部分,重点介绍花菜类的采后处理技术要求,包括采收、分级、包装、运输、预冷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11/T867.3—2012 蔬菜采后处理技术规程 第3部分:花菜类 发布日期:2012-05-07,实施日期:2012-09-0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DB11/T867《蔬菜采后处理技术规程》拟分成多个部分出版,本部分为第3部分,主要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起草单位包括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等。主要起草人包括高丽朴、李武、李江华等。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花菜类蔬菜采后处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北京及进入北京市场的周边产地生产的花菜类蔬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3 采收与分级 3.1 采收 应选择气温较低时采收,避免雨水和露水。花菜应保留5cm~12cm的花茎。采收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机械损伤。 3.2 基本要求 每一包装、批次为同一品种,花球应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和色泽,花球不开裂、无开花、无抽墓,无异味、无腐烂、无病虫害及其他伤害。 3.3 等级规格 花菜类蔬菜应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不同种植户应根据统一等级标准进行采收和分级。花菜的等级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一级:花球新鲜、完好、紧实,花球色泽良好,表面清洁,无机械伤,个体大小差异不超过均值的5%。 三级:花球较新鲜、完好,较紧实,花球色泽正常,表面较清洁,有轻微机械伤,个体大小差异不超过均值的10%。 3.4 不同种类花菜类的等级规格参见附录A。 4 产地包装 4.1 产地包装应采用塑料周转箱或纸箱,也可采用塑料袋。塑料周转箱应符合GB/T5737的规定,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 4.2 包装箱在采收前应备放在地头,并标注生产者信息。采收后将同一等级的花菜放置在同一包装箱内。 5 产地短期存放 5.1 存放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5.2 如不能及时运走,宜在温度0℃~2℃,相对湿度90%以上的条件下存放。 6 运输 6.1 普通车运输要注意防晒、保湿和通风,夏天应注意降温,冬天应注意防冻。 6.2 夏天宜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车温度应控制在0℃~2℃。 6.3 装卸车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机械损伤。 7 检测 7.1 应进行质量检测,并记录。 7.2 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和GB2763的规定。 8 预冷 8.1 冷库预冷 8.1.1 预冷库温度应为0℃~2℃,相对湿度90%以上。 8.1.2 应将菜箱顺着冷库冷风的流向码放成排,每排之间应留出5cm缝隙,菜箱与墙壁之间应留出30cm的风道,堆码高度不得超过冷库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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