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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2815-2021

中文名称: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3-19

实施日期:2021-04-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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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7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2815-2021《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排风罩、除尘器、除尘管道、风机、防爆装置、卸灰输灰装置及排气筒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适用于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的安全设施设计,不适用于化工、采矿等特定场所。

部分标准内容

DB23/T 2815-2021
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发布:2021-03-19
实施:2021-04-18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蓬希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博、蒋永清、刘畅、王宇刚、姚立超、吴凌峰、陈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排风罩、除尘器、除尘管道、风机、防爆装置、卸灰、输灰装置、排气筒。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的安全设施设计。
本文件不适用于化工、采矿、隧道、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用的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的安全设施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58-200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845-2017 除尘器术语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32155-2015 袋式除尘系统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AQ 4273-201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JB/T 8690 通风机噪声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58-2008、GB/T 16845-2017、GB/T 32155-2015、AQ 4273-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
在空气中能燃烧或无焰燃烧并在大气压和正常温度下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来源:AQ 4273-2016,3.2]

3.2 工业可燃性粉尘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生产加工所涉及的爆炸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可燃性粉尘。

3.3 除尘系统
由排风罩、风管、风机、除尘器及控制装置组成的用于捕集气固两相流中固体颗粒物的装置。
[来源:AQ 4273-2016,3.4,有修改]

3.4 排风罩
设置在有害物源处,捕集和控制有害物的通风部件。
[来源:GB/T 16758-2008,3.1]

3.5 除尘器
从含尘气体中分离、捕集粉尘的装置或设备。
[来源:GB/T 16845-2017,2.1.1]

3.6 排气筒
将净化后的气体排至大气的排放管路。
[来源:GB/T 32155-2015,3.7]

3.7 卸灰、输灰装置
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输送至指定地点的成套装置。
[来源:GB/T 32155-2015,3.9]

3.8 防爆装置
采用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技术,避免形成粉尘云或可能出现的着火源,以及使可燃性粉尘失去燃烧、爆炸作用的装置,如泄爆、惰化、隔爆及抑爆装置等。
[来源:AQ 4273-2016,5.5]

4 一般要求
4.1 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AQ 4273-2016中4.8要求的监测装置等安全设施。
4.2 除尘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应符合AQ 4273-2016中4.9的要求。
4.3 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4 除尘系统设计时应采取阻隔火花措施。
4.5 寒冷地区企业应防止压缩空气供应系统结冰,除尘系统应采取保温或防冻措施。
4.6 除尘系统应按照GB 12158的要求采取去除静电或防静电产生的措施。
4.7 除尘系统内的设施应采取防腐蚀处理。
4.8 除尘系统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要求,除尘管道的安全标识应符合GB 7231的要求。
4.9 不同种类的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5 排风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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