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376.3-2002
中文名称:特种野猪 第3部分:疫病防制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8-19
实施日期:2002-10-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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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4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DB33/T376)规定了特种野猪的各项要求,重点阐述了特种野猪的品种特性、养殖规范,以及特种野猪种源繁育基地、养殖场及专业户在疫病防制方面的卫生防疫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376《特种野猪》第3部分:疫病防制
【前言】
本部分所涉及的特种野猪是由宁波南方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在获得野猪驯养、繁殖和与家猪杂交等方面的试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选育而成。该品种具有野猪的特殊外形、易于饲养、瘦肉率高、肉中亚油酸含量高、肉质风味独特等优良性状。
为加快特种野猪的发展,促进其产业化进程,并确保特种野猪的品质、生产优质绿色食品,特制定本部分。
DB33/T376《特种野猪》的组成结构如下:
第1部分:种猪
第2部分:饲养管理
第3部分:疫病防制
第4部分:鲜、冻猪肉
本部分为DB33/T376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为宁波南方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象山县农林局、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包括陈维虎、裴英旗、杨永明。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特种野猪的要求,适用于特种野猪种源繁育基地、特种野猪养殖场及特种野猪养殖专业户的卫生防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具体引用文件包括:
• GB/T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 GB/T16569-1996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 GB/T17823-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殖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
• NY/T5027-2001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 NY5030-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 NY5031-2001 无公害食品
• NY5032-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 NY/T5033-200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3 疫病防制
3.1 凡饲养单位必须具备下列设施和设备:
3.1.1 防疫设施需设置双重消毒门卫。
3.1.2 大门应设置车辆消毒池和人员消毒药液池,并配备消毒液洗手盆和擦手毛巾。
3.1.3 生产区需设置消毒门卫室、安装消毒紫外线灯3盏(包括室顶灯和左右壁灯);同时设置人员消毒药液池,并配备消毒药液洗手盆和擦手毛巾;此外,还应设置专用更衣和更鞋。
3.1.4 猪场内部应划分出互不交叉的污道和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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