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646-2015
中文名称:工业锅炉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3-23
实施日期:2015-04-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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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7.010
中标分类号:F01
标准简介
本文档整理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2646-2015《工业锅炉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内容涵盖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的边界划分、能耗统计范围、测量与验证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工业锅炉系统效率法、吨热水(或蒸汽)单耗法和能量回收法。适用于对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量的测量和验证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27.010
F 01
DB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646—2015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
2015-03-23发布
2015-04-23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大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绍东、赵红红、刘春霞、申文明、荆书典、李以善、朱斌斌、任勇、孙超、张五一、何山、马光柏、李玉全、刘洋、蒋永祥、胡一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边界划分、能耗统计范围、测量和验证的基本原则、测量和验证方法、测量和验证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管理类项目及采用太阳能辅助加热系统的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8750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
GB/T 30256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 泵类液体输送系统
GB/T 30257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 通风机系统
TSG G 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 0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234、GB/T 24915、GB/T 287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锅炉 industrial boiler
工业锅炉是指以向工业生产或生活用途提供蒸汽、热水的锅炉,一般是指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锅炉。包括室燃炉、层燃炉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
注:参见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第11条。
3.2
工业锅炉系统 industrial boiler system
由工业锅炉及其辅机、辅助设备组成的运行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给水及水处理、排污、除氧系统、烟风道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燃料及出渣、控制仪表、锅炉房内管道系统等。
3.3
工业锅炉系统效率 industrial boiler system efficiency
工业锅炉系统的总输入能量减去工业锅炉系统的总损失能量所得的差值与工业锅炉系统总输入能量的比值,单位:%。
4 项目边界划分和能耗统计范围
4.1 项目边界划分方法
4.1.1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边界通常包括锅炉本体、辅机(泵、风机)、给水及水处理、排污、燃料及出渣、除氧系统、烟风道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控制仪表、锅炉房内管道系统等。
4.1.2 项目边界示意如图1所示,根据节能改造项目类型的不同,也可以是其中的某个子系统。
图1 工业锅炉项目边界示意图
(注:原OCR识别出的图形文字如“限能机维”、“始入体系能饰”等为噪点,已删除。标准图示应包含:输入体系、锅炉本体、辅机、给水/排污/除氧、烟风道、烟气净化、余热回收、输出热量等部分。)
4.2 能耗统计范围
应将工业锅炉系统项目边界内的能耗计入基期能耗和统计报告期能耗,包括锅炉本体、辅机(泵、风机)、给水、排污、控制装置、燃料及出渣、除氧系统、烟风道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回收系统、锅炉房内管道系统的能耗以及工业锅炉系统的输出热量等。
注:计算节能量时可参考附录A的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折算成标准煤。
5 测量和验证基本原则
5.1 基本要求
节能改造后工业锅炉系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5.2 基期和统计报告期
基期宜为节能措施实施前至少1年,统计报告期宜为节能措施实施后1年,项目的实测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3 测量和验证方法的选取
5.3.1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应按照第6章给出的方法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3.2 针对泵类液体输送系统、通风机系统等单独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应分别按照GB/T 30256、GB/T 30257规定的方法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 测量和验证方法
6.1 基本要求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法可选用工业锅炉系统效率法和吨热水(或蒸汽)单耗法、能量回收法,其中:
a)对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前后,负荷比较稳定的项目,宜采用工业锅炉系统效率法获得节能量结果;
b)对工业锅炉系统改造前后的系统效率难以得知或采用太阳能及掺烧其他废弃物,且工业锅炉系统使用单位的计量器具配备完善、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台账的原始记录齐全,则宜根据能源计量数据,利用吨热水(或蒸汽)单耗来计算节能量;
c)对采用余热回收方式实施的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改造,若回收的热量用于向系统外供应时,则可采用能量回收法计算节能量;若回收的热量用于锅炉本体时,宜采用工业锅炉系统效率法;
d)对节能量测量有特殊要求的,应遵守相关规定。
6.2 工业锅炉系统效率法
6.2.1 计算锅炉系统的节能量公式
节能量公式为:
En = (1 - η0/η) × En + Δm
式中:
En —— 单台实施节能项目的锅炉节能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η0 —— 基期单台锅炉系统效率,%;
η —— 统计报告期单台锅炉系统效率,%;
En —— 统计报告期单台锅炉系统年耗能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Δm —— 能耗调整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注:原煤折标系数采用实测值。
6.2.2 锅炉系统效率的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主要有:
a) 影响工业锅炉系统效率的重要参数包括:燃料品种、锅炉排烟温度、排烟处空气过量系数、热水(蒸汽)量、热水(蒸汽)温度、热水(蒸汽)压力、烟气成分、烟气温度、锅炉排污水量、环境温度、炉体表面温度、炉渣含碳量、炉渣温度、漏煤量、飞灰可燃物含碳量、各种辅机的能耗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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