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462-2024
中文名称: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综合效能评估导则
所属省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6-14
实施日期:2024-07-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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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7.010
中标分类号:F1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15/T3462-2024《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综合效能评估导则》规范了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的综合效能评估指标、方法和程序,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地方标准,适用于同一行业内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的评估。
部分标准内容
DB15/T3462-2024 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综合效能评估导则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实施日期:2024-07-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起草单位包括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尔多斯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乌海市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淳尔市工业节能监测中心、阿拉善盟节能监测中心、通辽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蒙古节能协会、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蒙古伊东东研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建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包括王晓东、王建平、张国军、哈斯其劳、王海军、李广宇、李海广、张靖媛、张波、广琦、金梁、越佳琦、纪新波、高雪梅、钟利丹、刘瑞霞、周宇、张雁兵、国庆、徐强、李星雨、徐东昇、白子明、蔡宇伟、任利朋、高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综合效能评估的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适用于同一行业(产品)内的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指标综合效能的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 GB/T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GB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2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2450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综合效能评估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指标组成,按照设定的基准和条件进行量化计算或结论性评价。
3.2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3.3 单位产品水耗
评估期内,重点用能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所需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水量。
3.4 工业增加值能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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