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485-2025
中文名称: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
所属省份: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9-24
实施日期:2025-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62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30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
起草单位:-
发布部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的标准与程序,涵盖评价对象、评价组织、评价内容及评价等级,适用于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DB63/T2485—2024
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组织、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等级、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工作。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涉及的领域包括食堂管理、食品采购、餐厨垃圾处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机构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公共机构食堂
公共机构中设置的为一定规模用餐人员提供集中用餐的固定内部场所(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
3.3 餐厨垃圾
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3.4 反食品浪费
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通过一定的手段,避免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质量下降等一系列活动。
4 基本原则
4.1 科学严谨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立足公共机构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评价工作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评价体系。
4.2 客观公正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评价指标内容,优化评价过程及方式。
4.3 注重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切实提升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促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以减少餐饮浪费、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运扩面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5 评价对象
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价的对象是设有食堂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
6 评价组织
6.1 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分为内部评价小组和抽查评价小组。
6.2 评价小组组成
6.2.1 各级公共机构内部评价小组由本单位建立,由纪检委员、财务人员、食堂管理人员、食堂服务人员、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
6.2.2 抽查评价小组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成。
6.2.3 评价小组人员应熟悉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流程。
7 评价内容
7.1 制度建设
7.1.1 应设置反食品浪费管理岗位,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和具体管理人员、工作联络员。
7.1.2 应建立健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
- 食品采购、存储、加工、消费、餐厨垃圾处理各环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
- 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制度;
- 用餐人数餐前统计制度;
- 反食品浪费自评制度;
- 反食品浪费考核制度。
7.2 食材采购存储管理
7.2.1 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食材的种类和数量,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蔬菜、生鲜食品等食材实施合理存储,避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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