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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38-2023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澄迈苦丁茶

所属省份: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11-03

实施日期:2023-12-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11.9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40.10

中标分类号:X55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被以下标准替代:。

采标情况:采用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杜磊、李备、张华云、王雪明、郑国忠、罗俊、郑川、黄丽君、孙涛、魏静、孙林芳、黄家将

起草单位: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澄迈万昌苦丁茶场、海南汉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提出单位: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部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澄迈苦丁茶

引用标准:。
本文档为海南省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DB46/T38-2023《澄迈苦丁茶》,详细规定了产品的保护范围、自然环境、生产要求(栽培、采摘、加工)、质量要求(感官、理化、污染物限量)及检验规则,旨在规范澄迈苦丁茶的生产与质量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140.10
CCSx55
DB46
海南省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DB46/T38-2023
代替DB46/38-2004
澄迈苦丁茶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engmai Kudingcha
2023-11-03发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3-12-10实施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保护范围
5 自然环境
6 产品分类及实物标准样
6.1 分类
6.2 实物标准样
7 生产要求
7.1 栽培技术
7.2 鲜叶采摘
7.3 鲜叶质量
7.4 生产加工要求
8 质量要求
8.1 基本要求
8.2 感官要求
8.3 理化指标
8.4 污染物限量
8.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8.6 净含量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9.2 抽样
9.3 试样制备
9.4 出厂检验
9.5 型式检验
9.6 判定规则
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签、标志
10.2 包装
10.3 运输
10.4 贮存
附录
A 参考文献(规范性)

前言
DB46/T38—2023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46/T38—2004《澄迈火山岩苦丁茶》。与 DB46/T38—200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更改了文件名称为:地理标志产品澄迈苦丁茶(见封面);
2. 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澄迈苦丁茶”英文名“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engmai Kudingcha”(见封面);
3. 将“原产地域范围”更改为“保护范围”,并更改了相关内容(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3章);
4. 将“定义”更改为“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引导语,并更改了内容(见第3章引导语,3.1,2004年版的第4章);
5. 将“分级及实物标准样”更改为“产品分类及实物标准样”,并更改了内容(见第6章,2004年版的第5章);
6. 将“要求”更改为“生产要求”,并更改了内容(见第7章,2004年版的第6章);
7. 更改了“自然环境”相关内容(见第5章,2004年版的6.1, 6.1.1, 6.1.2),将“土壤”更改为“土壤条件”,并更改了内容(见7.1.3.2,2004年版的6.1.3),将“水源”更改为“环境条件”,并更改了引用标准要求(见7.1.3.3,2004年版的6.1.4);
8. 更改了“栽培技术”相关内容,将“种苗选用”更改为“种源”(见7.1、7.1.1,2004年版的6.2.1);
9. 增加了“种苗繁育”“园地选择”“园地准备”“种植荫蔽树”“土壤管理”“水分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见7.1.2、7.1.3、7.1.4、7.1.5、7.1.7、7.1.8、7.1.10、7.1.11);
10. 删除了“茶园耕作”(见2004年版的6.2.2),将“茶园施肥”更改为“施肥管理”(见7.1.9,2004年版的6.2.3);
11. 更改了“鲜叶采摘”“鲜叶质量”相关内容(见7.2、7.3,2004年版的6.3.1、6.3.2),增加了“生产加工要求”(见7.4);
12. 将“成品质量”更改为“质量要求”,并更改了相关内容(见第8章,2004年版的6.4);将“分级”纳入“感官品质”中,并增加了“四级”和“碎茶”要求,更改了相关内容,删除了“各级感官品质应符合实物标准样”(见8.2,2004年版的6.4.1、6.4.2、6.4.3);
13.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8.1);
14. 更改了“理化指标”相关内容(见8.3,2004年版的6.4.4);
15. 将“卫生指标”更改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更改相关内容(见8.4、8.5,2004年版的6.4.5);
16. 删除了“检验方法”,将“检验方法”内容合并到“质量要求”中,并按相关指标要求修改了和增加相应检验方法要求(见第8章,2004年版的第7章);
17. 将“检验批次”更改为“组批”(见9.1,2004年版的8.2),增加了“抽样”和“试样制备”(见9.2、9.3),更改了“判定规则”相关内容(见9.6,2004年版8.4);
18. 将“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更改为“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并更改相关内容(见第10章,2004年版第9章、第10章);
19. 删除了“保质期”(2004年版10.4);
20. 删除了“总皂苷含量的测定”(见2004年版附录A);
21. 将“苦丁茶原产地域范围图”更改为“澄迈苦丁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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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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