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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575-2012

中文名称:饭店服务质量规范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9-30

实施日期:2012-10-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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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30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服务质量的术语定义、服务产品质量、环境与设施质量、卫生质量及安全服务质量要求,适用于四星级及以上饭店的服务管理与质量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080.30 A12 备案号:37813-2013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575-2012 饭店服务质量规范 Hotel servi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2012-09-30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12-30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旅游学校、吉林市旅游实习宾馆、吉林市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游占明、张佰强、周丽娟、王莉、田欣、颜群、梁玉梅、费天宇、刘长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饭店服务质量的术语和定义、服务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及设施质量、卫生质量、安全服务质量。本标准适用于四星级以上饭店,三星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7306-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SB/T 10426-2007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LB/T 003-1996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饭店 tourist hotel 以间(套)夜为单位出租客房,以提供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服务的住宿设施,也称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度假村等。 3.2 服务质量 service quality 利用设施设备、消费环境和产品所提供的服务劳动,在使用价值方面满足客人需要的物质和心理满意程度。 4 服务产品质量 4.1 服务礼仪 4.1.1 仪容仪表 4.1.1.1 服装 服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服装应与饭店格调、档次、特色及服务工种协调,四季着装应有特色; b)着装必须干净、平整、挺括、无破损; c)着装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 d)男员工穿黑色袜,女员工穿肉色丝袜,不得有破洞,穿规定皮鞋或布鞋并保持干净。 4.1.1.2 仪表 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a)员工上岗时应面容整洁、大方、自然、精神饱满; b)头发应整洁,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女员工短发不过耳,长发需盘起; c)保持身体气味清新,不得有异味,女员工不得使用过浓香水,男员工须保持面部清洁。 4.1.1.3 化妆 化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女员工须化淡妆上岗,男员工不得化妆; b)化妆应与岗位协调,不得浓妆艳抹。 4.1.1.4 饰物 饰物应符合以下要求: a)员工不得佩戴贵重首饰,按岗位统一佩戴领带、领花或胸花; b)员工名牌应统一佩戴于左胸规定位置,端正规范。 4.1.1.5 形体动作 形体动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a)站姿端正,表情自然,面带微笑; b)坐姿端庄自然; c)行走姿态规范,遇客主动问好并侧身让路; d)引导客人时应保持适当位置并适时示意。 4.1.1.6 个人卫生 个人卫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员工应持卫生合格证上岗; b)遵守岗位卫生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c)保持个人卫生,女性员工不得涂用深色指甲油。 4.1.2 礼节礼貌 4.1.2.1 礼节 礼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a)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欢迎您”“请”“谢谢”“再见”“欢迎您再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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