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330-2022
中文名称: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指标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8-30
实施日期:2022-09-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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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20.01
中标分类号:A2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330—2022《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指标》,详细规定了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的等级划分原则、评估指标(必备项目与评分项目)以及AAA、AA、A三个等级的评价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DB23/T3330—2022
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指标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2-8-30
实施日期:2022-9-2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包括:黑龙江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研究院、黑龙江融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九千启运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哈尔滨市商务局、齐齐哈尔市商务局、哈尔滨悦路运输有限公司、哈尔滨正阳家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禧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有限公司、黑龙江神吉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志成、郑春萍、姜超峰、崔龙江、耿冰、林兵、贺登才、刘光炬、赵炜、郝泰雷、黄辉、朱光宇、张大伟、周韬、范勇、刘斌、刘国涛、张玲、赵如。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指标本文件给出了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的等级评估原则、等级划分及评估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的等级划分与评估,也适用于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的规范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54-2021 物流术语
GB/T 30334-2013 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
GB/T 37102-2018 物流园区绩效指标体系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2021、GB/T 30334-2013和GB/T 37102-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物流园区:由政府规划并由统一主体管理,为众多企业在此设立配送中心或区域配送中心等,提供专业化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物流产业集聚区。
3.2 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依托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而建设,供物流相关服务的物流园区。
3.3 物流运营占地面积:物流园区内除了生活配套和商务配套用地外的物流设施和物流作业用占地面积,包括码头、铁路和服务平台装卸线、道路、仓库、堆场、雨棚、流通加工场所、货车停车场、装卸搬运场地、信息服务用地等。
3.4 投资强度:园区实际投资总额与园区实际占地面积的比值。
3.5 年货物吞吐量:年度进出园区货物量之和。
3.6 等级:在综合考察商贸物流园区的规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上所作的分级。
4 评估原则
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原则如下:
a) 应是符合3.2定义的企业;
b) 应以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中物流运营占地面积及投资强度等为主要依据。
5 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应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的服务能力。对于具备一定服务水平的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按照评估指标分为AAA、AA、A三个等级。AAA最高,依次降低。
6 评估指标
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指标分为必备项目(见表1)和评分项目(见表2),其中必备项目条件应全部满足,方可参加评估。评分项目按照实际得分计算。
【表1 评估指标-必备项目】
分类指标:企业基础条件
评价项目:
(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执照
(二)批或备案文件:合规土地使用证明
(三)消防验收合格:具备消防验收备案证明
(四)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执行制度的相关记录及具备公共视频监控系统
(五)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经营、作业、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并符合规章制度要求
(六)依托市场:依托商贸市场或园区建立,入园店入口1km以内有大型商贸市场或商贸园区
【表2 评估指标-评分项目】
分类指标 | 分项指标 | AAA | AA | A
基础设施水平 | 1.物流运营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 20(含)以上 | 8(含)-20 | 1(含)-8
| 2.投资强度(千元/平方米) | 2(含)以上 | 1.5(含)-2 | 1(含)-1.5
| 3.交通条件:与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的衔接数量(条或个) | 3(含)以上 | 2 | 2
| 4.物流园区出入口(个) | 4(含)以上 | 1 | 1
服务能力 | 5.仓储面积(万平方米) | 10(含)以上 | 5(含)-10 | 2(含)-4
| 6.年货物吞吐量(万吨) | 200(含)以上 | 50(含)-10 | 10(含)-40
| 7.装卸搬运设备数量(台或套) | 50(含)以上 | 5(含)-20 | 1(含)-5
| 8.园区管理信息系统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9.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运营及管理 | 10.基础配套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11.政务和商务服务能力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12.增值服务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13.金融物流服务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14.投入产出率(%) | 5.5%(含)以上 | 4(含)-10 | 2(含)-4
| 15.中高层管理人员(大专及以上或物流师认证占比) | 80%以上 | 70%以上 | 50%以上
| 16.职业健康管理 | 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有执行记录 | 符合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 | 有
社会贡献 | 17.客户满意度(%) | 95(含)-98 | 90(含)-95 | 90(含)-95
| 18.入驻企业数(户) | 200(含)以上 | 100(含)-200 | 40(含)-100
| 19.园区入驻率(%) | 90(含)以上 | 70(含)-90 | 60(含)-70
| 20.从业人员数量(个) | 1200(含)以上 | 500(含)-1200 | 300(含)-500
| 21.年税收总额(万元) | 2000(含)以上 | 500(含)-2000 | 500(含)-500
注1: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级评估实施时可依据本文件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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