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1801-2011
中文名称:狼山鸡(肉用)饲养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6-15
实施日期:2011-08-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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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3
标准简介
DB32/T1801—2011《狼山鸡(肉用)饲养技术规程》规范了狼山鸡的饲养管理、鸡舍卫生、饲养密度、采食饮水安排、饲料及营养要求、用药规范及废弃物处理,适用于肉用狼山鸡的养殖。
部分标准内容
DB32/T1801—2011 狼山鸡(肉用)饲养技术规程
发布:2011-06-15
实施:2011-08-15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狼山鸡(肉用)的饲养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制,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如东县畜牧兽医站、如东县狼山鸡种鸡场起草。主要起草人:石素梅、王清益、朱金金、张云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狼山鸡(肉用)饲养中的总体要求、鸡舍设备卫生条件、饲养管理卫生条件、饲养密度、采食饮水位置、饲料、饮水水质、饲养控制要点及废弃物处理要求。适用于狼山鸡(肉用)的饲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 GB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 NY5027-2001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 NY5035-2001 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 NY5037-2001 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 NY/T5038-2001 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3 总体要求及鸡场卫生管理
3.1 总体要求
应符合NY/T5038-2001中产地环境、引种来源、饮水质量、饲料要求、兽药使用、防疫及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的规定。
3.2 鸡场设备卫生条件
应符合NY/T5038-2001中鸡场设备卫生条件的规定。
3.3 饲养管理卫生条件
应符合NY/T5038-2001中饲养管理卫生条件的规定。
4 饲养密度
饲养密度见表1。
表1 饲养密度
3周龄: ≤25只/m²
6周龄: ≤20只/m²
10周龄: ≤15只/m²
10周龄以上: ≤10只/m²
5 饲养方式
垫料、网上或垫料+网上。
6 采食与饮水位置
采食饮水位置见表2。
表2 采食饮水位置(cm/鸡或鸡/只)
阶段 0~6周龄 >2.5 cm 采食槽 40~50 cm 饮水槽 ≥1.5 桶 80~100
7 饮水水质
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8 饲养控制要点
8.1 育雏温度与湿度
育雏温度及相对湿度见表4。
表4 育雏温度与湿度要求
1周龄: 34~32℃, 65~70%
2周龄: 31~30℃, 65~70%
3周龄: 28~26℃, 65~70%
4周龄: 26~24℃, 65~70%
5周龄以后: 24~22℃, 55~65%
8.2 光照
(1~2)日龄: 每日光照24小时
(3~7)日龄: 每日光照15~23小时
1周龄以后: 自然光照
8.3 断喙
(7~10)日龄进行断喙,上喙切去约1/3,下喙约1/4,应在同一垂直平面上。
8.4 饲喂方式
自由采食。
8.5 出栏期
根据生长情况决定出栏时间。
6 饲料与营养需求
6.1 营养需要
营养需要建议量见表3。
表3 营养成分建议量
阶段: 0~30日龄
代谢能: 12.12~12.33 MJ/kg
粗蛋白: 19%
钙: 0.9~1.0%
磷: 0.6%
蛋氨酸: 0.45%
食盐: 0.3%
6.2 饲料原料、加工和添加剂使用
应符合NY5037-2001第4章规定。
6.3 用药
应符合NY5035-200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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