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4/T 1007-2020
中文名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1-22
实施日期:2020-02-2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17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200
中标分类号:A9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竹林,吴建坤,卢春峰,李濠江
起草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归口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部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常州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DB3204/T1007—202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提供常州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术语定义、分类、编制要求、流程及演练和保障措施,是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的重要参考。
部分标准内容
DB3204/T1007—202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发布:2020-01-22
实施:2020-02-22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标准编写遵循 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由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王竹林、吴建坤、卢春峰、李濠江。本标准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编制要求、编制主体、编制流程等,适用于常州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
2.1 风险: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注1:风险通常仅应用于至少有可能产生负面结果的情况。注2:在某些情况下,风险起因于与预期结果或事件偏离的可能性。
2.2 事件:特定情况的发生。注1:事件可能是确定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系列的。
2.3 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4 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预先编制的方案。
2.5 预警:针对监测、预测或发现的突发事件,向受影响组织或人员提出警示信息的活动。
2.6 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模拟突发事件场景,对相关应急程序、操作或资源是否满足预定要求进行测试或验证的活动。
3 分类
3.1 市应急预案
3.1.1 市总体应急预案: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总纲,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指导和规范。
3.1.2 市专项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应对特定类型突发事件而编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
3.1.3 市部门应急预案:市相关部门依据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及自身职责编制。
3.2 辖市(区)应急预案:辖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的总体、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或专业应急技术指南。
3.3 基层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编制。
3.4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编制。
3.5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大型会议及文化、体育、商业、贸易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4 编制要求
4.1 基本原则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以下原则:a)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b) 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c) 与突发事件风险相适应;d)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e) 程序规范、措施具体;f) 内容完整、信息准确;g) 文字简明易懂。
4.2 主要内容
4.2.1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4.2.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部门、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4.2.3 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及标准、预警发布或解除程序及响应措施。
4.2.4 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4.2.5 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
4.2.6 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财力、物资、医疗、交通、治安、人员防护、通信、现场救援、工程抢险装备、避难场所、科技支撑、气象服务及环境监测保障。
4.2.7 宣教培训与演练:将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开展宣传普及,制定演练规划,建立演练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
4.2.8 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检查、责任与奖惩。
4.2.9 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
4.2.10 附件:包括组织体系结构图、应急处置流程图及相关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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